( ) 霍海登车时,才意识到,变态刘建留下的翁主刘细君,变成自己的拖油瓶了。
霍海上车的时候,指着旁边一辆很大的车:“看到没,那是骠骑将军霍去病,我大哥,你去他的车,反正我们目的地是一样的,他车比较大!”
那边的霍去病已经听到霍海在说什么了,踹了一脚车夫:“看什么看,还不快走!赶着去吃烤全羊呢,你不想吃了?”
车夫一鞭子甩在马屁股上,他这一手绝技一鞭抽双马的确厉害,马车直接原地直拔,滋溜就跑了。
霍海眼珠子一转,指着另外一边:“你看到那辆车没有,那个叫霍光,是我弟弟,你坐他的车也行。”
那分明就是刘彻的车。
刘细君又不傻,还不知道最大最豪华的车是皇帝的?
再说了,那马车金光闪闪的,木材都闪金光,能是霍光的车?
刘细君就看着霍海,看的霍海发毛。
霍海:“你不会想要捅我吧?说起来我跟你爹也没什么仇。在朝堂上骂他,那是我当官吏的职责。懂不?”
刘细君点头:“明白。”
霍海:“那你还盯着我?”
刘细君:“我看你,不是因为我父亲,而是因为你是霍海。”
霍海歪头。
刘细君:“就是你写的《洛神赋》?”
当初,洛神赋刚出来时,还没有纸。
江都国的人,用竹简抄写了《洛神赋》,要知道他们可没有原版,而是一边问一边写,一边确认,最后才写成了,然后送回了江都国。
因为他们知道,小翁主喜欢这个。
而江都国所在那可是扬州,距离这里遥远,又不通水路,一顿好走。
等洛神赋到江都国的时候,正是刘建案发的前后。
那段日子,刘细君不知道躲去何处,只能在家躲着,看那《洛神赋》。
看洛神赋时,刘细君就知道写洛神赋的,是一个还未及冠的少年,以为和自己一般大,和自己一样高的小孩。
如今看到霍海,才知道其实霍海挺壮硕的。
除此之外,霍海和自己想象中相差无几。
霍海:“是我写的洛神赋没错。”
霍海看刘细君没有行凶的打算,就进入了车里。
刘细君跟着上了车之后,项绪探头:“公子,去哪儿?”
霍海:“回家,睡觉。”
项绪疑惑:“听说朝堂上今天事儿很大,吵得很凶,几乎所有官员都参与了争论,咱们不做点什么应对之策吗,直接回家?”
霍海:“回家吧,他们吵他们的,关我们什么事儿。”
坐在车里,马车启动,刘细君才开口:“他们明显是冲着你来的,你一点都不担心?”
霍海靠在沙发上:“你信不信,之所以陛下没有动张欧,是因为给霍家面子,要不然他早就死了。”
在刘彻面前玩儿弄权术,如果不是他有太子的股份在,早就死的不能再死了。
老糊涂了。
……
年关前的最后一天,长安城终于有不少瓷器铺开业了。
早在三个月前,瓷器厂就招收了非常多的工人,数量比造纸厂甚至比砖厂的人都多。
但这些人并没有一开始就加入生产。
研究院研究瓷器的几个人,一直在教授这些工人做泥胚,做釉面。
那些工人,学得会的,留下,月薪高达三千大钱,学不会的,就只能去干更粗的活儿,比如说洗泥巴打泥巴运泥巴。
学会的人在成为瓷器工人后,不代表他们制作的东西有资格出厂了。
他们制作的东西,分成了三个批次。
精品,合格品,不合格品。
精品留下,合格品送往煤矿上的各大食堂,不合格品,直接砸了。
一开始,精品率低的令人发指,一次烧窑,成不了几个碗。
倒是合格品还不错。
不合格品数量极大,占据七成以上。
所谓精品,就是没有任何气眼,没有任何釉面凸起,没有缺釉情况,烧制也刚好合适,釉也没有多余的流淌出来导致釉面视觉上不均衡的。
而所谓合格品,就是有三个以内的针尖大小的气眼,并且气眼不在碗内部的,算是可以合格的使用的。
而碗上面气眼比针尖大的,超过三个的,气眼在碗内部的,一律不合格,所有釉面不均匀的一律不合格。
经过这样的严选,不断地有人被淘汰出来。
也有技术好的,被选拔提拔。
直到这一个月,老匠人才带着他们制作要出售给贵族的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
这些都是研究院的人几个月的成果。
在研究院,他们不论消耗,疯狂的实验各种釉面,不断地实验各种配方,不同温度烧制的效果。
在霍海看来,他们几乎把釉面材料几百年的进步在几个月内就试验完了。
只是技术上还没有成熟进步到那种程度。
但相比于以前使用的陶器,那已经是神仙之作了。
这些技术、釉面加上最厉害的工人,开始大量制作精品。
其中最好的当然是‘贡品’,不过和传统的贡品不一样,因为刘彻已经彻底的接受了霍海的提议,凡事要花钱,所以这些虽然是贡品,但其实是皇宫出了钱的。
之所以是贡品,是因为它们比其他所有类型的瓷器都贵。
而剩下的工人,在这三个月里,不停地使用大规模烧窑,但制作的成品,都没有售卖,直到今天。
整个长安县,到处都有瓷器铺,这些瓷器铺全面开业。
光是闪闪发光的大碗,往货架上一放,就已经吓死人了,根本不需要任何形式的广告。
“我靠!这新铺子什么意思,这么大个玉碗,这得花多少钱才买得到那么大的一块玉啊,拿来雕刻出一个大碗来?”
“暴殄天物啊!这是什么!这东西居然拿出来卖?未央宫都没这么大的玉碗吧?!”
“啊?!我的眼睛!我看到了什么!”
路过的人还有附近的商家,直接就被吸引过来了。
甚至路过的送货的车夫们,也都停了下来,都看着瓷器,直接看傻了。
瓷器铺的掌柜们微微一笑:“各位可看错了,这不是玉碗,这是瓷器。”
有人反应了过来:“就是送牛奶那种瓷器?”
一个车夫恍然大悟:“我之前送货去相府,刚好遇到牧场的人给他们送牛奶,那装牛奶的瓶子就是瓷器,晶莹剔透,光滑闪耀,听说那东西非常干净,任何脏东西都休想进入它穿过它,所以用来装牛奶最是安全,但是那瓷瓶才多大点,这个碗这么大?!”
有人记了起来:“原来那个是瓷瓶啊?!我以前打远看到过,我看上面有很多花花绿绿的画啊,这个碗上面没有。”
瓷器铺老板哈哈大笑:“这上面可以有画也可以没有,我们这里的货物里,有的有,有的没有,这些瓷器也有各种不同颜色的,当然了,这种灰白瓷最便宜。”
目前的工艺,纯白的瓷器反而是最贵的,但灰白的瓷器,就是专为普通人准备的。
既能一眼看出碟子、杯碗是不是干净,又不算特别贵。
瓷器铺的掌柜让小二拿着花瓶等东西到最外面的架子上展览。
大家看的是如痴如醉。
“这也太完美了吧,真的就跟玉一样,不,比玉还白净!”
瓷器铺掌柜拿着一个碟子:“更关键是,瓷器的釉面很细密,如果装了酱,不会沁入里面,永远光亮。”
虽然以前蘸酱吃肉对普通百姓来说是个奢望,但是随着这几个月的经济大发展,很多普通人家里也开始吃肉了,除了腊肉和烧烤,别的水煮的肉,还是按照这个时代蘸酱的吃法最多。
而普通的陶碗,装了酱之后,就永远有一个印子在。
就算再怎么洗,也洗不掉。
小二拿酱块泡的水装进碟子里,然后又倒出来。
因为上面没有沾油,所以几乎没有什么残留,有那么点,放进清水里面涮一下也就掉了。
瓷器铺掌柜:“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科学报,很多病症,都是因为人眼睛看不到的霉菌引发的,而吃完饭碗洗不干净,留下了残渣,就容易产生**,滋生霉菌。”
“而瓷碗,釉面质地细腻,更容易洗净,能避免这个问题。”
在场的人都对这一条没啥感觉。
掌柜继续:“根据义妁医官的研究报告,她认为,目前人均寿命只有三十多岁,很大程度就是因为霉菌染病对人的元气消耗太大导致的。”
“如果能避免这个问题,那么人均寿命能提升到四十多甚至五十岁以上。”
有人发声:“老板,你这就说怪话了,人均寿命怎么可能才三十来岁,要知道我们这条街很多人都已经四十岁了好吧。”
瓷器铺掌柜:“义妁医官统计的人均寿命,还统计了出生就夭折那些小孩。一个零岁的小孩,和一个四十岁的人,平均一下,那就是二十岁了。”
“除了夭折的,还有犯事儿被砍头的,意外死了的,生病病死的,自然老死的。”
“咱们人均统计出来有三十多岁已经不错了,说明咱们这儿生活不错。”
实际上刨除意外死亡和大量夭折小孩不算,真正的人均寿命接近四十岁,这已经很高了。
而一日两餐改成一日三餐,能把这个数字大大的提升。
而现在的瓷器推出,能够继续把这个数字大大提升,估计能提升到五十五左右。
再高就没可能了,除非大规模生产抗生素。
以及发明产钳研究出剖腹产等手术。
但,把人均寿命从三十多提升到五十五左右,已经是巨大的进步了。
如果认为十五岁以下的人是缺乏劳动力的小孩,那么本来这个时代每个劳动力的劳动年限就是二十年。
现在提升到五十五岁,那就是四十年劳动年限。
这等于在人口没有额外增长的情况下,把劳动力提升了一倍。
就保持目前的出生率,只要持续二十年,整个大汉的人口就要提升百分之四十,达到七千万以上。
更何况,随着粮食的充足,农本思想之下,大量生小孩是必然的。
霍海觉得,最多不出三十年,大汉人口就能达到一亿五千万。
这新生一代,巨量的劳动力,加上科技进步解放出的劳动力合在一起,将会为大汉带来一波史无前例的工业福利。
未来这三十年的生产力,将会超越人类诞生以来总共创造的所有财富。
当然了,这些事情,普通人并不知道。
但普通人听得懂平均寿命提升这句话。
有人疑惑:“就是说,用这个碗作为餐具,平均能多活十年?!”
掌柜的点头:“根据研究,是这样的。放在每个个人身上不一定,但是放在所有人中算平均数,是这样的。”
说着掌柜还有点遗憾:“可惜了,咱已经年纪一大把了,不知道以前吃的东西干不干净,可能都要影响一些寿数,从现在才出生的小孩,可算是赶上好时代了。”
人群里,也有正在读夜校,读过科学报的人:“掌柜说的是真的,霉菌的确是这样的,大家都知道食物发霉就不能吃了,但是却不知道,其实霉菌不集中爆发时,是看不见的,以前的碗洗不干净,肯定是有霉菌的,理论上好像是这么回事。”
“十年寿命……”
这是碗吗?这不是仙丹吗!
有人直接掏出钱:“老板,我要了,一套一整套,够我全家用的!”
不管他是不是真的,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啊!
而真正的在读书的在上学的,认字的,更是明白,这的确是真的。
不过他们还想看看这些东西到底多少钱。
掌柜的拦着前面的人:“别急别急,我给大家算一下。”
“一套八个这种饭碗,四个这样的深汤碗,八个碟子,两个这样的超大的碗,两个这样的长条碟子,八个杯子,这些合起来,一起买的话有折扣,一共是五百大钱。”
“当然了,这些也是可以单卖的,比如这种较小的,十大钱一个,这种大的,二十,这个最大的三十。”
实际上这个价格是有数的。
霍海当然不可能按照市场需求去定价,那样的话一套别说五百钱,五百贯都算低的。
当然也不是按照成本利润率百分之多少来定的,如果是那样的话,定个二百钱,就已经很高了。
霍海是按照肉价的两倍定的。
目前的肉价差不多是九大钱一斤。
也就是说一套碗碟平均三十四个,算一个盘子等于两斤肉,最后算出来就是六百多,打个折,就是五百。
这个价格是普通人能接受的价格。
当然了,这指的是长安人能接受的价格。
到了地方上,就要继续降价了。
不过地方上,肉价也没有九钱这么高,算下来基本上还是两斤肉钱一个碟子合适。
之所以定这个还算高的价格,也是霍海故意的。
霍海培养了那么多烧制工人,只留下了最厉害的,剩下的很多都只给了他们不高的工资让他们做搬运。
只要脑子正常的贵族,一定会挖这种人去自己的封地搞瓷器。
只是成品率会低一些而已。
但,粗糙的老师傅不代表教不出好徒弟。
毕竟有些时候这种事情是看天赋的。
只要筛选的人多,很快就会能选出不少厉害的匠人。
霍海预计,瓷器流行全国,最多超不过三年。
因为霍海根本没有任何形式的配方保密,不像钢铁厂、煤矿、水泥厂那边那么保密,是纯公开的。 霍海为什么把瓷器厂开在距离长安这么近的地方?
而不是直接开在开采高岭土什么的同关和煤矿一样做成产业集群?
为的就是方便工人们提桶跑路把技术带走。
为了放水把这项技术推广出去,霍海可是想尽了办法。
因为后面要推行专利保护机制,搭配股市的出现,刺激商业,所以霍海不能带头主动把技术传出去。
于是才‘造成’了这种技术外泄的局面。
以后就算很多人在自己的封地搞瓷器厂,然后宣称是独立的搞出了这些技术,霍海都不会追究,也不会理会。
不过,更高级的带颜色的瓷器,包括瓷器做画的方法,还有贡品的烧制,以及更复杂还在研究的骨瓷制作就不会外泄了。
因为这些技术,是先选拔出有天赋优秀的工匠,然后再教他们的。
这些人拿着高薪,签了正式合同的,这么高的待遇他们不会走,也更不敢为了钱去卖配方。
……
在长安,瓷器刚一出现,就火炸了。
别的不说,光是这么好看这么精致的餐具,不用任何形式的宣传,都不愁卖,毕竟审美是人的本能。
而使用瓷器能更容易洗干净,以及因为这一条附带的可以让人少生病这两条传出来后,更是让所有人趋之若鹜。
长安县现在到处都是餐馆,大量的脚力、车夫需要吃饭,所以到处都有餐饮店铺开设。
这些店铺每天都要洗很多碗,很难洗!
现在有了瓷碗,洗碗比以前的碗方便多了,为什么不用?!
还有现在因为开餐饮的多,大家都在卷,用的碗比别人好这一点,就是卖点。
虽然大家都能跟上学习,但是如果你不学着做,那你家就没人来吃。
瓷器从销售起,就成为了长安第一大新闻,迅速成为了长安的热门话题。
除了同关煤矿,钢铁厂、水泥砖厂工人之外,瓷器厂工人,也成为了长安媒婆的目标。
瓷器厂三个月的存货,短时间就被长安县的人给消化了,直接造成了缺货的情况。
还有万年县,陵县的豪强,还有三辅之地其他居民也想买,却根本没货。
他们就只能等着了。
倒是贵族们都盯上了那些看起来更素雅更好看更有意思的釉色的瓷器,不过这些瓷器小贵,和普通人用的不是同一种东西,这种高利润的东西,总需求量低,并没有缺货。
瓷器厂的厂长,茂陵四义士的樊胚,和霍氏的掌柜商富商量过了,并没有一次性把货全拿出来,而是故意制造了这种局面,来造成最大规模的轰动。
俗称……饥饿销售法。
便宜的东西,量不够,贵的东西管够,你随便买。
而瓷器的出现,也给长安人带来了一个新的概念。
新年就要用新东西。
……
霍府,霍海安排刘细君住在自己的小院旁边的房间。
霍海自己的小院房间挺多的,目前只有项绪皇甫华住在这儿。
给刘细君安排房间没多久,王内侍就带着两辆大车过来了。
这些东西都是刘细君的。
王内侍亲自来一趟,是为了传达刘彻的口信。
千万不能委屈了翁主刘细君,千万别让她出什么问题。
还有就是催促霍海尽快给文人们找点事儿做。
过年前,读书人们还能玩儿对春联,大家都在想符合规则的吉利话,到处写春联。
现在全长安县,就新诞生了几百种不同的春联。
但这玩意儿毕竟是有时效性的,过了年之后,就没人出钱求春联了,读书人们也就不会玩儿这个了。
就算玩儿,那也最多想起了玩意儿一下,消磨不了多少时间。
所以刘彻让霍海加快速度,免得这些读书人聚集在长安,搞出事情来。
说完后王内侍就走了。
霍海知道,这个事情刘彻不想让别人知道,否则在皇宫时就给自己说了,不可能让王内侍专门跑一趟。
还真的必须要写书了。
仆人们给刘细君搬东西。
霍海就从科学院抓了两个壮丁过来。
这两个家伙都是刚专业教师的将士,现在在科学院负责教新加入的匠人工人还有学徒读书学认字。
霍海抓来两个人,当然是为了写书,自己口述,他们写。
霍海可不会自己去写,丫一本那么长,自己写得写多久啊!
两人坐在桌案前,霍海先讲了注意点:“第一遍抄写的时候,空隙最好留大一点,留一些修改的空间,可能会返工。”
两人连连点头。
霍海:“还有,我这要写的,主要用的是古白。”
两个老师不明白了:“古白?”
霍海点头。
目前为了科学发展,霍海直接推广的是白话,彻彻底底的白话。
但是这本,是为了雅俗共赏,以前学雅言的那几万读书人,还有现在学简体字的读书人都能看。
所以白,但不能纯白。
现在学简体字的读书人,学的《儿童六课合订版》也是有《论语》《德道经》《荀子》《庄子》甚至更多百家内容的,所以也能理解白话中穿插雅言古文词汇,只是读起来没那么快。
而以前的学雅言的读书人,也不会觉得过于陌生,无法上手无法读通。
他们要是一开始就看不进去,这不白写了吗。
霍海:“这本书叫做《西游记》又叫西游释厄传。”
“第一回……灵根育孕源流出,心性修住大道生
诗曰:
混沌未分天地乱,茫茫渺渺无人见。
自从盘古破鸿蒙,开辟从兹清浊辨。
覆载群生仰至仁,发明万物皆成善。
欲知造化会元功,须看西游释厄传。”
其实霍海并不能记得全部原文,虽然西游记他小学六年级就看了一遍原文,后来发现很多遗漏初中又看了一遍,高中看了各种阴谋论解读,又去看了一遍,成年后为了学写作,又去看了一遍。
但也不是全部能背下,只能记个大概故事。
其中不少精彩的诗句记得倒是清楚。
标题什么的也是几个大概,写个大概没错就行。
霍海念完感叹了起来。
如果没记错的话,脱胎于杂记,而杂记、怪异志、杂史杂传类志怪,一类的东西,的始祖,就是《汉武故事》。
霍海记得《汉武故事》应该是成书于王莽时代之前的,写的是武帝的故事。
就是那本书里写到了蟠桃园什么的,写到了东方朔偷蟠桃,写到了西王母天庭等概念。
从此以后,神魔志怪就成了中国独有的特色。
这种通俗的书籍,传播很广,也为后来神话系统的产生起到了很强的推动作用。
因为这本始祖书籍就是历史类,所以也让后来历史类一直是中国古代的主流,一直到《西游记》的出现。
而且就算是西游记已经非常偏离历史主题了,比水浒传还要偏,但也依旧定在了贞观年间。
霍海也只能感叹了,霍海可没办法也没本事把中间的那些都写出来,只能直接写《西游记》了。
不过,直接把该有的都给补齐了。
正感叹着呢,就看到两个老师抓耳挠腮。
霍海震怒!
西游记还没开始写呢,你俩就开始耍猴戏是吧?!
霍海起身去看,才发现两人写的很纠结。
很多词汇不知道是什么,不知道怎么写。
霍海捏着下巴思索了起来,然后才恍然大悟。
就好像现代人认识简体字,不用学习也能大概认识繁体字。
但认识是认识,让现代人直接写繁体字,就写不出来。
而两个老师,是读得懂雅言,但是写不来雅言。
对于他们来说,他们也学了一点雅言的精华,加上语境上下文理解,能读懂古白,但完全不会写。
这就跟霍海自己小学六年级时,读了一遍西游记,很多段落句子读不通,然后跳过读了个大概一样。
“这……”
口述失败?
此时,刘细君走了过来,发现两人在写东西,看向霍海,兴奋:“你要写新文章?”
“不是文章。”霍海:“是,很长的那种。”
刘细君:“所以……为什么是他们在写?”
霍海:“这么长我自己写?我不喜欢写字。”
刘细君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我帮你写。”
刘细君最近的日子有多难过,就有多喜欢霍海的写的《洛神赋》,就有多欣赏霍海的才华。
能够见证一部新的神作的出现,是刘细君之前幻想过的事情。
霍海:“你认识简体字?”
刘细君:“……”
霍海:“你会写白话文行文吗?”
刘细君:“那是什么?”
霍海解释了什么是简体字什么是白话文之后,刘细君明白了。
原来要新写的著作,比自己的想象中还重要!
“我学简体字,学白话文,然后你说我写。”刘细君很认真:“我能学会的。”
霍海摆了摆头,一个人学白话文学简体字要多久?根据大学那边的情况来看,读书人比完全不会的人学起来还难,因为以前学的东西会有干扰。
需要时间适应。
刘细君:“我学得会。”
霍海忍不住叹气:“学吧。”
这能指望的了?看来是偷不了懒了,只能自己写。
写了几千字,第一回还没写完呢,霍海就手腕发软,直接丢下笔,翻身呼呼大睡。
第二天,霍海写了三百个字,心一横直接开始大纲代替正文,跳到了大闹天宫,想了一下又不对,只能默默地又拿出白纸垫着。
第三天,写了五十个字,直接开溜。
还顺便以完成刘彻的任务为理由,直接太子宫都没去。
如此持续了十天。
刘细君再出现在霍海面前时,宣称自己已经学会所有简体字了,已经能照着老师的日记和教案写一样的白话文章了。
霍海不信,口述起了《西游记》。
刘细君拿着笔哗哗的写,不带停的。
霍海一口气口述了一章半,口干舌燥,停了下来。
刘细君:“继续呀?”
霍海罢手:“咳咳~喝茶,休息,嗓子冒烟了。”
十分钟后,霍海趴在桌子上,刘细君的小脑袋从桌面下探了出来:“继续呀。”
半小时后,霍海在院子里削陀螺,刘细君从柱子后面探出头:“继续呀。”
一个时辰后,霍海躺在床上睡大觉,刘细君继续探头:“继续呀。”
霍海怒了:“你是越猴是吧!”
刘细君:“我知道以你的才华,根本不需要想,就能写后文,为什么要休息呢?”
霍海:“我……我的脑子是天才,嗓子又不是。”
刘细君:“但是,不是说这是陛下要求要写的吗?”
霍海本来想说自己偷懒,也写的足够快了,快的能吓死别人。
但没说。
而是:“你不能去玩儿会儿吗?”
刘细君:“没有写文章好玩儿。”
霍海翻身:“你不是喜欢乐器吗?我看你的随身物品全是乐器,去玩音乐啊。”
刘细君思索了起来:“玩儿音乐?这个词用的真精确,不过我现在不想玩儿音乐,那些都不新鲜了,都玩儿过了。”
刘细君和东方朔一样,过目不忘。
这些变态天才,这么喜欢喜新厌旧吗?
霍海:“我给你搞个新乐器,你去玩儿去吧。”
刘细君一听有新乐器,就不像阿飘一样缠着霍海了。
一天后,霍海拿出几块串在一起的竹板给刘细君:“这个乐器叫做快板儿,好好学好好练……玩儿去吧。”
刘细君:“这是……乐器?”
霍海:“多新鲜,打击乐,正宗打击乐!和声乐结合的最好的打击乐!可好玩儿了,快去摸索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