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翁婿两在二楼悠闲地逛了一圈。
余欢等老林从卫生间出来,旋即亦步亦趋跟着他踱向楼梯间。
老林望着还有向上的阶梯,好奇地问道:“上面是闷顶层?”
闷顶是指坡屋面与顶棚之间所构成的空间,如果用于住人,便可以称之为阁楼。
闻听询问,余欢在老林温和的目光中点点头,随即详细解释说:
“堆放了些用不上的杂物,比如以前的大头电视机、老式风扇和老式冰箱等。虽然这些东西已经不值钱,但家里人觉得扔掉可惜,于是就都存放在上面了。”
老林淡淡一笑,感慨地说:“你们这一辈的人,要比我们那个年代物质条件好得多,就比如有容,有些东西稍微坏了或者过时了,她是毫不犹豫,扔得一点都不心疼。”
说着,他也没有上去探究一二,转身向楼下迈步。
余欢嘴角噙着笑意,却说:“爸,其实我也是怀旧党,如果有地方来放的话,我其实更乐意把承载着记忆和感情的旧物存起来。”
“哦?那你和有容在这一点上可不太一样。”老林笑着说。
“我是属于该扔的扔,该留的留。”
余欢跟在后面,目光落在老林茂密的头顶,笑着继续说:
“爸,我们吃完晚饭再回去呗。”
老林却摇了摇头:“我已经跟你妈讲好了,让她晚上准备你和许伯伯的饭菜。”
两人的交谈声,在楼梯间自带混响效果。
余欢听见这个说辞,只能微微颔首,应了一声:“噢。”
老林走下最后一阶楼梯,却转身穿过后门,到院子里转了转。
余欢抬眼瞧了瞧入户大门那边,当下只有老爷子和许社长,面对面坐在门口,轻声攀谈着。
翁婿两在二楼待了十来分钟。
余欢跟着老林一到后院,才发现这会老余已经在院子里杀起了鱼。
而吴老师和大伯母则系着围裙,坐在小板凳上,帮忙刮鱼鳞。
老余左手从大塑料桶里迅速抓起一条鲫鱼,按在案板上,手起刀落,便麻利地抛开鱼肚。
精准地用刀尖将鱼杂刮出,去掉苦胆,收集在脚边的不锈钢盆。
他熟练地处理好一条鱼以后,随手将其扔进一个超大号塑料盆里。
整个过程,用时不到十秒。
蓦然。
阴影投在了案板之前。
老余听到脚步声,抬头一瞥,发现老林正停下步子,立在一侧看他杀鱼。
手中的动作不由自主地慢了下来。
他脸上露出笑容,随即回头看着案板,一边手起刀落,一边缓缓地说道:
“老林,你下午的钓鱼活动我就不参加了,我对这個真没什么兴趣,也不怎么会。不过,晚上我可以再陪你好好喝几杯。”
老林带着微笑轻轻摇头:“家里已经给我们准备晚饭了。”
吴老师闻声转过头来,温言相劝:“亲家公,中午还剩下那么多菜,别让段姐再麻烦了。而且,这些鱼杂和鱼籽,晚上还能做个火锅呢。”
老林大驾光临,吴老师准备的饭菜分量格外充足。
余欢最后端剩菜的时候,估摸着总体也才吃了一半。
当然了,他上午跟余澄澄两个人猛猛吃椪柑,都不怎么饿,两个重量级干饭人,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战斗力。
余澄澄经过老爷子的叮嘱,知道这两个客人来头有点大,可能也有一点收着。
老林的目光从不锈钢盆里的鱼杂收回,嘴唇翕动了一下。
余欢察言观色,看出林爸爸拒绝的态度也不强烈,于是粲然地笑着接过话茬:“是啊,反正有我当司机,晚上你们就喝个尽兴。”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老林笑说:“亲家公亲家母,那就麻烦你们了。”
“可千万不要说麻烦,以后还是要常来玩,我们随时欢迎!”吴老师一边用钢丝刷熟练地刮着鱼鳞,一边抬眼说道:“不过下次段姐也一定要一起来啊。”
老林点点头,表示赞同说:“好,我们天天在单位里上班,城市里待久了,现在也是多了一个可以亲近大自然,呼吸新鲜空气的去处。”
吴老师将刮了鳞的鲫鱼扔进老余身侧的桶里,继续说道:“我听欢欢讲,伱跟段姐在家里一般不做饭,不然就让你带一点自家里种的小菜回去了。”
“哦?你和老余还自己种菜?”老林显得有些惊讶。
“主要是我爷爷在打理菜园,我爸妈作为高中老师,平时都挺忙的。”余欢笑着接过话头。
“没错。”吴老师肯定地点了点头。
老林之前的诧异,正是因为他忽然想到了这一层。
他环顾四周,注意到一侧的院墙有扇铁门,那后面应该就是菜园了,不禁心生好奇。
余欢注意到了老林的目光,带着温和的微笑说:“那扇门通向后面的菜园,爸,你有兴趣参观一下吗?”
“好。”老林微微颔首。
余欢笑意更深,欣然为老林领路,他轻轻打开插栓,“咯吱”一声推开铁门。
一幅田园风光在眼前徐徐展开。
木栅栏围起的大菜园里,一块块菜地界限分明,每一块种植的蔬菜都各有不同。
叶片肥厚、层层叠叠的大白菜。
一丛丛的冬苋菜、萝卜菜。
郁郁葱葱的大蒜叶随风摇曳……
老林看着眼前的一切,通过半人高的栅栏,能远望到只剩下残茬的田野。
和煦的阳光下,一派生机勃勃之景。
老林深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感叹道:“住农村确实舒服,空气新鲜,环境优美,还能自己种菜吃,既绿色有机,又健康无忧。”
“长期居住的话,农村和城市其实各有千秋,农村更适合养老。”
说着,余欢在狭窄的阡陌中停下脚步,转身看向老林,脸上洋溢着粲然的笑容:
“爸,我们带点红薯回去吧,都是皮薄不大的紫心红薯,可以蒸着当早餐,再配个鸡蛋,美美的!”
老林稍作斟酌,点头赞同说:“好主意。”
“说起这个,我都忍不住想先挖几个出来,带去钓鱼的时候生吃。”
言罢,余欢当即迈开步子,侧身经过老林,在门边一侧拿起靠墙的锄头。
走到红薯地旁边,刚准备挥舞,老林却抢声说:“让我来试试。”
余欢一愣,随即将锄头递给了老林:“好的,爸,你来。”
老林几大步迈到近前,笑眯眯地搓了搓手。
接过锄头,高举起来,腿部借力,准确地刨向一丛红薯叶的前方,三两下,就将连结的几个红薯刨了出来。
余欢一见他这拿锄头的姿势,登时有些诧异:“爸,你这看起来相当专业啊!”
“现在的市区,地名里带‘岭’或者‘塘’的,过去都是乡下。我小时候就住在东塘,在南大门外面往边上一点,可以说是城边村,家里也是有菜地的。”老林一边继续挖红薯,一边解释道。
“那难怪。”余欢恍然大悟地点了点头。
老林又翻了两株红薯出来,余欢忙不迭上前,一边弯腰将几大串硕果捡起来,一边说道:
“我们先去钓鱼吧,红薯就让我爸妈下午来弄,他们反正也没什么事。”
“好。”
一提到钓鱼,脸上还有些微醺的老林,顿时就精神了。
余欢里里外外一番收拾,从杂物间翻出一个积灰的塑料箱,搁水龙头底下冲干净。
再将洗净了的九个小红薯用塑料袋装着,连同许社长的大鱼护,都扔在塑料箱里。
完事后,旋即将其抱去了小宝马的后备箱,准备到时候用来装鱼。
在这期间,老林站在院子里的阳光下,背着太阳,掏出手机跟丈母娘发了条短信:‘我们晚上还是在亲家这边吃饭,不用准备饭菜了。’
短信刚刚发送出去,很快就收到了回复:‘我知道了,你不会玩得不想回家,还要在亲家那边住一晚吧?’
老林笑了笑,慢慢地敲着九宫格:‘吃完饭就回。’
‘带点椪柑回来!’
‘好。’
老林将手机收回裤兜,抬眼便看见余欢站在后门处叫他:“爸,准备好了,我们可以出发了!”
老林点点头,然后踱步到杀鱼三人组面前,面带微笑地开口:“亲家公、亲家母、大姐,你们辛苦,我们就先去钓鱼了。”
“诶,玩的开心啊!”大伯母笑着回应,同时以手背擦了擦额头,以作挠痒。
“老林,晚上我再陪你好好喝几杯!”老余紧接着应声。
老林看向老余,微笑着说:“小酌怡情,大酌伤身。中午那种酒杯,喝个两三杯没问题。”
吴老师也微笑着接口:“确实,你们这年纪是该适量饮酒。”
“爸、妈,你们下午有空的话,辛苦多挖一点红薯呗,我们要带走。”余欢插话道,话音顿了顿,又补充说:“分成三份装着。”
闻言,老余立刻心里有数,不假思索地应声:“可以。”
简单的交谈过后,翁婿两人迈开步子,一前一后穿过门扉进入堂屋。
“小余。”老林忽然低着嗓子叫住余欢。
余欢闻声停下脚步,转过身来。
老林看着女婿脸上的些许疑惑,小声询问:
“你二伯家里还有椪柑吗?”
闻言,余欢心想老林第一次登门拜访,果然没有外在表现的那么放得开,那么随意,还是有点拘礼。
他不禁一笑,也压低了嗓子问道:“妈想吃?”
“嗯。”老林点点头。
余欢稍作思忖,说道:“我们先去钓鱼,我等下发消息给余澄澄,让她去摘一点过来。”
此际,老爷子和许社长已经整装待发,在大门外等候了。
天空挂着的太阳,宛如一枚熟透的橙黄椪柑,缓缓地向着地平线沉沦。
随着它的西沉,原本炙热刺眼的光芒逐渐变得柔和而温暖,为整片大地披上了一层金黄的余晖。
在这不知不觉间,天空便暗淡了下来。
约摸晚上七点钟,酒足饭饱之后,再喝了杯茶,两方人马挥手道别。
“橙子,你还有那么多零食在我那,回纽约之前,要赶紧先去吃掉啊!”余欢从大开的车窗伸出脖子,对余澄澄打趣。
“这个不用你说,我必去吃掉!”余澄澄莞尔一笑地摆摆手。
余欢旋即踩下油门,驱使小宝马,载着老林和许社长踏上了返程。
后备箱里,已是塞得满满当当。
一整天都没有怎么休息,几人都略感疲惫,许社长和老林喝了些小酒,更是昏昏欲睡。
余欢透过后视镜瞥了一眼许社长,发现他已经歪着脑袋,阖上了眼睛,估计睡着了。
于是,余欢连忙伸手在中控台上转动旋钮,调低音乐的音量。
老林疲倦地打了个哈欠,听着闺女悦耳的歌声,忽然开口说:“昨天听你妈讲,有容现在很火的那首歌,名字叫《是你》的那首,是你创作的?”
余欢把着方向盘,斟酌了一下老林这话。
丈母娘还真是不说多话。
兴许担心老林得知女婿也掺和进了娱乐圈,会不高兴?
不过现在看来,确实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丈母娘才跟老林主动聊这事。
余欢当然也不会大咧咧地到处去宣扬,以此装逼,以至于一个多星期了,老林才知晓内情。
现在就讲究一个低调,躺平发育。
他心中念头一转,却是说:“准确来讲,我一共写了三首,只不过目前只上线了一首。”
“是吗?”老林脸上的表情无比诧异。
仅仅一首就已经超出他的预料,昨天丈母娘提及此事时,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简直大跌眼镜。
得知女婿创作的歌曲,竟然这么受欢迎,老林心中顿时感慨万千——
得亏当初他在医院里提了一嘴牵线,这才给闺女找到了一个好配偶。
今天过来一看,这一大家子的家风家教都很好,都是勤快人。
除了门第上有点差距之外,从各方面看来,他们真是般配得不能再般配了。
不过,两边都是独生子女,这个问题倒不大。
老林思忖着。
“是的。”余欢微微一笑,给出了肯定的回答。
老林深深地看了余欢一眼:“我听了你创作的那首《是你》,旋律确实很好,朗朗上口,就是感觉有点太闹腾。”
“爸,你喜欢听芭乐歌?”
“什么是芭乐歌?”老林好奇地反问。
“就是那种节奏很缓慢的抒情歌曲。”
“差不多。”
余欢闻言笑了笑说:“我给蓉蓉写的第二首就是芭乐,每个人的音乐偏好都不一样,这歌你应该会喜欢听。”
他特意在‘写’这个字上加重了语气。
“好啊,等你创作的第二首歌发布了,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我。”老林期待地说。
听见老林还是创作创作的说辞,余欢没奈何地笑着开口:
“没问题。”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