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上还有半个没馅的肉包。
别问肉包为什么没肉馅,因为肉都给狗吃了!
两只小狗吃得肚子圆滚滚。
这家庭地位真是一天不如一天了,看来还是尽早去临水的好,否则再待下去,他在家的待遇连狗都不如。
林逍来到客厅,小勇正陪林建德下象棋,有说有笑。
林建德连儿子回来了都没看见,无聊的林逍只能打开电视。
直到林建德输了一盘棋,这才发现他,“你啥时候回来的?听你妈说一早就跑出去了。”
林逍道:“回来好一会了,你们眼里都没有我,随便吧~”
“你这话说的,哪能没有你……”
林建德话还没说完,两条狗不停往脚边蹭,马上伸手抱进怀里,“这不是你妈说狗不爱吃包子皮,肉馅给它吃了,我特地把皮留给你吃。”
“嗯,挺好,你们都给它吃,以后拿它当孙子,也不用羡慕人家有孙子了。”
林逍话音刚落,杨红霞就提着扫把进来了,“我说好端端带两条狗回来,原来是在这儿等着……”
家里多了两条狗,一下热闹不少。
杨红霞多年没养过小动物,对它们格外有耐心,中午临近饭点就提前去做狗饭,“我先把肉剔出来,不然骨头它俩啃不动,饿得这么瘦,多吃点才行。”
谁家好人吃狗剩下的?林逍和小勇情绪复杂的对视了一眼。
时间转瞬即逝。
很快到同学聚会的日子。
上午,孟浩洋发布群公告,提醒大家准时参加同学聚会。
正好林逍打算过两天回临水,借着聚会还能再跟黄文斌见一面。
傍晚,他换了身衣服,自己稍微捯饬了一下发型。
多年不见,不能像以前读书一样太随意。
得知他去参加同学聚会,杨红霞道:“赶紧去吧!是要多跟同学们聚聚,我刚给小黑小黄包了点饺子,你要不要尝尝?”
林逍扯了扯嘴角,“不用,你给狗吃吧~我就不抢它的了。”
一旁逗狗的小勇道:“逍哥,晚上结束了打个电话给我就行,我去接你。”
“好。”
走出家门,林逍打算步行前往聚会地点。
酒店离家不算太远,快的话半个多小时就能到,闲着没事就当锻炼身体了。
半路上,他遇见一个放学的小孩自行车坏了。
顺手帮忙修好车,小孩得知林逍要去河源大酒店,高兴道:“哥哥,我家就在学校旁边,我载你过去!”
让一个12岁的小朋友骑车载自己实在不好意思,林逍干脆反客为主,骑自行车载他回家。
到达酒店门口,小朋友跳下车挥挥手和他再见,“谢谢哥哥, Bye bye……”
“拜拜!”
转过身的林逍一眼就看见站在门口的孟浩洋和几位同学。
孟浩洋看见他从一辆自行车上下来,眼中闪过一抹不屑,“林逍,来得挺早。”
林逍走过去道:“嗯,说好了6点,我不喜欢迟到。”
这时,一台大众停在酒店门前的停车场,黄文斌下车向他们打招呼,“林逍,孟浩洋,陈阳……我没迟到吧?”
一看是他,孟浩洋的态度客气了几分,“当然没迟到,除了你,还有几个贵宾没来。”
黄文斌不解道:“贵宾?同学聚会哪还有什么贵宾?”
一旁的同学立刻说:“这还用说,我们的郭公子还有班花都没到!”
林逍心中了然,看来这次同学聚会的中心人物就是郭天翔和胡玉雯了。
不过自己过来是为了和曾经的好友相聚,乱七八糟的事情不想沾边。
“那我们先进去了~”林逍道。
孟浩洋向来会做人,摆摆手让他们都走,“你们进去吧,我一个人在这里等就行了。”
林逍和黄文斌以及其他几个同学便走进酒店。
上电梯的时候,有个女生叫住林逍,“这是谁呀?怎么看着这么眼熟?”
黄文斌立刻道:“林逍啊,你不认识了?”
女生满脸惊讶,“哟!竟然是林逍,还真看不出来了,跟以前大变样啊!”
与此同时,林逍也认出了她。
这个女生名叫徐佳丽,同窗三年,基本没怎么说过话。
因为徐佳丽为人大胆外向,喜欢万天翔那种富二代,对曾经老实巴交的林逍等人嗤之以鼻。
徐佳丽穿着一件黑色紧身蕾丝连衣裙,红色高跟鞋,脸上画着浓妆,读书的时候她就爱打扮,现在更加肆无忌惮。
林逍跟她不怎么熟,点点头就算回应了。
徐佳丽也直接越过他,看向旁边的黄文斌,“黄文斌,我记得你现在在县医院工作是吧?上次有点事情准备找你,结果自己解决了,下次有事还得麻烦你啊……”
小小县城,讲的就是人情世故,黄文斌爽快的回答:“有事说句话!”
“是啊,咱们不像其他同学定居外地,留在河源的还是要互相帮衬,尤其像你和孟浩洋,一个在医院,一个在学校,以后免不了麻烦你们,平时有空多聚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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