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62小说网 > 都市 > 全民,造孽啊,那家伙又放禁咒啦 > 第91章 肖焰的黑手

一个小时前。

秋野蓝布城。

哥布林草原外围。

随着一只精英怪的血量清空,一件紫色装备瞬间出现在尸体旁。

“我靠!爆出一件紫装,队长,咱们这次又赚了一桶金。”

“哈哈哈,运气真的不错,咱们一队已经爆出两件紫装了,二队三队据说一件都没出。”

几个职业者满脸堆笑,连续刷怪两天两夜的疲劳在这一刻都减轻了很多。

他们是秋野蓝布城基地市蓝鲸公会的小队。

蓝鲸工会作为秋野蓝布城排名第二的公会,虽然没有睚眦强大,可也是龙国排名前二十的公会。

足足五支蓝鲸练级小队活跃在这片大草原上。

队长是一个法师,他伸了个懒腰向着那件紫装走去,其他队员则趁机原地休息。

然而就在队长弯腰去捡紫装时,一道黑影突然从草丛中窜出。

轰……

一声闷响传来。

那队长的脑袋轰然碎裂。

一个身穿白装,拎着狼牙锤的英俊少年一把捡起地上的紫装。

这一幕太过突然,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

“我透!”

“队长!!”

“宰了他!”

惊呼声响起,蓝鲸小队的众人顿时目眦欲裂。

他们立刻冲向那道身影,可那人速度极快,转眼就消失在他们的视野中。

“二哥,那人我认得,是宣府睚眦的林凌。”

“林凌?”

“上报公会!一定要林凌血债血偿!”

……

同样是哥布林草原。

一个全是女子组成的练级小队在一片空地休整。

她们的肩膀上都有一个金凤臂章。

金凤公会。

秋野蓝布城排名第三的公会,成员全部都是女子,虽然在国内没有排名,却和很多大公会交好。

“小霜怎么还没有回来?”

“李姐,小霜妹妹是不是又去抓蝴蝶了?”

“哈哈哈……楠楠你别搞笑了,霜儿妹妹虽然是会长的女儿,可也十八岁了,整得人家长不大一样。”

“会长说了,等咱们二转以后,去京都发展。”

“真嘟假嘟?好期待啊。”

“不太对劲,小霜去方便有十几分钟了,怎么会这么久。”

“兰兰跟着呢,还能出什么事儿不成?”

一个高大魁梧的女生拿出手机立刻拨通了一个号码。

可半天都没有人接电话。

这一刻所有人都察觉到了不对劲。

几人纷纷起身,快速向着前方跑去。

然而在几十米外的草丛中,一具尸体倒在地上,她的脑袋已经被钝器砸碎。

尸体的旁边,一条拖痕延伸向远处。

“兰兰……”

“不好,小霜有危险!”

几人面色大变立刻循着拖痕追去。

没过多久她们便愣在了原地。

前方的一棵大树下,金凤公会大小姐霜霜赤身**蹲在树下。

洁白修长的腿上血迹斑斑,整个人蜷缩在那里抱着双肩嘤嘤哭泣。

“小霜,发生了什么事?”

“是宣府的林凌……呜呜呜……”

“林凌!小霜你放心,会长一定会给你报仇的。”

各种类似的恶劣案件在哥布林草原和哥布林森林附近发生。

而所有的矛头全部指向了宣府林凌。

哥布林森林外围。

秦轩正快速向着秋野蓝布城一路狂奔。

虽然两天没有休息,可此刻他的脸上却只有亢奋。

和林凌的约定他做到了。

仅仅不到两天他就成功达到了30级。

现在的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前往宣府找到林凌。

他要告诉林凌他不但如约达到了30级,更是进化到了SS级天赋天灾信徒。

林凌说得没有错,羡慕别人永远不如提升自己。

他秦轩通过自己的努力,拥有了成为一代强者的资本。

【天灾信徒】

【SS级天赋】

【天赋技能1:亡灵替伤,受到天灾的庇佑,被攻击后80%伤害由召唤生物替代。】

【天赋技能2:亡灵增幅,受到天灾庇佑,所有亡灵召唤物的属性都将获得双倍增幅。】

【天赋技能3:亡灵诅咒,受到天灾庇佑,所有被你亡灵生物攻击的目标将陷入亡灵诅咒,3个小时内伤口无法愈合,每秒掉血1%。】

虽然只是SS级天赋,却拥有足足三个天赋技能。

这个天赋让秦轩的强大以几何倍数增加。

只要不将他秒杀,他已经很难被杀死,30级后他能召唤15只亡灵生物。

这些亡灵生物加起来可以为秦轩挡下15万的伤害值。

而双倍增幅下,这十五只亡灵生物,每一只都有2万多的伤害。

而亡灵诅咒更是抢BOSS的神迹,对上残血BOSS绝对有意外之喜。

就在秦轩美滋滋地憧憬着见到林凌的情景时。

一阵呼救声突然从前方的树林中传来。

“救命啊,呜呜呜……”

“你喊吧,喊破喉咙也没人来救你。”

“我们曾经见过,我还有你的电话,我们不是说好了以后制作专武方面有疑惑还能相互解疑的吗?你不能这样对我。”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