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62小说网 > 仙侠 > 修罗天狱:从采花大盗开始做起 > 第422章 你的确不应该存在这方世界

“他这是?看不开吗?”远处的冰凤一族族人同样惊讶不已,皓月冰漓更是娇呼一声。

“唉......”皓月智沧也是缓缓转过脸去,不忍直视。

几人谈话间,毕千的手掌已然拍落头顶。

“轰隆!”

声音很响,但是没有想象中的血肉横飞的画面,甚至连头皮屑都未飞洒一滴。

只见在那恐怖的混合能量接触到毕千头的那一刹那,一声源自远古的啼啸排山倒海般冲天而起。

这一声真正意义上的远古神兽厉啸,将轩辕沧澜都震得神魂俱颤,他的眼神之中充满了惊惧。

“看来天道不会出错,你的确不应该存在于这方世界。今日,我轩辕沧澜便以天道化身的身份送一程吧。”略微震惊之后,轩辕沧澜面色难得地阴沉了起来。

“轩辕神灭斩!”

只见他一声暴喝,手中炫彩光芒闪耀的轩辕神剑对着毕千便是猛然斩下,从姿态上可以看得出,他并未有哪怕一丝丝的留力。

虽然方才与毕千谈笑风生,但天道无情,可不是嘴上说说而已。

炫彩法则剑芒以无敌之姿斩向毕千,那是一种高高在上主宰一切的姿态,凌驾众生,唯我独尊的宣告!

“来得好!既然你代表天,那我毕千便斩天灭天!”

没有失控,毕千此刻还保持着应该有的清醒,但是心中的战意却是汹涌澎湃。

“太初混沌诀第二式——一剑分天地!”

同样的炫彩剑芒,不同的是神殇剑斩了的是混沌之力与神鸟火焰双重加持下的剑芒。

两道剑芒,一者代表着天道的意志,一者代表着毕千的不屈。

它们在半空中相遇,瞬间爆发出了无与伦比的光芒。

炫彩混沌剑芒,如同一道璀璨的星河,带着无尽的威压和毁灭之力,向着毕千斩去。

而毕千的混沌剑芒,则如同一片燃烧的火海,带着无尽的愤怒和不屈之意,迎向了炫彩混沌剑芒。

“轰!” 两者相撞,发出了惊天动地的巨响。

整个冰凰绝地都在颤抖,无数的冰块从洞顶掉落,砸在地上,扬起无数冰屑。

在那冰屑之中,两道剑芒依然在激烈地碰撞着。

它们相互吞噬,相互抵消,谁也不肯退让一步。

毕千的脸色变得越来越苍白,他的身体开始颤抖。但他的眼神中却依然充满了坚定和不屈。

“给我破!” 毕千大喝一声,身上的气息再次爆发出来。

他手中的神殇剑光芒大放,混沌之力与神鸟火焰的双重加持,让他的剑芒变得更加恐怖。

“哼!” 轩辕沧澜冷哼一声,手中的轩辕神剑也爆发出了强大的力量。

他是天道的化身,代表着天道的意志,他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

在两人的全力施为下,两道剑芒的碰撞变得更加激烈。

时间在这一刻仿佛变得无比漫长,每一秒都仿佛是永恒。

毕千和轩辕沧澜的身体都已经达到了极限,但他们依然在坚持着。

终于,在经过了漫长的角逐之后,轩辕沧澜的炫彩混沌剑芒逐渐占据了上风。

它的力量越来越强大,将毕千的剑芒逐渐压制了下去。

“不!” 毕千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他不甘心就这样失败。

他再次爆发出了强大的力量,试图扭转战局。

然而,一切都已经太晚了。

轩辕沧澜的炫彩混沌剑芒已经将他的剑芒彻底压制,并且以不可阻挡之势,斩向了毕千的身体。

“啊!” 伴随着一声惨叫,毕千的身体被轩辕沧澜的剑芒拦腰斩断。

他的上半身和下半身分别向两个方向飞去,鲜血染红了整片天空。

“毕千!” 看到这一幕,下方的冰凤一族族人都发出了惊恐的叫声。

“结束了......”轩辕沧澜的身影在缓缓消散,神劫的力量也在这一刻耗尽,望着毕千那化两半的,而且不断被炫彩法则崩灭的身体,眼中不知是喜是悲。

然而,当所有人都以为毕千即将被那炫彩法则崩灭之时,一声暴喝响彻天穹:“太初混沌诀第三式——新生!”

已经被崩灭得只剩下一个头颅的毕千在这声音落下之际,身体瞬间被混杂着无尽生命之力的炫彩混沌之力包裹住,形成了一个炫彩混沌茧。

“咔,咔咔,咔咔咔......”

瞬息不到,混沌茧龟裂破碎,毕千完好无损地出现在众人面前。

“嗯?”已经消散得只剩半具身躯的轩辕沧澜朝着冰凤一族所在瞄了一眼,然后嘴角挂了一丝意味深长的笑容,“下次神帝劫,恐怖将会是有史以来最为恐怖的神罚......”

他的声音不断地在冰凰绝地上空回响着,然后整个身体消散于天地之间,化作无数流光飘向四面八方。

“啵!”

在轩辕沧澜身躯消散之地,突然传来一声奇异的声响,紧接着一只蓝赤相交的巨蛋穿透空间壁垒出现在众人眼前,然后朝着传送阵方向急掠而去。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