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62小说网 > 都市 > 反派弃子杀疯了,天命主角全跪了 > 第239章 不跪的模样,林凡的下场

此言一出,楚戈只觉全身一松,天空中的黑云急速消散。

恐怖的压力倒卷而回,带走他三成气运。

果然,让仙王下跪的因果太大,这方天道也接不住。

楚戈看着小了一圈的气运骄阳,无奈苦笑:“林凡不愧是最强天命之子,居然损失这么多气运,只怕突破化神都补不回来!”

仙王不是不能下跪,但要跪也是跪大道,最次也是仙界天道。

如果他真的给下界一方小世界的天道下跪,仙王气运必定消散。

届时没有仙王气运护持的他,必死无疑。

“哼,小小一方凡人世界的天道也敢如此嚣张,若老子还是仙王甚至仙帝,绝对把你吊起来打,特么的,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楚戈冷哼一声,恶狠狠地想着。

天道之眼离开,一切恢复正常,众人一抬头正好看见楚戈站在那举头望天,一脸阴翳的样子。

“卧槽,楚戈居然没有跪下?”不知谁喊了一句,引起一片哗然。

“还真是,除了楚戈,连国主都跪下了,不可思议呀!”

“我的妈呀!这楚戈到底什么来头?”

“上帝呀,难道楚戈真不是凡人?”

“相比楚戈,我更想知道刚才发生什么事了?”

“......”

就在众人议论纷纷之际,知晓内情的国主、秦苍、柳白依、苏妲己等人,全是一脸懵逼。

大家都是修士,为何你能如此牛逼?

天道之眼!那可是天道意志的具象化。

就相当于天道降临,渡劫期大能见了也要跪下。

我们跪着你站着,我们磕头你看着。

什么意思?

关键楚戈这么做,天道之眼并没有降下惩罚。

噌!

国主豁然站起,指着楚戈破口大骂:“楚戈,你放肆,天道意志降临,你竟不跪下迎接,这是对天道的大不敬,你就不怕上天惩罚吗?”

“惩不惩罚,那是我和天道的事情,关你鸟事!”楚戈一脸厌恶看着国主。

“你不是国主,也不像司无涯,更像一个上蹿下跳的小丑。”

“你说什么?”

“小丑!”

“啊!老夫在昆仑界修行三百多年,岂是你这小子可以诋毁的...”

“那你这三百多年都活得狗身上去了?或者 ,你在昆仑界本就是躲在阴暗下水道,苟延残喘的老鼠?”

楚戈这句话如同一把尖刀,直插他的心窝子。

在昆仑界,魔修本来就是人人喊打的存在,当然要隐藏自己,悄悄发展。

国主跳脚大骂:“你你你...你胡说,老夫在大夏魔渊大战群敌之时,你还没出生呢。”

“元庆,别废话,速速拿下他,救出凡儿才是。”秦苍提醒一句。

“咱们几个不够,把他们都叫来!”青冥子也道。

国主夏元庆双目微眯,怒视楚戈,“你很好,就让你看看我们的厉害!”说话间,他开始召唤正在扶桑大开杀戒的白发青年。

楚戈知道对方在叫人,也没有办法,只能分出一缕神魂进入小世界。

别墅中。

楚戈出现时,苏妲己和柳白依正在围观林凡,这家伙已经从重瞳的控制中挣脱,却被世界之力控制在原地,无法动弹。

这一变化让他惊慌无比,柳白依那灼热的目光更是看得他毛骨悚然。

“我和金少西是好兄弟,您是少西兄弟的师傅,能不能帮帮我?”林凡传音道。

柳白依嫣然一笑,“当然,楚戈把你抓来,不就是为了让你解脱的吗?顺便你可以替金少西尽尽孝道。”

“啧啧,仔细看看,这小子细皮嫩肉的,长得也不错,真是副好皮囊,相比之下,但丁那小子的身体就逊色多了。”苏妲己那长长的指甲划过林凡的脸。

“你...你们要干什么,不要过来呀!”林凡惊慌道。

盘坐在一旁打坐恢复的叶如烟冷冷道:“别挣扎了,你就是楚戈给白依姐姐准备的身体。”

“啊?”林凡彻底傻了。

他还以为自己也会像楚辰那般受尽折磨,没想到居然是夺舍。

他开始剧烈挣扎,更是将至尊剑骨催动到了极限,可惜依然无法破开世界之力的压制。

这时,楚戈出现在别墅中,他和三女打过招呼,对林凡道:“想必你已经知道自己的下场, 趁着还有点时间,我让你做个选择。”

“什么选择?”

楚戈幽幽开口:“要么和楚辰一样,关进魂灯,承受永世天火灼魂之苦,要么就此魂飞魄散,彻底消失在天地之间。”

天火灼魂!

魂飞魄散!

这特么可都是绝路呀!

“不不不,楚戈,你不能这么对我,虽然我一直和你为敌,可我也没对你造成多大伤害,你就饶我一次,我愿交出一切,你让我去轮回好不好?”林凡直接被楚戈的两个选择吓尿了。

特么的,一个是死,一个是生不如死!

怎么选?

这有区别吗?

楚戈没有回答,反而问柳白依,“想要融合这具身体需要多久?”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