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62小说网 > 历史 > 大明暴君,我为大明续运三百年 > 第249章 给朕一个理由,让你出任三边总督

“臣不知道!”

崇祯的突然开口,让洪承畴心中一惊,连忙回应了一声,脑海却是急速的运转着,思索着自己犯什么错了?

是在刑部江西清吏司主事时审判的有冤案错案?

还是任浙江提学佥事选举的人才犯错了,牵连自己?

或者是两浙承宣布政左参议时负责的粮储、屯田、清军、驿传、水利等账目出问题了?

还是去年当陕西督粮参政时,大灾的事情处理不当?

或者是前几天对凤翔府富商处理有问题,现在要干掉自己平息富商的愤怒……

“云南按察使洪启胤是你的老师吧!”

“回陛下,是!”

洪承畴心一下子提了起来,眼中满是担忧之色,继续道:“臣十一岁时,因家境贫寒,辍学帮母亲卖豆干,

当时老师在水沟馆办村学,臣卖完豆干会去听一听,索性自己还算是有几分天赋,蒙先生不嫌弃收臣为徒,才有今日之身。陛下,老师他……”

“他很好,你不用担心!”

崇祯摆了摆手,继续道:“听说当年你就表现出了想治国平天下的愿望,那朕问你,你准备怎么做?”

怎么做?

洪承畴有些错愕,皇帝这么问自己,那就是在考察自己,应该不是犯错误,当即暗暗松了口气。

但心随即又提了起来,这个问题回答的好不好,直接关系到自己的仕途了。

崇祯见洪承畴沉思,也不催促,袁可立静静的看着,他也想知道洪承畴到底会如何回答。

好一会儿之后,洪承畴抬起了头,朝着崇祯一拱手,沉声道:“陛下,您这个问题很大,

实则是如何治的问题,因为终极目标就是平天下,

这里的平,臣理解的是在等级制度上的合理、公平、公正、平衡、秩序、和谐,而不是均匀,这是最理想的状态!”

“如何达到这种状态,其实陛下已经在做了。”

“朕做了?朕做什么了?”

“《荀子.王霸》中有一段话:农分田而耕,贾分货而贩,百工分事而劝,土大夫分职而听,建国诸侯之君分土而守,三公总方而议,则天子共己而已!

陛下还地于民是为分田,正准备为工匠设立专利制度就是百工,

设立国土资源管理部、大明军纪监察部、农业研究院、火器研究院等等就是士大夫分职,

如果这些目标都能实现,那天下自然就太平,中间的过程无非就是用哪种手段来说而已,

掌控兵权那就暴力杀伐,大臣们能干就干,不能干就走人,这天大最不缺的就是想干实事的人,

没有兵权那就怀柔,拉拢、压制,保持平衡,在平衡中慢慢前进。

其中最难的就是帝王思想的转变,但陛下已经做了,不是吗?”

一席话让崇祯内心有着极大的震动,洪承畴说的这么多,他还没有这么想,只是将后世的一些成熟的东西搬过来。

如今听洪承畴这么一说,赫然才发现,原来后世的那些大方针已经在两千多年前就提出来了。

洪承畴能认识到这一点,在思维上已经超过了崇祯的预期。

如果洪承畴泛泛而谈,不切实际、不落地,那就是纸上谈兵,眼高手低。

如果谈具体操作方法,显然是缺乏理论和事实依据的。

你都没亲自干过,你怎么能确定你的方法和策略是正确的呢?没有说服力。

但他放弃了两者,从格局和思维入手,作为管理者只要会识人和用人,提出战略下面去执行就是了。

很显然,洪承畴是具备了统帅的要求了。

崇祯将目光看向了袁可立,袁可立也是点了点头,显然对洪承畴的回答很满意。

沉顿了一下后,崇祯淡淡道:“洪承畴,给朕一个理由,让你出任三边总督!”

“三边总督?”

“让臣?”

洪承畴瞬间惊呼了出来,眼中满是震惊。

他现在是陕西督粮参政,正三品,可三边总督即便不挂兵部侍郎、尚书、都督府、督察院御史衔,也是正二品。

即便是可以越级提升,但这两者可是有着一道大大的鸿沟。

总督可是负责一省的军政要务,一省的绝对老大,怎么会让他出任?

洪承畴心思电转,片刻后,脸上满满的自信之色。

“陛下,总督提调一省的军政要务,臣在刑部任职六年,对大明律烂熟于心,更是断案无数,至今无冤案错案,这是推理、细心、耐心;

其次,臣在天启二年出任浙江提学佥事,负责选拔人才,在任期间所选人才皆为朝廷所倚重,这是识人之能!

第三、天启四年,臣任浙江右参议,管宁绍兵备道,整饬兵备,统领地区的军事力量,

天启七年晋陕西督粮参政,说明臣在浙江做的还是不错的,也说明臣有统兵、练兵的能力;

第四、臣现在虽然是陕西督粮参政,只负责督粮,但却不是只负责粮食那么简单,但却是大明所有省份最特殊的存在,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