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62小说网 > 军事 > 叶辰夏若雪 > 第11647章 我没资格?

叶辰夏若雪 第11647章 我没资格?

作者:风会笑 分类:军事 更新时间:2024-11-01 21:57:37 来源: 62小说网

( ) 叶辰听到墨谦终于说出目的,顿时忍不住笑了一下,道:

“墨公子胃口不小啊,一开口就索要如此顶尖的神术。”

在三十三天神术之中,万花筒血眼和天斗大屠剑都是排名前五的存在,无比珍贵,叶辰怎么可能拱手送人?

墨谦脸色一沉,道:“轮回之主是不想给吗?”

叶辰淡淡道:“普通的神术功法,我可以给你,但这种顶级的存在,可不能乱给。”

“并非我小气,而是这种顶级神术,想要修炼成功,需要近乎逆天的天赋悟性,还要有深厚内功修为和坚韧道心支撑,如若不然,只会走火入魔,我不想害了墨公子。”

墨谦眼里掠过一抹阴翳,道:“轮回之主是说我没资格修炼吗?”

叶辰淡然道:“总之,这种顶级的神术,我不方便给墨公子。”

墨谦笑道:“识时务者为俊杰,轮回之主,你毕竟是一个外人,想在梵天圣地立足的话,最好还是乖乖听话。”

他话音落下后,他身后的两个随从,就踏前一步,灵气灌注到手中兵器之中,在黑夜里弥漫出森严寒芒,一副杀气腾腾的模样,两个随从的目光都冷眼的盯着叶辰。

他们是梵天的子民,对叶辰这种外来者,自然没有丝毫的好感。

叶辰淡淡道:“你们最好还是不要轻举妄动,我不想杀人。”

他身负重伤,又十分虚弱,但并不是沦为残废。

之前吃下第六瓣金莲,叶辰已经获得了一点能量补充,对付顶级的强者万万不够,但要对付墨谦这三人,也并不是什么难事。

墨谦身后一个随从道:“装神弄鬼的小子,你以前再厉害,如今重伤虚弱如落水狗,还敢嚣张?”

他愤怒之下,立即挥刀暴起,身躯一个腾跃,刀锋就向盘龙柱上的叶辰斩去。

叶辰盘坐不动,只默默的看着那随从。

那人身在半空,刀锋已快劈到叶辰头上,但骤然间浑身如雕塑般凝固不动,脸上定格着恐惧的神色。

只见黑暗之中,伸出了几只巨大的鬼爪,牢牢将他手手脚脚和身躯抓住,他丝毫也动弹不得。

“这是……”

墨谦看到这一幕,顿时大惊。

只见叶辰眼眸之中,隐然有漆黑的芒气掠过,在这一刻,他已经运转起夜皇经,夜空下的所有黑暗,仿佛都成了他的眷属。

他心念一动,那几只巨大的鬼爪,就将那随从牢牢抓住,而后拖入一个黑暗漩涡里去。

“啊啊啊,不!”

“少爷!”

那随从恐慌大叫,拼命想要挣扎,但丝毫挣脱不掉,活生生被黑暗吞噬掉了,最后化作一丝丝气血养分,滋养叶辰的身体。

墨谦和剩下的一个随从,见到叶辰身上有气血飘出,顿时就吓得毛骨悚然。

刚刚那个随从,居然就这么被叶辰吞噬掉了!

“我说了,我就算受伤再重,再虚弱,天帝以下之人,在我眼里,不过是蝼蚁,我要杀你们,不会比踩死蚂蚁困难多少。”

叶辰如一尊魔神般,眼神森严,盯着墨谦和他的随从,后者两人吓得魂飞魄散,浑身瑟瑟发抖,竟不敢动弹。

是的,此刻的叶辰,的确无比虚弱,他如果跟墨谦硬碰硬的话,没几招就要被杀死。

但,在这般虚弱受伤的状态下,他根本不会选择正面战斗,他有种种诡秘莫测的神通术法,足以轻松将人杀死。

不说别的,就是这门夜皇经,主宰黑暗的功法,叶辰自练成之后,便宛如成了黑夜的帝皇,一切黑暗都是他的眷属。

现在又是夜晚,天时对他太有利了,如果是白天的话,他还得额外花费点心血,但在晚上,夜皇经一发动,黑暗吞噬,墨谦和他手下的随从,在叶辰眼里,不过是蝼蚁般的存在,随便都可以吞噬杀死。

只不过,这里是梵天圣地,毕竟是梵天大神的地盘,叶辰不想节外生枝,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动手杀人。

但刚刚,墨谦却想行凶,叶辰就没办法了,只能出手反杀。

“少爷,快走!回云阳城,禀报老爷啊!”

仅剩的一个随从,见势不妙,大叫一声,伸手用力将墨谦推了出去,自己咬牙挥刀向叶辰砍去,身姿如飞蛾扑火一般,倒也十分忠诚,要用自己的命,来给墨谦换取逃命的时间。

叶辰脸色冷漠,手掌一抬,一个黑暗漩涡在那随从脚下生成,直接就将他吞噬掉。

而此时的墨谦,恐慌万分,汗流浃背,正跌跌撞撞的往前逃去。

“夜光箭,去!”

叶辰知道既然已经下了杀手,就不能手软,否则天机泄露出去,麻烦更大,当即继续催动夜皇经,将周围的黑暗气息汇聚成一支箭,咻的一声,就向墨谦射杀而去。

墨谦亡命奔逃,回头看到叶辰的黑暗利箭射杀过来,只吓得魂飞天外,一屁股就摔倒在地,呆呆看着死亡逼近。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