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62小说网 > 军事 > 叶辰夏若雪 > 第10818章 百家之长

叶辰夏若雪 第10818章 百家之长

作者:风会笑 分类:军事 更新时间:2024-11-01 21:57:37 来源: 62小说网

( ) 这般想着,魔非天信心就坚定下来,每一步的踏出,虽十分迟滞缓慢痛苦,但却非常稳固。

他距离天梯顶端,不过最后两三百级台阶,走下去就能赢。

而叶辰,不断追赶之下,和魔非天始终差着百步距离,这般差距,他很难追上魔非天。

“哎呀,小家伙,你行不行啊,怎么一点审判的幻象,就将你折磨成如此模样?你要输掉比赛了。”

轮回墓地之中,星盗龙女见到叶辰步步为艰,也有些焦急起来,她可不想看到叶辰输掉比赛。

叶辰咧了咧嘴,无奈道:“不是我不行,是天法露月太过强悍。”

被天法露月的审判幻象折磨,叶辰每走一步,都十分痛苦。

星盗龙女道:“啊,也是,那个女人,太疯狂了,听说她曾经还想审判源天帝来着,被她审判折磨,的确不太好受。”

“唔……你可以用铸星龙神的神通对付,只要施展出他的不动龙王至尊法,想来可以镇压你内心的幻象。”

叶辰一愣,道:“什么不动龙王至尊法?我不会啊。”

星盗龙女奇道:“铸星龙神有三大核心神通,天宰铸星术、不动龙王至尊法、天轨法仪剑,你既然掌握了他的天宰铸星术,这不动龙王至尊法你还不会吗?”

她见叶辰之前在第一关的时候,施展天宰铸星术破局,还以为叶辰已经得到了铸星龙神的真传。

叶辰无奈道:“我只会一门天宰铸星术,什么不动龙王至尊法,天轨法仪剑,今天还是第一次听到。”

这门天宰铸星术,是叶辰以前在“大道争锋”比赛的时候,机缘巧合得到的。

这门神通相当强悍,可铸星灭神,当初连鸿钧老祖都想争夺。

星盗龙女道:“啊,原来你还不会呀,那我教你好了。”

叶辰奇道:“铸星龙神的神通,你也掌握?”

星盗龙女嘻嘻一笑,道:“当然,那条小泥鳅,当年处处与我争夺龙族天命,他有什么底牌,我都会想方设法偷取过来。”

“他的三大神通,除了那天轨法仪剑,实在是他的本命神通,是核心中的核心秩序,我实在偷不动外,另外两门的天宰铸星术、不动龙王至尊法,我都已成功窃取。”

“我这一派,博集百家,萃取精华,我当年窃取过的神通秘法,没有一万也有八千,那小泥鳅的神通,在我收集的百家功法之中,也是绝顶一流的存在。”

叶辰正饱受着审判幻象的折磨,听到星盗龙女这么说,顿时精神一振,道:“前辈,那还请你快快将那不动龙王至尊法传授给我!”

星盗龙女笑了笑,道:“别急,小家伙,你这些天一口一个前辈的叫着,也甚得我欢心,我不会亏待你。”

“这本《百家法秘》,我就传给你了,当年我博集百家,从诸家各派窃取到的功法,都收录在这本《百家法秘》之中。”

说着,星盗龙女便祭出一本薄薄的黄册子,赐给叶辰。

叶辰接过来一看,就见黄册子上面,印着“百家法秘”四个字,看看薄薄的一册,但翻看一看,里面却是包罗万千,足足有上万页之多,每一页都记载着一门神通功法。

当年星盗龙女,博集百家,从诸多大人物手中,窃取到了种种强大的功法,这些功法,她都收录在《百家法秘》之中。

叶辰震动了,这本《百家法秘》,才是星盗龙女的核心传承,里面是她毕生的心血,现在她将这么珍贵的秘籍,传给了自己,叶辰心中十分感激。

星盗龙女道:“那不动龙王至尊法,在第十页,你好好参研,以你的天赋,应该是能瞬间领悟的。”

叶辰道:“是!”

他便将《百家法秘》,翻到第十页,果然就看到上面,记录着不动龙王至尊法的奥秘。

不动龙王至尊法,乃是铸星龙神的核心神通之一,和天宰铸星术一样的博大精深,恢宏玄奥。

不动龙王,为不动身,大威严法相,万劫不磨,一切时空永恒自在,不增不减,不灭不垢,万法不能撼动其身,刚毅勇猛,承天道真光,金霞炽焰万丈。

叶辰看着不动龙王至尊法的奥秘,只觉脑海轰的一声,大量古老恢宏的秘诀涌入,他靠着绝佳的悟性,瞬间便是领悟了这门至尊法的精髓。

星盗龙女问道:“领悟了吗?”

叶辰道:“领悟了!”

星盗龙女笑道:“很好,你天赋果然是强悍。”

顿了顿,她表情又难得的变得严肃起来,道:“不过,你继承了我的《百家法秘》,就是我的人了,我的因果,你也要帮忙处理,我要一件事要拜托你。”

叶辰道:“什么事?”

星盗龙女道:“唔……和褪色者有关,算了,你现在比赛重要,等你比赛结束了,我再跟你说,免得你分心。”

叶辰眉头一皱:“褪色者?”

(本章完)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