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62小说网 > 军事 > 叶辰夏若雪 > 第10079章 认输

叶辰夏若雪 第10079章 认输

作者:风会笑 分类:军事 更新时间:2024-11-01 21:57:37 来源: 62小说网

( ) “你敢跟我抢,我就杀了你!”

天女听着周武煌的威胁,表情依然冷淡,并没有什么动摇。

又过了一天,等到明日,万众瞩目的决赛争夺战到来。

因辛星雅已经认输,所以叶辰直接晋级决赛,今天的比赛,就是周武煌与天女的对决。

无数道目光,汇聚在两人身上。

两人站在擂台上,遥遥对峙,身上弥漫着天源境的法则光芒。

如今的天女和周武煌,都是天源境一层天的强者。

周武煌自不必说,他曾经是天帝,战斗力毋容置疑的强悍。

而天女,也得到过剑子仙尘的精心栽培,肉身、神魂、修为法则、因果律掌控等等,各方面的能力,都是远超常人。

两人对决,谁胜谁负,还真的难以预料。

“天女,不如你认输吧。”

“呵呵,我不杀你,我还能把你带回天墟神殿,好好保护爱惜,不会让你被剑子仙尘烧死,如何?”

周武煌笑说道。

“废话就不用说了,动手吧。”

天女眸光一冷,并没有丝毫废话,立即就施展神通,无尽杀意汇聚而出。

“梦想一心,死神啊,回应我吧!”

天女发出了肃穆的吟唱,三十三天神术,梦想一心流催动到极致,呼唤初代死神的力量降临。

她以前在死神教团的时候,就已经与初代死神建立沟通,甚至得到了不朽丰碑的图纸。

这一刻,面对周武煌,天女一出手,就召唤初代死神的力量降临。

咔嚓嚓!

只见一缕缕黑暗的死气,从天而降,在天女身躯之上,黑气凝聚凝结,竟化作了一身黑色的死神法袍,在她身后,又哗啦一声,爆发出一双黑暗的天魔翅膀。

这双天魔翅膀,源自混沌天魔。

混沌天魔,是星空彼岸的种族,就是星空神族的堕落形态。

初代死神是混沌天魔的主宰,极道魔尊的化身,这一刻赐福天女,为她赋予了混沌天魔的力量,黑暗的翅膀遮天蔽日,十分耀眼。

看到天女这般耀眼的形态,全场观者哗然,一片骚动。

“以我此身,肃正万象!”

天女仰天一声清喝,手中挥剑,冰凰气象炸裂,斩向周武煌。

她虽借用了初代死神和混沌天魔的力量,但因为道心纯净,所以没有一点邪气,只有恢宏霸道的主宰气息,如宰割乾坤的至高神,一出剑,就有滔天的神威爆发,如要肃正万象,定鼎寰宇,十分霸气。

“有点意思。”

见到天女这般霸气的姿态,周武煌也没有小觑,笑了笑,先是避开锋芒,身躯急速后退。

天女挥剑斩杀,周武煌只是躲避,并不急着反攻。

天墟神殿以前叫陀帝天宗,陀帝古神还在的时候,参悟天罪古剑,创造出了诸多神通秘法。

如今天墟神殿主流的神通,也与天罪古剑有关,讲究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要让敌人偿还罪业,裁决定生死。

周武煌如果没有必胜的把握,也不会轻易出手。

“只会躲吗?”

天女目光冷酷,知道周武煌是想躲避拖延时间,等她力量消耗后,再行反击。

毕竟,她是借用初代死神和混沌天魔的力量,实难持久。

刷!

天女黑色翅膀一振,立即闪身杀到周武煌后背。

她自然不会给周武煌拖延时间的机会,必须速战速决。

“堕落吧,罪人!”

天女一声暴喝,长剑带着黑色的魔气,如要沉沦星空,直劈下去。

在极道魔尊眼里,世人皆有罪,皆可杀,任何妄图觊觎星空彼岸的人,都是罪人。

天女一出剑,就带着惩罚罪恶,肃正万象的大气魄,声势滔天,剑身上爆发出无数审判的符文。

这一剑,周武煌是无论如何都躲避不过了。

“天罪剑道,裁决生死!”

周武煌一声狂吼,不再躲避,天源境灵气狂然爆发,凝聚出一把剑,滚滚天之罪罚的煞气暴涌而出,化作了惊雷闪电,飓风烈焰等等气象,猛烈向着天女魔剑迎击而去。

天女的魔剑,可以审判世人的罪恶,但无法审判天之罪。

轰!

双剑碰撞,惊天剑气浪潮炸裂,震碎虚空,法则破裂,大道磨灭。

混沌的魔气,天罚的煞气,滚滚雷霆轰隆隆炸裂,一道光柱惊天冲起,撕裂了苍穹。

天女和周武煌,皆是后退了数十步,但下一刹,两人身躯如闪电急射,又悍然对撞在一起,激烈碰撞。

擂台之上,狂暴气流呼啸,剑光满天乱舞,人影交错,无数神通对轰,带起一股股浪潮,令人惊心动魄。

看着周武煌和天女的激烈交锋,全场人皆是震动。

在激斗了数十回合后,两道人影乍分。

天女脸容一白,哗的一声,喷出了鲜血,身上的魔气黑气,迅速溃散而去。

她借用而来的力量,终究是支撑不了多久。

“天女,认输吧!”

(本章完)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