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里的雾气很重。下午五点多钟的时候,峰峦叠嶂便呈现出黛青色。
吴老根走在最前面,用大马刀开路。他们像蜗牛似的,在遮天蔽日的山坡上爬行。到了太阳光完全消失,天色越来越暗淡的时候,吴老根终于停了下来。
“我们不能在夜间行动,不安全。”
吴老根挥舞着马刀,在一个山坳处砍倒一大片茅草。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就是担心茅草丛中藏着毒蛇。
山区的夜是真的冷。和白天对比,温差至少十几度。周龙翔在帐篷的两头分别燃起了两堆篝火。如此一来,既能取暖,又能驱赶蚊虫,一举两得。
四个人,三顶帐篷,足够了。因为需要一个人在夜间值班,防止猛兽突然发起进攻。
周龙翔和爱丽丝的手里都有枪。他们习惯了带枪睡觉,以便随时作出反应。
邓辉和吴老根轮流值班。邓辉上半夜,吴老根下半夜。
这样做的好处,就是保证每个人都能得到充分的休息。
山风呼啸。魅影重重。
森林深处,不时传来各种各样的怪叫声。
晚上九点。邓辉坐在火堆旁沉思。
他们已经走了两天时间,仅仅翻越了一座大山。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事,谁都不知道。
山上早就没有路了。每前进一步,都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这两天一直是吴老根在前面开路,太辛苦他了。
“老根叔,你去睡吧。”
邓辉陪吴老根闲聊了一会,便催促他早点休息。只有保持充足的体力,才可能应对看不到尽头的森林之旅。
吴老根磕掉烟锅上的灰,伸了伸懒腰,也准备去睡了。就在他跨步走向帐篷时,顿时脸色大变!
“邓同志,有情况。你看那边。”
顺着吴老根手指的方向,邓辉吓得脸色也变了。
前方数十米的一棵树下,躲着一只金钱豹!
“爱丽丝,龙哥,起来。有危险。”
邓辉朝着帐篷干吼一声,爱丽丝和周龙翔全都冲出帐篷。他们也看到金钱豹了。
这畜生大概率是从生下来就没有见过人类,也没有见过枪弹。所以,它并不害怕!
如果真正干起来,邓辉的隔空点穴术不会起任何作用。这一点邓辉很清楚。
“你们不要轻易动武。如果它走了,我们就会相安无事。”
邓辉说这话时,自己都不免有些担心。在这大山之中,他的生存能力还真的不比爱丽丝、周龙翔强多少。
吴老根轻声说道:“小邓,你没看见金钱豹的肚子瘪的吗?它是出来找吃食的。如果我们干不过它,就变会成它的晚餐。”
尽管周龙翔和爱丽丝都是神枪手,邓辉仍然不能保证,自己这一帮人就能干得过森林里的猛兽。如果打死了这只金钱豹,还有没有更加凶猛的野兽在附近等着?
大概率是有的。
透过淡淡的火光,邓辉从金钱豹凶狠的眼神里看到了杀机。它在伺机进攻。
“爱丽丝用枪,龙哥用手雷。老根叔一旁躲着。我喊一二三,我们同时进攻。”
既然恶战不可避免,那就先下手为强!
邓辉的特长是飞镖、银针之类的暗器。他喊了“一、二、三!”,手里的钢钉就飞向了金钱豹的眼睛。
紧接着,一枚手雷在金钱豹的腹下爆炸。爱丽丝一口气打光了手枪弹匣里的子弹。那些子弹全都钻进了金钱豹的脑袋。
顷刻之间。一只金神豹土崩瓦解,变成了一堆兽肉。如此凶悍的战斗力,让一旁观战的吴老根惊讶得目瞪口呆。
“你们怎么这么厉害?”
吴老根有些心神不定。按他的惯性思维,不小心碰到山中猛兽,然后会历经一场生死搏杀。
邓辉他们消灭一只金钱豹,仅仅用了几秒钟。
周龙翔弄来两只金钱豹的大腿肉,笑嘻嘻地说道:“老根叔,我们反正睡不着,不如烤兽肉吃。长这么大,我还没有吃过这玩意呢。”
这一次吴老根带来了十斤高粱酒。听说要吃烤兽肉,吴老根把高粱酒也贡献出来了,每人分了二两酒,一边喝酒,一边吃肉,其乐融融。
吴老根的心情有些激动。大谈特谈邓辉他们的神勇。在他的眼里,邓辉这帮人不愧是公家的人,实在太厉害了。像老虎、狮子、金钱豹之类的猛兽,在当地猎人的眼里,都是如死神一般的存在。一个不小心,不但猎物打不到,连性命都保不住。
吴老根呷了一口酒,好奇地问道:“那种甜瓜似的手雷,怎么这么厉害?”
周龙翔郁郁不乐地说道:“再厉害的东西也只有一箱,三十个手雷,现在只剩下二十九颗了,得省着点用。”
爱丽丝也觉得手雷带少了一些。手雷的杀伤力很大,是对付出豺狼虎豹的最好武器,关键时候比手枪好用。
不习惯用热兵器的邓辉也觉得自己落伍了。虽然他的飞镖、银针、飞石之类的暗器百发百中,威力毕竟还是小了一点。
邓辉笑吟吟地说道:“你们不用担心。就算手雷用完了,我们还有其他武器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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