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62小说网 > 都市 > 诸天养老从火红年代开始 > 第300章 给岳文轩介绍对象与财大气粗

说话的女孩二十来岁的样子,正是人生中最青春靓丽的时候,她在微风中缓缓向这边走来,长发飘飘,裙裾飞扬,步伐轻盈,笑容甜美。

如此气质卓然,还如此漂亮的女孩子,就算岳文轩历经三世,见到的也不多。

尤其是她在微风中缓步走来的样子,岳文轩勐然间看到,很有视觉冲击力,就连他也难免有一种惊艳的感觉。

岳香诗笑着说道:“小瑾,我来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阿弟岳文轩。”

然后她又指着年轻女孩对岳文轩说道:“阿弟,我的同班同学,同时也是我的舍友申小瑾。”

岳文轩微笑着打招呼:“申小瑾同学你好,我是岳文轩。”

自从岳香诗说出岳文轩的名字之后,申小瑾就一脸疑惑的表情,但良好的教养让她没有急于问出心中的疑问,同样微笑着回应道:“岳同志你好,很高兴认识你。”

岳香诗和申小瑾都是学声乐的,对于岳文轩这个名字当然很敏感。

既然已经把阿弟介绍给申小瑾认识,岳香诗也就不隐瞒了。

况且她还有别的小心思,作为姐姐,她对于阿弟的婚事同样很操心,只不过以前离得远,没有机会关心罢了。

申小瑾是音乐学院的校花,更是她从小到大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子。

这么优秀的同学,当然要介绍给阿弟认识,找机会让两人多接触几次,说不定两人就来电了呢?

存着这样一份心思,她更不会对申小瑾隐瞒阿弟的身份。

岳香诗挽着申小瑾的手,“小瑾,我得给你道个歉,不是我要故意隐瞒,而是我觉得你们连面都没见过,我就把自己的阿弟拿出来炫耀,那也太不谦虚了,你说是不是?”

申小瑾顿时睁大了眼睛,惊喜的说道:“看来我没猜错,你阿弟真的就是创作《我爱你,塞北的雪》和《北国之春》的岳文轩老师!”

申小瑾的一双眼睛亮晶晶的,说话的时候还不时的看向岳文轩,眼里满是崇拜之色。

“你不是一直说最喜欢文轩的歌嘛,现在他过来了,咱们让他请咱们全宿舍的人吃顿饭怎么样?”岳香诗撺掇道。

“那不行,岳老师远来是客,哪能让他请客。

我这个月的生活费还没怎么花,还是让我来请客吧,一顿饭,我还是请得起的。”申小瑾很认真的说道。

岳香诗当然不可能让申小瑾请客,“就让他请客,他工作了这么多年,工资又高,手里的积蓄比我可多多了,咱们就当是打土豪了。”

岳文轩也说道:“还是把这个请客的机会给我吧,我今天本来就是抱着请客的目的过来的。

而且动机不太纯粹,想着贿赂贿赂你们,以后我五姐要是在学校遇到点什么困难,还得请你们多帮忙。”

“同学间相互帮助本来就是应该的,岳老师太客气了。”

岳香诗不想让两人再这么客套下去,强硬的说道:

“小瑾,你赶紧把饭盒拿回宿舍,看看宿舍里还有谁,把她们一起喊上,咱们都去外面吃。”

望着申小瑾离开的背影,岳香诗小声对阿弟说道:“小瑾是我们音乐学院的校花,长得漂亮吧,我给你们撮合撮合怎么样?”

“确实很漂亮,撮合就不用了,还是顺其自然吧。你们才大一,离毕业还远着呢,先交往交往再说。”

申小瑾确实长得很漂亮,岳文轩也有些心动,但这也只是最终能走在一起的一个前提。

三世为人的他,虽然现在还是年轻人,却肯定不会因为心动,而仓促间决定人生大事。

他的心动只是因为申小瑾的外在,她的内在怎么样,还得接触之后才知道。

他今年也不过是二十六岁,结婚这件事儿,还没到着急的时候。

趁着同学们还没赶过来,五姐为岳文轩简单介绍了一下申小瑾的情况。

申小瑾今年二十二岁,金陵人,家庭情况不是很清楚,但看她的衣着打扮和消费水准,家庭条件应该不错。

当然了,在这方面,申小瑾表现的也不是很突出,基本上算是平均水准。

在这个年代,有条件学声乐的女孩,很少有家庭条件差的。

五姐对申小瑾的家庭条件了解的很少,但对她的个人喜好就了解的非常清楚了,不管有没有用吧,都说给了阿弟知道。

时间不长,三个女孩就脚步匆匆的赶了过来。

学声乐的女孩,很少有长相差的,跟过来的两个女孩同样都是八十分以上的美女,就是年龄有点大,应该和五姐差不多。

岳文轩如今在国内的知名度很高,但这个时代的资讯不发达,见过他真实相貌的人非常少。

刚刚过来的这两位姐姐,年龄都比较大,社会经验丰富,其中一个甚至已经结婚,二人表现的比申小瑾更加热情。

这两人当中,结婚的那一位名叫安秀敏,另外一位姐姐名叫赵丹君。

岳香诗知道自己的阿弟不差钱,直接带众人前往附近最高档的一家饭店。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