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我起啊?行,我想想。”听到林允儿的话,曹俊点了点头,随后,蹲下身认真看了看狗,想了想道:
“看它毛蛮多,而且肉肉的像个球,要不就起名叫毛球吧?你觉得怎么样?”
说着,抬头看向林允儿。
林允儿点头道:
“嗯,既然说你起,那你起什么都行,叫狗蛋都可以。”
说完,她站起身,
《华娱:塌房后,我靠才华翻盘》第二百九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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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家冷着脸离开,那个挑事的庄汉就成了群起攻之的目标,几个上了年纪有威望的的老佃户已经开始合计,要不要向东家请愿把他踢走。
这个想法和詹闶不谋而合,他也在考虑把这个刁民庄汉赶走。这种不安分的家伙留到日后,不论大小肯定是个祸害,趁早打发走让他自生自灭去。
严格来说,老朱给的这两处庄田并不是划在詹闶名下,而是御赐给行道教的,依然属于官田的性质,这些佃户也依然是钦拨佃户。
佃租虽然是高了点,可一盖的杂差徭役也都跟着免了。这年头各种徭役可是经常玩出人命的,难道说减点佃租比人命还重要吗?
詹闶不了解,也不想去了解,钦拨佃户被主家赶走会是个什么结果。他只知道留下这个祸害,将来肯定会给自己搞出乱子,二选一自然是死道友不死贫道。
离开第一座农庄,又骑马走了一里多路,第二座农庄到了。两家离得挺近的,詹闶也在琢磨,看怎么能把中间那块田都买下来,整体连成一块。
有了之前的经验,詹闶也不打算再跟这些佃户瞎耽误工夫了。找到庄头办理了地契交割,给佃户们留下几句话,说过些天新的庄头就来,接着转身就带人离开了。
回到城里是午时刚过,塞了十两银子给那些兵,任由他们找地方打发五脏庙或平均分了,自己一个人回了客栈。
随便垫巴几口吃的,休息一会儿后,赶着申时末带上几个仆人出了门,去给有交道的几家送礼物。
单纯就是送礼物,吃饭闲谈什么的肯定没有。这一趟工夫要跑六七家,最后去了燕王府还得多留一会儿,太晚就得误了每天的补习班。
到燕王府的时候,朱棣正好在,就把詹闶请进了中庭茶叙。看到詹闶带来三只大盒子,里面装的就是自己喝过的那些酒,阿棣有些不好意思了。
他也没什么好办法,干脆打开装月饼的盒子看了看,问詹闶:“你最喜欢吃哪种的?”
詹闶想了想:“豆沙的甜,栗蓉的面,枣泥的腻,五仁的中庸大平;贫道最喜欢双黄莲蓉,味道奇特,难以忘怀。”
说得这么神,好像不尝一下都不合适了。朱棣捏起一只双黄莲蓉的张口就咬,又是甜又是咸,莲蓉绵细,咸蛋黄腻中带香,中庸平正倒是半点没有。
很多人初次品尝这种口味,都是不太好接受的,就像让北方人吃肉粽子。朱棣能坚持着嚼碎咽下去,已经不错了。
“味道果然奇特”,朱棣舔舔嘴唇,喝了口茶水,把嘴里的味道冲淡了,却在这个过程中品出了美妙的感觉,马上转换评价:“这种混合的味道,竟然是要细品才能发现其中奥妙,也是行道教的技艺吗?”
詹闶肯定不能否认啊:“算是吧,却也不能说是技艺。我教每位祖师都会有相当一段时间万里独行,最多也只是师徒二人。想让生活不那么枯燥,就要搞出各种花样来,口腹之欲就是其中之一。”
“的确是这样,否则难以坚持啊。”朱棣点着头表示认可,略微沉吟后又问道:“行道教行遍世间,专研万物之道,在医术上可有所获?”
詹闶不知道阿棣为什么把话题转移到医术方面,不过也没关系,闲聊嘛:“我教所专研的学问,俱以解人危困为前提,医术就是其中的大项。只是贫道年资尚浅,空有其谈而无其实,远不及历代祖师。”
朱棣抚了抚颌下浓密的胡须:“哦,怕是过谦了。若以道长所说,贵教历代祖师中,医术最高明者是何种程度?”
看来阿棣对医学很感兴趣啊,可为什么历史上一点记载都没有呢,连野史和民间传说都没有,这怕是个悬案。
对于这种位高权重的角色,特别是朱棣这个将来还能当皇帝的,詹闶非常愿意向他们灌输一些科学知识。
在任何一种社会形式里,文化和知识想要获得传播的基础,都必须先占领一个阶层,而上层圈子无疑是最好的。
既然朱棣喜欢,那就多给他吹吹吧:“我教曾有七位祖师,在医术上可称为天纵之才,以理论和实践达成了至少千年内无法超越的成就。另有十几位祖师,可称为万中无一的大才,足以胜过历代绝世名医。理论,就是经过研究后对事物的理解和论述之结合;实践就是指实际进行操作。”
十几个绝世名医,还有七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程度的。只是这么一波简单的吹嘘,就让朱棣震叹不已。这才只有一百代人,也就是一百个人啊,如果广泛传播开去,都不敢想象了。
有了崇拜基础,兴趣也更浓了,朱棣继续追问道:“如此多的天才祖师中,可有什么范例能公之于众的吗?”
詹闶心说,就是要让你感兴趣呀,要不怎么忽悠你,范例可多得是,你想要哪方面的都能搬出一大堆来。
只是实际忽悠起来,还得有一定的技巧:“范例自然是有的,只是太过惊世骇俗,又容易造成恶性后果,所以不便公之于众。不过殿下要是有兴趣,贫道也可以选几例说说,以殿下之威严,当然不屑于为非作歹。”
在阿棣期待的目光中,詹闶喝了口茶水,开始娓娓道来:“太复杂的一时半刻也讲不清楚,就举三个相对简单例子吧。第一是换脸术,其实并非换掉人的脸,而是在鼻子、下巴等处植入异物,截去部分下颌角骨,又或者变单眼皮为双眼皮,使一个人的外貌完全变样。”
一个简单的整形手术描述,就让燕王殿下目瞪口呆。不过面粗心细的阿棣还是发现了问题:“这样的话,不会在面部留下疤痕吗?”
“只要准备恰当,且材料无误,疤痕微不可查。”詹闶做个简单的解释,继续讲下一例:“换脸术只是改变,而换心术就是真的要换了。选取健康的心、肝、肺、肾等内脏器官,换掉因病灶而衰坏的,可救濒死之人活命。但是换心术伤口颇大,留下疤痕就是必然了。”
相对于换脸术,这个换心术就让人无法置信了,朱棣宛若自语般问道:“心,也可以换吗?切开胸膛,元气泄漏,人就应该死掉了吧?还有你说的选取他人心肝,那被选取者岂不是必死无疑?”
不错,还知道担心器官捐赠者的死活,詹闶在心里给阿棣加上一分。解释道:“切开胸膛致人死亡,并不是因为元气泄漏,而是因为细菌感染。细菌就是一种人眼看不到的极微小活物,人体的大多数疾病都是因细菌引起的,我教祖师曾以多种药物配制杀菌液体,可保伤口不被感染。殿下仁慈,担心器官被摘取者的安慰。而实际上,换心术需要在多种前提齐备的条件下才能施展,内脏也得来自于濒死之人自主捐献,否则有伤人德。”
说到这里,詹闶觉得有必要强调一下,别真的给阿棣弄出这么个兴趣来,到时候变成摘心屠夫,那可就麻烦了。
于是装作一脸遗憾的样子:“可惜的是,我教祖师虽然发明了换心术,却没能得出何种症状需要换心的诊断技术。到了第八十五代祖师,又得出人体之间皆有差异,即使父子兄弟间也无法完全相同的结论。说明即使可以换心,也须找到那个从本质上最贴合的人,否则换心术只会加快死亡。当然这个结论也是有好处的,它说明滴血认亲是完全错误的一种方法,有时候亲生父子的血不一定能相容,却会在机缘巧合之下与毫不相关之人的血融合。”
阿棣这下就彻底懵圈了:“如果这样的话,岂不是说,自古以来的滴血认亲没有哪个是正确的吗?可要想辨亲的话,又该怎么去做?”
这个就简单了,医学常识不多的人也能给出答案,更别说有备而来的詹闶:“方法还是有的,我教祖师曾有发现,人类的血液主要分甲、乙、丙和甲乙混合四大类型,如有争议疑惑,可以取各自鲜血一滴,通过特定手段进行分析,当父子兄弟的血液同类,且与被疑者不同类型,就可以基本确定结果了。不过也有少数例外的,孩子遗传母系血统,又或者双亲血液类型的融合型,但都是极少数。”
别看只是简单的四种血型,可里面的结合变化却能绕晕任何一个不具备相关知识的外行,朱棣就是其中之一。而他的表现就是疑虑:“若是这般,可有什么依据?”
科学普及之路漫长而修远啊,詹闶点点头:“依据自然是有的,我们可以抽个时间给殿下演示一番。殿下从军中选取士兵百名,贫道来分辨他们都是哪一类血型。如果赶巧了,殿下还能见到四大类之外的独特血型,万中难出其一,这样的人或者可以叫他们倒霉蛋。因为相同类型的血液可以彼此输血,就是当其中一个失血过多,另一个可以借血给他。而这种万中无一的血型,几乎找不到可以给他输血的。”
“唉呀,这万物之道果然博大精深,小小一滴血液,竟藏着诸多学问。那第三例呢,道长还没有讲?”这货倒是好记心,还没忘了第三个例子呢。
詹闶再喝一口茶水润润喉,讲道:“比起前面两例的复杂难行,这第三例就容易很多了,叫做剖腹产子术。殿下应该听说过,有些产妇或是因为胎儿过大,或是因为胎位不正,总之多种原因吧,会出现难产的情况。这时就可以切开产妇的下腹,将胎儿取出后再缝接起来,七成以上的几率可保母子平安。”
有了前面换心术的铺垫,詹闶再说切开腹部后缝合的手段,朱棣明显觉得可信了很多。只是有点替那些难产的妇女疼痛,生孩子本来就够疼的了,还得再挨一刀。
有了逐渐引入的过程,朱棣对医学的兴趣越发浓厚,拉着詹闶聊了很多内容。一番恶补之后,医学常识快赶得上一个二十世纪中叶的普通人。
眼看着都到饭点了,詹闶终于找了个空子提出告辞。朱棣希望詹闶留下来吃饭,好接着再聊,詹闶就只能婉拒。
科学不是一蹴而就的,要通过不断学习和积累,而且他也不想把阿棣诱导成一个专注医学的亲王,夺取天下才是他该干的事。
(今日一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