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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活 635 谢双瑶的地狱月(2)

作者:御井烹香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4-10-31 12:21:55 来源: 62小说网

( ) 如果说长须仙老事件,算是个多方外力推动下,在战乱环境中产生的意外——同时也打了一波谢双瑶的脸,让她知道,不管用什么理由发动战争都有可能招致反噬的话,那么,李魁芝这边的情况,如果没有情报局来提供报告,就多少有些说不过去了——这也可见情报局肩上的担子有多重,有多么缺人。

毕竟,李魁芝虽然是海盗中的大人物,但放在天下版图中,又是何等的微不足道,情报局要关照的目标实在太多,而预算相比之下却又总是有限,对吏目的要求还格外的高,这几年时间同样也是他们的快速扩张期,说实话,工作上便是有些疏漏,实在也是人之常情,不能过于苛责。

也是因此,对李魁芝本人的报告,写得是十分简单的,谢双瑶对船队的动向还是掌握得比较详尽,这主要是因为买地曾给十八芝原始船队配了一批会用传音法螺的领航员,用于配合他们清缴沿岸海盗,疏通从东江岛到壕镜的海路。而李魁芝本人显然对买地尚存戒心,并不愿意和明摆着是买活军耳目的领航员有过多的往来。

除了领航员之外,十八芝麾下的老海盗,也都被送入买地的军营经受过再锻炼,之后则是打散了再分配回各船去的,这些新兵中,也有不少被买地的教育转化,回到陆地之后,愿意主动向上递交真实工作日记——

海军主要是通过对各船水兵的工作日记进行对比阅读,来验证正式工作报告的真假,同时更进一步的消息,就得靠这些骨干船员亲自透露了,因为海军的特殊性,长官想要抽查工作日记是非常容易的,环境又憋闷,这使得海军内部很快就养成了心照不宣的习惯:工作日记一团和气,很少会有不和谐的内容。像是很多陆上衙门吏目的日记中,对于直管上司的尖锐批评,是很少出现在海军的日记里的。

从报告中写明的情报来源看,买地对这批老海盗的转化和教育,不能说是不成功的,因此虽然领航员在海域平静之后就被撤回了不少——若是没有海盗问题,那一支船队其实一个对讲机就够用了,在买活军势力急剧扩张的大背景下,必然会出现的问题就是对讲机的稀释。

像是陆大红那样,一个小队就能配一台对讲机的好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现在若还维持这个规格,那有多少对讲机都不够用的。但是,情报局对李魁芝的动向还算是知道得比较清楚,甚至连一些也有所耳闻,只是没有实据而已:

李魁芝手底下的老班底,其实还没有完全融入买活军呢,他偷藏了一支二十多艘船的船队,老巢应该在南澳岛(南澳岛,这不就对上了?),平时是不和主船队一起活动的,算是李魁芝预备的一个后手,就连十八芝中其余的兄弟,对于他的老底知道得也不仔细,这就给了李魁芝机会——

这个小船队,在大清剿的时候应该是低调行事,没有被发现,就不用在剿灭和归顺中选择,等到清剿运动结束,领航员洒落得少了,海面上各国的商船多了,沿岸各地的民船也开始陆续下水,尝试着做生意了,小商队也就重新出动,往来在广府道、新安和鸡笼岛之间,一两年下来真给他赚了不少钱。

这样的做法,可以充分说明李魁芝是有小算盘的,没有完全归心,但犯法吗?似乎并不犯法,李魁芝等人毕竟和招考进来的吏目不同,都是自带家底归顺的大海盗,鸡笼岛的领地、上千海船,乃至立刻就丰富海军兵源的近万老海贼,这都是极宝贵的资源,所以他们也不适用于吏目招考时的一些规定,虽然身兼武职,但个个都有自己的生意,郑地虎的几个弟弟现在就在经商,而其余‘芝’即便自家不经营,也会在转为从商的老兄弟那里占有干股。

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尤其是在海上,商武不分家,跑一趟船不带货是很不可想象的事情,同样,一艘货船如果没有最基本的,保护自己的能力,在海上就是一块大肥肉,简直人人都想咬一口。

所以,很多海商天然地就兼职小武装势力带头人的身份,别看李魁芝等人是归顺了买地,手下兄弟们都散了出去,不少转为经商,但只要还在跑海,这些老弟兄手里就是有兵权的,集合在一起,也算是不可小觑的一股势力。

既然大家都在做生意,那李魁芝的做法也不算过分,只能说是习惯性藏一手,有点鬼鬼祟祟的,没那么光明正大而已。至于他去虾夷地开拓的野心,谢双瑶也觉得挺娱乐的,她有一种放纵李魁芝的恶趣味冲动:

谢双瑶多少能猜到李魁芝想独立出去的原因,无非是在买地的束缚太多而上升空间有限,还是想要自己做主,哪怕是做个城主也好,大权在握,以自我的意志凌驾于其余意志至上,就不说别的□□享受,这种精神享受也是极为愉悦的,谢双瑶实际上也就是贪图着这笔快感才开始自己的制霸之旅的。

这都是无可厚非的事情,这种野心不能说对错,反而有时候,想把盘子做大的人独立出去上位了,他还会把事情做得更好更认真,对百姓来说是好事儿。从李魁芝选择的根据地来看,他不像是要乱搞,毕竟虾夷地和东江岛距离也不算很远,从李魁芝的真实计划来看,在开拓虾夷地那些年,包括之后去黄金地落脚,都是要和买地贸易的。

如此一来,消息自不可能完全隔断,李魁芝如果真要搞什么反人类,跌破买地下限的东西,肯定是瞒不过去的,届时东江岛发几艘船去,收拾了他们也是轻而易举,所以谢双瑶可以判断,李魁芝还是想要认真做事、认真统治的,那她不免就有点看热闹的心态了,很想欣赏一下李魁芝真正开始铺摊子,想要开拓一地时那种抓耳挠腮、绞尽脑汁的窘态:

有些事只有自己去做了,才会知道有多难,宽敞的道路,受过基本教育的人民,还有完备的行政体制,这些都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别的不说,光是法制这块现在就搞得谢双瑶头大,如果有个‘同行’在虾夷地不断碰壁,至少能让她获得极大的安慰——看,像小丑的可不止是谢双瑶,还有个李魁芝在那不断的折腾呢!

如果没有买活军的扶植,李魁芝有能力横跨大洋去到黄金地吗?谢双瑶不是特别看好,不过,她倒也认可李魁芝的判断——至少如果科技水平没有一个大突破的话,现在去黄金地的华夏船队,不管是什么职位过去的,到达黄金地之后,都会立刻在事实上获得诸侯、藩王一样的权力,远隔重洋,手里的资源就只有已掌握的这些,面对着黄金地已经扎根的洋番,还没有完全死光的土著,买地的政权对于他们只能是一个精神上的遥领作用,经济上的合作作用,其余一切事务完全都可由,也只能由首领一人来进行最终决策。

就算带去一个班子,权力最终还是落在本地实际负责人那里,谢双瑶是无法直接影响到他们的,哪怕就是现在,南洋委员会的权力也是大得怕人,军政法制一把抓,完全谈不上分权——还在垦荒阶段呢,体制搞复杂了根本无用,反而只能起到反效果。

从这个角度来看,买地这里大发展的时候,送几条鲶鱼去黄金地搅局或许也不是什么坏主意,主要是不能让土著死得太快了,如果派人把牛痘带去,再传播个知识教什么的,洋番在黄金地夯实统治基础的这几十年,肯定会面临比另一个位面更复杂的局面,效率也不会那么高。尤其是牛痘,这是重中之重——欧罗巴的洋番一登上黄金地,就是行走的病原体,就靠传播天花都不知道干死多少土著了,否则,在另一个位面,土著还会和大熊猫一样被圈起来吗?怎么不得和新西兰的毛利人一样,至少占了17左右的比例,而不是可怜兮兮的1。

自然,这都是后话了,眼下谢双瑶要考虑的则是贩船案带来的另一个尖锐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法制问题,这也触及了买地法律的一个空白:

现在李魁芝、庄将军、刘阿弟、屈大胡子等人的说辞是完全不同的,李魁芝声称自己是买船,同时庄将军说他可以招募一些想要去外域开拓的年轻人——这样的话李魁芝的一切行动就都是合法合理的,因为买活军压根没有规定他们不许购买敏地来路不明的船只。

至于到了南澳岛之后,他发现年轻人实际上是被骗来的敏地官民,也就立刻改变了主意,把人和船引来了鸡笼岛,这么说谢双瑶还得给他一点表彰呢!

而庄将军的口供和诉求就都很复杂了,他辩称自己是来招降李魁芝的——这在他敏将的身份来说,也是完全合法合理的一件事,同时他去的是南澳岛,按和议的规定这也是敏朝的岛屿,无可指摘。但李魁芝骗了他,想要杀了他再吞没船只,把兵将掳掠为奴,去袋鼠地另立门户——

这个人还不知道李魁芝真的要去的是黄金地(谢双瑶也是从李魁芝心腹的情报中看到李魁芝真正的计划),而且他的脑子一定也不是特别好使,因为这一来好像在给李魁芝洗白:如果真的是来招降李魁芝的,那双方正在交战,被李魁芝杀人夺船不就是正当军事活动了吗?李魁芝完全可以辩解说事发突然,他派来通知上官的使者也迷路了,自己只能仓促起航,应对此事,那他就完全是一个好海军了。

至于刘阿弟、屈大胡子的口供,则是最真实的,他们仔细地说明了来龙去脉,应该没有什么保留:从庄将军炒作长须仙老案,借此想要吞没民船,而他们以为庄将军是要装假和买活军打一打,则将计就计,准备到时候临阵投向买活军,结果到南澳岛发现不对之后,冒险以屈大胡子名义诈胡,唬住了李魁芝。屈大胡子作为刚从羊城返回的船匠,也证实了长须仙老案的来龙去脉——这批人求活而已,应当是没有什么猫腻的,而且可以看作是买地的一个重要收获,造船业又来人才了。

这两人的口供,和李、庄的供述有矛盾的地方,但又并非完全矛盾。因为对于李、庄的谋划,他们作为局外人的供述是完全空白的,不过谢双瑶还不至于被场面话糊住眼,她的判断和情报局给的报告一致:其实就是李魁芝私下和庄将军的交易要买船,至于船的来路,按照现在通行的规矩这完全不归他管。

人的来路么,他也不用管,因为庄将军找来的必定全是敏人,而他也能做出卖身契来,那么,李魁芝就完全是善意第三方了,而且他买下这批人之后到底要做什么,完全是没有实证的,如果他大发善心,打算回买地把这些人都放了,只是取船呢?或者退一步说,如果他取了这批人后,自己返回鸡笼岛,让这批一直在南澳岛的手下,从外海直接绕到东瀛去虾夷地呢?

南澳、虾夷地都不是买活军的地盘,而且全都是人口买卖合法的地方——虾夷地目前唯一一座城是东瀛的,其余原住民阿伊努人,就谢双瑶的印象来说,作为小民族实在是很悲哀,没流传下来多少历史记载,但姑且可以推测人口买卖在他们那里也绝对不犯法,毕竟虾夷人有没有法律都不好说呢。总之,就这一行为来说,李魁芝的行为在发生地是完全合法的,而在买地,他的企图和最终决定的行为,该不该追责呢?

如果要追责,该追究他什么责任?作为主动投靠的十八芝,是否完全适用于活死人条款,限制李魁芝的离去?这全是扔给谢双瑶去决断的问题,且若说李魁芝案,就李魁芝的性质来说还更偏向于政治事件的话,这案件本身也揭开了空白地的一角:

敏、买的规矩,截然不同,互相抵触之处很多,有许多东西在敏地是合法而在买地是不合法的,反过来也是一样。就譬如说,敏人见官不跪是违法的,而买人见官不跪很正常,那么一个敏朝百姓来到买地,见官未跪,回到敏地后他该因此受罚吗?

倘若这个敏人百姓不受罚,那么,李魁芝在敏地合法合规收买人口,回到买地后该因此受罚吗?若不受罚,那谢双瑶可以看到这就是空子盛宴了,若要受罚,那好了,活死人想要走出买地去做生意,便立刻更加困难了起来,而倘若他们在敏地遇到了更加极端的情况呢?如果有什么行为在敏地是不做就违法,在买地却是做了就违法的呢?那该怎么办?

不能说这推测极端,因为法律就是要尽量地把所有情况都囊括在内,而且谢双瑶是翻看过《大诰》和《大敏律》的,她对敏朝法律的奇葩有充分的了解。更重要的是,谢双瑶意识到,买地的摊子已经逐渐大到她只能通过制度来调整统治细节了,而李魁芝案所折射出的则又是一个熟悉的抉择时刻:

敏地的法律是完全的属地原则,而买地的法律呢,该如何脚踏实地的在属地和属人中拿捏分寸,使执法成本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同时又拥有良好的指导效果,并在最大限度上保护百姓行动的自由?

一个案子的结果,只能决定涉案者一时的喜乐,对于天下不计其数的百姓来说,其影响约等于无,这已经不是谢双瑶要考虑的重点了,她要考虑的,已经是规定、制度的调整——一个案子微不足道,但一条规定的变动,却能让天下百姓都因此悲欢离合,甚至于说是影响了一生的方向。

此时此刻,谢双瑶不能不感到指尖的羽毛笔,份量正在不断的加重:要治理一个扩大中的领土,所需要的素质和思考,又岂是三言两语间,便能道个分明的?

而更让人感到肩头担子沉重的,还是李魁芝所折射出的问题,其实仍是买地目前所需要解决的问题中较小,甚至可以说是极小的一个,谢双瑶更多的心思,还是要用在思考以‘水攻大溪坳’为代表,在收服敬州时发生的一系列冲突事件,以及它所折射出的一个让人心惊的困局——

买活军,是否已有部分不可避免地掉落进了时代陷阱,并且难以挣脱,发生在敬州的战争,究竟是解放战争,还是争霸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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