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九月底,南边的天气已经有些冷了,夜风中传来了一丝凉意,但对于在北方长大的信王来说,这点子凉意压根就不在话下,哪怕没有买活军的秋衣裤,应该也一样应付裕如——之所以说是应该,是因为他虽然是国朝藩王,但为了低调以及骑车的关系,还是换上了买活军制式的衣服,可以说是有生以来第一次,把两条裤子毫无遮挡地暴露在了众人面前,方便蹬车前行。
这也让生性腼腆的信王,心中暗自羞涩不已,虽然他还是穿了两层裤子:一层棉麻布的厚外裤,一层针织的秋裤,但却总觉得仿佛和光着腿似的,一遇到迎面而来的行人,便想把两条腿并起来,若不是他们骑的车子都带有辅助轮,恐怕早摔了几次。
不过,除了这点局促之外,能骑车真正上路,还是一种很新鲜的体验,信王在京城,自然是试着骑过自行车的,虽然当时也觉得神奇无比,但终究只能骑了在皇兄宫中转转圈,并不能真正将其作为一种交通工具使用,而且车轮在青石板上,起伏不平,体验也不算很好。
直到今日,当自行车骑在水泥路上,载着他们从一处去往另一处时,仿佛才是真正发挥了它身为交通载具的作用,让人打从心底沉浸在了骑车带来的新鲜体验之中,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悦和新奇——信王觉得,如果皇兄在这里的话,一定会比自己更兴奋得多,说不定还会大呼小叫起来呢。
这对兄弟的感情是相当好的,皇兄虽年长,但性情要奔放些,信王则要更为内敛,甚至用别扭来形容他的性格,也不为过。以他对买活军的态度来说,一开始信王是颇感新鲜的,之后又因为买活军和阉党密切的关系,暗地里有些不喜——不管九千岁有没有察觉,信王对于九千岁心里是有芥蒂的,因为他的大伴曹如和西林党关系不错,受到宫中排挤西林的牵连,被打发去了金陵养老,这件事是九千岁一手操办,而此后信王虽然表面还是笑脸相迎,对九千岁也叫一声‘厂公’,但私下其实深厌他为人,甚至有点逢九必反的意思。
虽然这算是迁怒吧,但信王还小,性子又执拗,在这么敏感的问题上,也没人敢于劝解,于是这几年,信王对买活军带来的种种新鲜事物,便处在微妙的状态之中,又不愿和皇兄一样,完全如痴如醉,连教材都仔细研读,甚至更做出了按考试分来划定侍寝名录的荒唐之举(从今日买活军的考试来看,皇兄倒是无意间切合了买活军的真传了),但要说对买活军的东西完全不屑一顾呢,他又确实是有几分好奇的,便如同对买活军话本子的态度一样,信王是从来不说它有多好看的,不过新的话本子送到宫中不久,他也总会取来看一看就对了。
以这样的心态来说,他本不该如此迫不及待地前去市集领略的,不过,就如同他对皇兄的了解一样,信王的兄长皇帝,对这个弟弟也所知甚深,这一次派遣他南下以前,便对信王面授机宜,希望他完全放下成见,虚怀若谷,不要揣着任何架子,尽采买活军的所长,便是有什么不认可的地方,也千万不要和买活军争吵,只是做好天家的眼睛,旁观买活军的得失,品味买活军百姓的喜怒哀乐,如此,方才能为将来的争斗,增加一丝可能的胜算。
这是把买活军当成未来的心腹大患看待了,而信王亦被皇兄的胸怀感动,也觉得皇兄说得有理,如今国朝实在已经是危若累卵,这便说明老一套的确是行不通的,不管新一套能不能行得通,予以钻研总是不会有错。
尽管被派来买活军这里,远离家乡,甚至未来几年或许都不能返回,他也有些失落,不过十三岁的信王,对于皇位还是丝毫没有觊觎之心的,兄长正值盛年,而后宫妃嫔经过考试这一番折腾,竟还接连传出了有喜的消息,作为藩王,压根不会有什么不该有的想法,尤其信王一向是以正经人自诩的。因此他并未意识到皇兄支开他这个举动中的多重政治含义,依旧一心要履行好皇兄的交代。
而有了这一层借口,此时便可以开放的胸怀,尽情地发掘买活军这里不同于外界的地方,不至于有任何心理负担,就譬如说买活军的衣物,他便是在这样的心态下从容换上的,还让曹伴伴惊讶了好一会,这才不情愿地跟着更衣。
不过现在,相信曹伴伴也感觉到了买活军衣裤的优势,敏朝的曳撒、道袍,对于自行车来说,都是很不方便的东西,披披挂挂,卷入车轮会造成事故,掖在腰间也并不美观。所以可见服饰之风出于实用,有自行车的地方,两条完整裤筒不加遮掩的裤子,便自然会是他们的着装风俗。
【衣裳发式之变,十数年而迥然有异,不以为文明……】他心底默默想着谢六姐的这句论断,也是暗自点头,此时的信王,心被分成了好几份,一份用来赞叹骑自行车的潇洒飘逸,为这前所未有的自由而新奇不已,另一份还在思索买活军的政治得失,不过后一份心力时时被前一份侵占而已。
尤其是他们已经很靠近城区了,道路两旁出现了不少行人,大多数都用欣羡的眼神望着他们的身影,信王一方面觉得非常的新鲜——他这辈子还没有见过这么多直起腰的人那,另一方面,又感到了一丝陌生的虚荣。
——他出生至今,实际一直是天下最尊贵的一群人之一,走到哪里都是鸣锣开道,闲杂人等一律回避,信王常见的场面,是他走到哪里,便有几个或者十几个阉人、宫女躬身跪伏,正眼也不敢打量自己,除此外他连大臣都基本见不上,像这种一群人不断地指点、眺望着自己的身影,并且流露出明显的艳羡之色,这样的场面还是生平仅见。
而且,阉人、宫女,本就是自家的奴才,自小便表现出的恭顺,似乎已经是一种习惯了,并不能撩动信王的心弦,而一群自由的,并不受到他和他的亲人所管辖的陌生人,他们的羡慕,不知为何,反而很能满足他的虚荣心,让他有了一丝亢奋,无形间把腰杆挺得更直了,信王这是还不会大撒把,如果他会的话,说不定他也会假装无意地撒撒把,听听人群里传来的喝彩和惊呼的。
嗯,这个谢向上,骑自行车的姿势便相当的好看,买活军这里,不论是男丁女娘,都似乎以雄壮为美,谢向上的腿有力,人也高,骑车时身子便可以挺得很直,踩动起来轻松自如,有一种游刃有余的感觉,隔着裤子也能看到大腿上肌肉鼓动……如果用《斗破苍穹》的词语来形容,那就是很酷。
信王身形一向是有些瘦弱的,因年纪小,也不算很高,他看着谢向上的背影,不由得就明白为什么皇兄也热衷于摔打身子,还在后宫的考试中,完全仿造买活军的规矩,加入了一种叫作‘体测’的东西。
他刚才迎面见到了几个女娘,骑着自行车彼此追逐,风一般地掠了过去,大笑声还在风中飘荡,信王不得不承认,倘若是敏朝常见的裹足女娘,四肢若柳枝般纤细柔软,固然是姗姗文雅,但骑起自行车来是绝不会有这样好看的。他刚才只是无意间看了一眼,就是……嗯……怎么说呢……那种有力丰满的大腿其实也并不难看……
“我们把自行车放在县衙吧。”很快的,前方就出现了一个大院,里头满是水泥小楼,虽然天色已晚,还是有许多吏目进进出出,其中有男有女,大多步速很快,令人一看就知道,这里办事的效率也慢不到哪儿去。谢向上安顿着信王和曹如,把自行车牵到县衙内院,里头已经停了十几辆自行车,谢向上掏了一条细铁索出来,把三人的自行车锁在一起,道,“这样便不会骑混了——若是骑得不好,太费车,老要去修的话,可能会被剥夺骑车的权利,所以各家的车分配下去后,都要自己小心呵护着。”
他为人处世不卑不亢,又风趣健谈,虽然全不像是敏朝人一样,对天潢贵胄毕恭毕敬、诚惶诚恐,有时候还有点糊弄人,但几天接触下来,信王其实并不反感他,闻言忙道,“这车可是车胎老会漏气?我们宫里的车便是如此,到后来轮胎都瘪了。”
“路况不好的话,到处都是小石子,被车轮压过,四处迸射,很可能就划伤了车胎,因此便漏气了,要拆下轮胎回来补,”谢向上便仔细地对信王解释,“这个东西现在还不能自产,所以当时我们送了好几副轮胎过去,是可以替换的,坏了的车胎可以托人带回来修补。”
原来如此,信王这才明白为何自行车胎是鼓的,有时候又是瘪的,原来在他不知道的时候,自然有人一直在递送轮胎。他点了点头,心中焕发了新知的喜悦,问道,“我可以去看补胎吗?”如果皇兄能去看的话,一定会很高兴的。
“当然可以了。”谢向上笑了,“明天看吧,今晚先吃饭。”
信王已决心要写信把补胎、修车的所有细节都记下来,给皇兄寄去,他知道皇兄一定是极喜欢这些的。“好吧,吃什么饭呢?”
“我们这里的酒楼现在是很多的,能吃辣有川菜,想吃海鲜,本地也有许多小饭馆,很多是以活蒸为号召,不过从前若没有吃过海鲜,第一次吃得太多了可能会拉肚子,喜欢吃面食,也有北方菜馆。”
信王一行人当然带了厨师,四平八稳的御膳是他自小吃惯的口味,但海鲜——这是很难得的,宫中一般吃不到这个,对信王来说,这完全是传说,他既不了解海鲜的种类,也不知道大多海鲜的滋味,宫中能吃到的海鲜,大多都是咸腌类,不可能有活蒸,这两个字他之前听也没有听过,不知为什么,‘活蒸’这两个字一钻到耳朵里,他便不由得咽了一口口水,决心道,“今晚吃活蒸海鲜!”
但又很快犹豫起来,“但我下午想吃薯条和搅团来着——为什么报纸上全在介绍土豆的吃法?看得人怪馋的。”
这句话有些不自知的天真,谢向上不由笑了起来,“自然是因为这是一种新东西,现在又丰收了,自然要多介绍这主食的吃法,百姓们才会晓得炮制,也会有更多商贩乐于将它买回来琢磨着作法。”
果然是和政务有关,信王不觉也点了点头——这和他的想法倒是合在一处了,“不错了,别看吃食小事,其实一点也不小,和民生息息相关呢,这便看出报纸的好来了,若是告示,都以简要为主,断不可能这样连篇累牍的写细务。”
“邸报上也不能刊载吗?说来,邸报和塘报有什么不同?”
谢向上很会聊天,他不但会答,而且会问,信王便觉得两人是有来有往,并非是他单方面的求教,这就让他的心情更加愉快了,“邸报是奏折、政事,才不会刊发这些呢,至于塘报,都是军事上的东西,最近的塘报,说的就都是你们买活军的事情。”
“原来如此。”谢向上引着他们往一条街道走去,“土豆搅团和薯条都是小吃,和海鲜饭馆距离不远,我们去饭馆里要张大桌子,让人把小吃送来就好了,薯条可要配番茄酱?”
“要——番茄酱是什么?”
“便是番茄加了白糖熬的果酱,蘸炸薯条吃是很好的,”谢向上说着也有些垂涎了,“还有炸鸡翅,之前送来的时候已经凉了,这东西还是刚出锅最脆最好吃了,再要上一碟蒜蓉粉丝烤牡蛎,一碟活蒸青蟹,一壶果子露……”
别说信王,就连曹如,听着都在咽吐沫,因问道,“听说此地还有一种辣椒酱,相当的下饭,仿制者众——”
信王顿时竖起耳朵来了,他在报纸上似乎是注意到了这个广告,但还没有自己品尝过,一路上为了不拉肚子,都只能吃有限的口味,到云县之后也还没想到索来尝尝。
正要等着谢向上的回复,他的目光又被前方的一片新景吸引去了,只见街道尽头,仿佛有什么东西,一大片黯蓝色正闪着光,远远地接着五彩斑斓的夕阳天幕,信王心中一阵疑惑,一时还不知道那是什么,不由加快脚步,越过谢向上,走出这一段街道。
只见前方地势忽低,原来这是一道山坡,堆石筑起长堤,此时走到堤边,下方便是一片满是黄沙青石的嶙峋沙滩,而适才所见那一大片闪光的黯蓝色——原来是在夕阳照耀之中,犹如水晶灯笼般璀璨光华,彩光四射、无边无涯、与天相溶的——
“是海……是海呀!”
在这一刹那,信王的呼吸和思维,都被这片广袤的、博大的,前所未见而瑰丽万千的水域给全然夺走了,满是腥味的潮湿海风,带着柔和的温度,拂过了他的衣襟,吹起了他鬓边的碎发,他痴痴地凝视着这万里金波,凝视着这仿佛永恒的日落,仿佛所有的愁绪,都被海风吹到了天涯尽头,而所有的矜持,所有的教育,所有的禁锢都被这不可思议的阔达给收去不见,他转过头指着这副惊人的美景,“是海呀,伴伴!”
在来到云县以前,信王便设想过了自己被买活军的新鲜仙器给打动,为谢六姐的神威而震惊的画面,他也下定决心要维持皇室的尊严与矜持,哪怕是再一次目睹报纸上所说的,如岛大船冉冉升起的画面,他也一定会不动声色。
但他没有想到的是,击溃他防备的,并非是买活军处那层出不穷的神奇仙器,而是这一幕亘古以来便恒常存在,甚而在他的认知中司空见惯的存在——
“海!”自稍微懂事以来,便在教育中被夺走了的童趣仿佛又回到了信王身上,他像个孩子一样,甚至蹦跳了起来,反复地向曹如指出自己的发现,“是海呀,伴伴!我看到海了!我看到海了!”
“是啊!”曹伴伴是天港人,他是自幼在海边长大的,因此他并不能分享信王的喜悦,只是宽厚而欣慰地看着他,“王爷的见识又增长了。”
不错,他的见识果然得了增长,信王的亢奋之情略微冷却了一点,涌上心头的却是更多的触动,他在极度的欣快中忽而感到了一缕朦胧的失落,甚至有了一丝鼻酸,信王喃喃地说,“我看到海了,这本是我看不到的东西……”
如果没有买活军,信王将会在京城的信王府里一直住下去,他是不能随意出京的,不论是活蒸海鲜也好,还是大海也好,都是原本的生活中永远不会有的东西——甚至他永远都不会知道它们的存在,根本就无从想象,直到信王亲眼望见大海的时候,他仿佛才意识到了自己缺了什么。
这是这趟旅程带来的好处,却也似乎有些不好的地方,它让信王知道,原来他的生活里到底缺少了什么。
“兄长也会很高兴的……”
他的面庞隐在夕阳之中,信王在海风中轻声说,“如果能看到海的话……兄长也该看看的。”
但皇帝自然是看不了的,敏朝的天子不能出京,这已经是一百多年来的传统了,而现在,皇亲们甚至连宫城都很少出,皇帝连在宫中修修澡堂的自由都没有,就更不要说看海的自由了。
圣天子富有四海,却从不能眼见,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
少年的声音被风吹得破碎,在他身边,敦厚的太监欲言又止,显示出了成年人的无奈,但年幼的藩王只是久久地眺望着海面,他的唇抿成了一线,像是在这极其壮阔的日落中,看到了一点生活的真相,却依然还足够年轻,还保持着自己的倔强。
——但一个人是该看看海的,对吗?这是多漂亮的海呀!一个人生在世上,总该有来看一看海的自由。
谢向上一语不发,他颇感兴味地望着这对主仆,中年太监几次要说话,但最终只是无奈又自嘲地笑了笑。
“谁说不是呢——确实是这个理。”
这样动人的景色,为什么不能来看看呢?
那淡紫微黄,时而又霞粉万千的天空中,一轮蒙蒙圆日,缓缓西沉,天空中另一侧,一个圆盘子慢慢地更加清晰了起来,日落月升,原来月亮早升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