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墨拉旁边的墨楚楚故意翻了个白眼,说:“可嫉妒死我啦!我十六岁的时候求着你给我办画展你都不同意,换成恩恩了,才十三岁呢,巴巴地给他办画展。我看啊,你是完全不记得自己还有个女儿了。”
墨骁景拿筷子在墨楚楚脑袋上轻轻敲了一下,说:“你十三岁的时候要能画出《落日》,我也给你办画展。”
墨楚楚“啧啧”两声,引得其他人大笑。
不过话是这么说,但墨骁景其实心里清楚,他在养子墨拉身上投注的心血明显要超过他的亲生女儿墨楚楚,因为很明显,墨拉在绘画上的天赋远远超过墨楚楚。
不过这也难怪,墨拉是冥族,冥族的特点就是精神力极强,精神力强带来最直观的好处就是学习能力强。
墨拉不是在绘画上有天赋,而是学习能力太强了,换成别的东西学起来还是一样的快。
墨楚楚只是一名普通人,想要单凭天赋和努力超过墨拉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
墨拉并没有说什么,只是轻轻舀起一勺汤,优雅地送入口中。
墨拉吃饭的样子格外大气,细节处尽显修养,餐桌礼仪十分到位。哪怕是顶尖富豪家中,从小受到完整贵族礼仪教养的孩子都没有几个能与墨拉相比。墨骁景每次带墨拉出门见友人,吃饭的时候都倍有面子。
墨楚楚看着墨拉吃饭的样子,忍不住啧啧两声,说:“恩恩呐,你以前家里是什么样的?吃饭都吃得这么高端大气上档次。”
沈清梳在桌子底下踢了墨楚楚一脚,示意她别哪壶不开提哪壶。
墨拉是她在地震后收养的孩子,想也知道父母已经死了。这个问题问得十分唐突且没有素养。
不过墨拉并没有在意这些,墨楚楚说话经常不过脑子,但确实没有恶意。换做以前的墨拉,必定开始烦躁,但墨拉现在脾气好了,懒得去计较了。
“天生的。”墨拉回答,“以前家里经常带我看眼睛,穷,不教餐桌礼仪。”
啊,这个回答,怎么听都不像是没计较。
于是景湛明赶紧打圆场,把话题引到即将举办的画展上。
提到这个,墨骁景和沈清梳开心多了,满脸满心都是得意,看着墨拉的那个眼神,直冒绿光。
墨拉如坐针毡,最后无奈,两口扒完碗里的饭,跑去画室躲着。
幽暗的画室中,没有开灯,《落日》就这么坦荡荡地摆在画室中。
墨骁景说这幅画中满是绝望,墨拉知道他为什么会这么想。
因为这幅《落日》的铅笔稿画的是当年叶楚楚的死状,只不过上色的时候没有完全按照铅笔稿的线条来,进行了很多调整,将叶楚楚的惨状抽象化了。
叶楚楚胸口的那道贯穿伤被扩大数倍并且移位到叶楚楚的身体上方,变成了正在下落的太阳;她的身躯变成了连绵的山岳,山岳隐约可以看出一个扭曲的女性躯体的形状;胸口流出的血被瀑布和湖泊所替代,水被落日染成红色,与鲜血竟真有几分相似。
初一看,这幅画还带着几分祥和;细看之下,每一处都令人发寒。
墨拉一直说这幅画还有细节需要完善,其实他自己也说不准到底哪里还需要完善。
他想去问墨骁景,但墨骁景对他的其他画都愿意给出自己的意见和指导,唯独这幅画,完全由他自己创作,丝毫不加干扰,所以墨拉没有办法从墨骁景那里得到任何启发。
这几天他把自己关在画室,对着这幅画一直看,总觉得缺了点什么,却又不知道到底缺了哪里。
良久,墨拉叹了口气,放下手里不知道要拿来画什么的画笔,走出了画室。
这幅画就这样被展出了,带着只有墨拉感觉到的不知名的缺憾,这样展出了。
画展上,墨拉遇到了当初地震中的那名老人王君军。
墨拉以前读过的记忆当中,没有多少是涉及这名老人的,因此,他直到在画展上再次见到老人,才从养父墨骁景的口中得知,王君军其实不仅仅是一名强大的修士,还是一名资产上百亿的富豪。
王君军此前从未表现出对书画感兴趣的意思,这一次却特地从外省赶过来,是专为墨拉而来。
老人的儿子叫王落邬,和地震那次一样,还是跟在老人后面。
王落邬身旁站着一名打着绷带的男孩。男孩周身带着些不易察觉的血腥气,应是杀了不少活物。
王落邬说,那是他弟弟,王君军的小儿子,他们家族的继承人,名叫王茂。
他们家族的继承人需要去野外历练一段时间才可以回来继承家族,王茂这一身伤是在野外弄的。他才刚刚回来,就被王君军拉过来培养艺术情操了。
那边,王君军大手一挥,直接把那幅最大的《落日》高价买了下来,引起大家的关注。
王茂嘻嘻地笑着,用没有打绷带的那只手拍拍墨拉的胳膊,说:“你很讨老爷子开心嘛!”
墨拉转身看着他没有说话。
王茂继续说道:“老爷子跟人相处只看人合不合他眼缘,能让他特地飞过来的,不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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