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思军走了,一走就是好几天,自从那天他离开之后,孙宇和基本上都是处于患得患失的状态,雕凿构件的时候伤到自己,以及丢三落四的事情,偶有发生。
人才难觅,逸才更是可遇而不可求,好不容易让他遇到了,万一得不到,那才叫难受。
虽说他可以用强弄权,可如果真的那样做,即使邢思军无奈屈从了他,也必生嫌隙,徒不从师,毁弃修行,到头来,痛苦的还是孙宇和自己。
如果是别的什么人,孙宇和才不会惯着他,他也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他会求着别人拜他为师,宠溺娇惯这种行为,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不太好的,可是有一种人,他天生就值得宠溺,就连老天爷自己,都宠着他。
孙宇和与小天是蜜友,自以为自己应该是天道的宠儿,起码是其中之一,可与邢思军一作比较,呵呵呵!偏心,真的是偏心!
可以说,如果没有孙宇和,邢思军未必能有太大的成就,但是,他会一直顺风顺水,顺的令所有人嫉妒眼红!
孙宇和会打压他吗?不会,只要他不主动与孙宇和为敌,孙宇和不仅不会打压他,反而还会一直帮助他,哪怕,他不肯给孙宇和当徒弟。
总是出错的孙宇和,终于惹毛了褚公良,他让孙宇和好好的歇几天,别老是心不在焉的。
孙宇和听从他的安排,在大戈壁滩另一处找了一块凹地,整日的,在那边不知道弄啥,还不许任何人靠近!
杪春望日,天高无云,风和日丽,风尘仆仆的邢思军,总算是又赶了回来。
他在工地找了一圈,最后是问了利维雅,才知道,孙宇和在工地的东南方向,百里开外。
等他赶到,看见孙宇和在那里挖大坑,四四方方的,很规整,大坑上方,还悬浮着一座不知材质的黑色莲台,散发着神秘的气息。
孙宇和自然知道他回来了,心里很是激动,但表面上却故作镇定的说:“你稍等一会儿,快弄好了。”
邢思军安静的坐在地上,也不说话,只是看着他的背影,心里有些堵的慌。
不一会儿,孙宇和从坑底跳了出来,稳稳的落在坑边,扔掉工具,笑着说:“怎么样?三米见方,一米见深,绝无误差,哈哈哈!”
邢思军疑惑的问:“你不是会法术吗?为什么要亲自动手挖?”
孙宇和哈哈一笑,轻声说道:“不一样的!法术神通能办到的事太多了,可是挖坑,我用手也行啊?过度依赖法术神通,真的不好!”
邢思军沉吟道:“你到底跟俺爹说了啥,他为什么让俺一定要给你当徒弟?”
孙宇和闻言,扭头看着他,见他浑身散发着失落孤寂,心下了然,一腚坐在地上,割开自己右手的手腕,朝大坑里放血,一边放,一边看着邢思军,脸上充斥着卑微的笑容。
邢思军惊的站了起来,急忙说道:“俺答应你还不行嘛!为什么要以死相逼呢?”
孙宇和摆了摆另一只手,示意他坐下,对他说:“就这么一直放,哪怕淹没整个蓝星,我也死不了,你不必惊慌失措。”
邢思军坐在他身旁,半信半疑的问:“为什么一定要放血?”
孙宇和对他淡淡的说道:“你接下来的修行,几乎要一直处于死亡边缘,为了你的生命安全,必须要大量的天地宝药,我弄不到,况且,什么宝药抵得上我的血呢?”
邢思军深深的看了他一眼,严肃的问:“你的血有什么了不起的?”
孙宇和指了指大坑,对他说:“你瞧瞧呗!再说,你闻到血腥味了吗?”
邢思军用鼻子嗅了嗅,又看了大坑一眼,不可思议的说:“怎么会是香的?大坑里又怎么会有鱼和莲花?莲花上怎么会有光珠?”
孙宇和呵呵笑道:“我因为修行的关系,血中藏有道意,道是万物之源,自然造化万千,非同凡响,至于鱼和莲花,前为阴阳,后为因果,是用来保护你的,光珠是佛宝舍利,我有的是,你若喜欢,拿去玩便是。”
邢思军看着孙宇和满脸都是诚意,又一次起身,站直身体,面向他扑通一声跪下,连磕十个响头,说:“之前是俺误会你了,俺给你道歉,若蒙师傅不弃,弟子愿尊你为师,永不叛逆!”
孙宇和要不是在放着血,早就蹦起来了,做了这么多,他总算是正式拜师了,高兴,太高兴了,他手腕处血流的速度都快了许多。
他坐在大坑边,轻声说道:“思军吾徒,从此以后,你我师徒同气连枝,我必不藏私欺你,你也不要藏心瞒我,可好?”
邢思军大声说:“弟子知道了。”
孙宇和暂停放血,起身将他扶了起来,左看右看,喜欢的紧,开怀大笑一番后,对他说道:“把衣服都脱了,一件也不剩。”
邢思军想也不想,脱光衣服,将其叠放整齐放到一边。
孙宇和以指代笔,以自己的血为墨,直接在邢思军的身上落笔,凡是他触碰到的地方,全部变成了深可见骨的凹槽,他的血很自然的填满凹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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