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62小说网 > 仙侠 > 修仙:开局是个瞎眼乞丐 > 第202章 维护住了文山门的颜面

申夕就像被雷劈到了,一动不动。

陈夏的眼睛一直盯着他,眼神清澈坚定,言出法随的样子。

一万灵石?

对,不讲价。

申夕瞄了一眼陈夏手里的鸣蝉剑,眼睛一闭,深吸一口气。

幸亏陈长老换了把品级更低的剑,若是刚才那把,我就受伤了。

这还没出绿鬼剑呢。

忽然想抽自己一耳光。

当知道陈夏回来时,就该立马认错的。

或者挨了四巴掌,就该道歉走人。

比法术,比剑道,这都是班门弄斧,丢人现眼。

转念一想,这个陈夏,身上并无魔气,也不知是不是隐藏得很好,但实力如此恐怖,还是别死磕了。

脸都丢光了,还在乎一万灵石吗?

“灵石我给,给了灵石能放我走吗?”

“你真心认了错,自然可以走。”

申夕松了口气,却又迟疑地说:“我身上没有带那么多灵石,可以打个欠条吗?”

“可以!”陈夏几乎没有思考,马上让他写欠条。

并且,陈夏念一句,申夕写一句。

这张欠条字数很长,前面把事情原委写清楚,最后才把欠款数目写上去。

也就是说,这是张认罪书与欠条的集合。

写完以后,画押,申夕才垂头丧气带着自己的人,灰溜溜地飞走了。

申夕一走,文山门全派沸腾。

所有人都冲到前山来,门派内连烧火扫地的杂役弟子都跑出来。

此时若有人袭击,就会遇到空城计。

金卫紧紧拉住陈夏的手,好像怕他离开似的。

“你在我们面前,就别隐藏修为了,还有什么法宝,摘了吧。”

陈夏笑着说:“我没有隐藏修为,你所见,正是我。”

金卫不信。

附近各宗门的长老级人物的修为等级,基本上都是公开的资料。

文山门跟花罗宗虽无来往,也知道其掌门是金丹九层。

这种是能冲击元婴境界的人物,自然更是如雷贯耳。

陈夏刚才轻松拿捏申夕,你怎么可能不是元婴境界?

没有人信陈夏的话。

“你们忘了,我丹田浩大,碾压同等修为。申夕也没高出我多少,何况他资质并不太好,就算在金丹九层这个级别,他也是实力偏下的。”

金卫顿悟,既然存在修炼资质这种东西,肯定是有区别的。

但这又带来另一个问题:“黄焘修魔道之前,就是金丹境。在地下吸食地脉灵气几百年,修为不知多少。你化了他的血丹,没有突破元婴就算了,竟然只有金丹七层?”

陈夏无奈点头。

金卫痛心的表情,仿佛在说,还不如给老夫……

不过又一想,虽然他只是金丹七层,但却碾压金丹九层的申夕,实力一点不差。

就是在等级上吃点亏。

众所周知,等级越高,在同级别的法术、宝剑、法器上,能调动的天地规则之力就越高。

刚才斗法就看得出来,陈夏的法术威力就是比申夕弱一点,胜在持续能力超强,把申夕拖垮的。

“你回来之后就不走了吗?”

陈夏问他:“我听说其他门派把我当魔道人物,我能安心呆下来吗?”

“你绝非魔道人物,这事情可以跟大梁仙朝说清楚的。”

陈夏正需要这个,马上让金卫安排此事。

随后,把欠条拿给金卫,让他过几天派几个弟子去花罗宗取。

金卫惊骇地喊起来:“你来真的?”

“白纸黑字,难道不敢去要吗?”

“算了吧,这不能当真啊。”

一直以为逼申夕写欠条,只是种羞辱的手段。

陈夏冷哼一声,鄙夷地瞪了金卫一眼:“你们不敢去,是要我亲自去取吗?”

金卫脑门都是汗,忙说:“派个人去问一下,倒是没问题,若是他不认账,怎么办呢?”

“意思就是把事情闹大呗。”陈夏轻描淡写地说,“这件事,我不怕闹大。他敢上门,我不敢吗?”

金卫把脑门上的汗一擦,把欠条接过来。

……

申夕黑着脸,气愤愤地往家里飞去。

花罗宗的人没一个敢吭声。

也没一个人敢飞得太靠近。

一行人御剑飞行,修为低的渐渐落在后面。

申夕连回头招呼的勇气都没有,回到家,一头栽进练功室,闭门不出。

随行的两位金丹长老,私下里通报其他长老,大家都不敢去劝申夕。

“被人如此羞辱,不能去报仇吗?”廖长老最关心这个事情。

此事就这老东西挑起的祸。

明明是件很小的事情,被他越搞越大。

“陈夏其实真是元婴修为,但故意隐藏,让人看不破。他没用绿鬼剑,也没用那把七品的剑,只用一把五品的剑,就把掌门打趴下,这仇怎么报?”

廖长老很惶恐,这事搞成这样,自己难辞其咎。

掌门以后肯定会埋怨自己多事。

过了几天,文山门真的派了个金丹长老,前来收灵石。

花罗宗的人震惊不已,派人去问掌门,申夕躲在练功室,充耳不闻。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