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上关小宝的徒弟们,师傅既然选择留下,而且,维创出版社能够给与一份比较收入稳定的合约,于是全都选择签署了十年长约。
十年长约,保底每年5万港元薪水。漫画创作的稿费,则是另外算钱。
相对于,外面的自由撰稿人而言,他们算是有编制的职业漫画家。
听闻章大海搞定了上关小宝和他的徒弟们,刘森又让章茹,把《斗破苍穹》的漫画前50页的画稿,加上漫画人设,亲自送到维创出版社,并指明让上关小宝的徒弟牛马两人担纲,执行这部漫画创作和连载。
香江神火出版社,原本是上管小宝跟几个朋友创建的公司,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利益的分歧,昔日曾经的朋友早已反目了。
现在的神火出版社,被维创出版公司并购,其他股东已经全部套现股份出局了,创始股东只有上管小宝还继续保留10%的股权,并继续担任神火出版社的总经理。
母公司保证,维创出版社绝对不会插手漫画出版,而且旗下所有的漫画业务都会由神火出版社来经营。
而维创出版公司给神火出版社足够的独立经营权,除了派遣财务人员之外,并不插手其他方面的管理。
所以,在上管小宝看来,多了一个控股股东未必是一件坏事。
母公司维创出版社,不仅仅提供了资金和渠道的支持,而且,还将爆款书《斗破苍穹》的漫画改编版权,授予神火出版社。
要知道,《斗破苍穹》在香江当地的总销量就已经超过200万本,平均每集销量逼近3万。这样畅销的小说版权,不知道多少漫画公司和影视公司眼馋,想要购买改编版权。
但维创出版公司一直没有把改编版权授权出去,现在把漫画版权授权给神火出版社,这样的帮助,可以说比注入几百万资金更有作用。
漫画公司最重要的并不是资金,而是旗下的漫画是否畅销。
事实上,神火出版社当前也只有《李小龙》一部畅销作品,剩下的都是赔钱货,所以,在漫画市场竞争不过黄玉郎的玉郎出版社。
“刘老板,你看,这是马龙城和牛大佬联手画的《斗破苍穹》,您看是否达到了您的要求!”
上管小宝把稿子递给刘森过目。
至于,马龙城和牛大佬两人则大气都不敢喘,低着头只敢看桌子,额头上都冒出豆大的汗珠。
现在的马龙城和牛大佬,可不是漫画行业的大佬。马龙城的代表作《中华英雄》、《风云》未出炉,而牛大佬也没有靠《古惑仔》漫画扬名立万。
这两人虽然有一定的水平,但都没有成长起来,也只有刘森敢直接拍板让两人担纲《斗破苍穹》漫画的主笔。
由于《斗破苍穹》漫画的开头,刘森是提供未来网络版漫画。
后来的《斗破苍穹》不仅仅小说大红大紫,成为现象级的作品。而且,改编的漫画,也是单集销二三十十万本,网络版点击数亿计的大作。
水平在未来不算是顶尖,但由于简洁而成熟的画风,直接比80年代的漫画时髦值要高出一大截。
漫画行业的画风,一直在演变,除了因为技术的进步,创作从纸笔,逐渐发展到在电脑上创作。技术的进步,带来了更新的风格。
当然了,未来的漫画创作都以电脑创作为主,主要是成本更低,效率更高而已。用传统的纸张和笔墨创作的漫画家,只要有具体的漫画作为参照,很快就能模仿这种画风。
就像港漫,一开始是《李小龙》的画风渐渐开始变得写实,打斗越来越具备冲击力。但是,《龙虎门》模仿其画风,很快就推陈出新。到了《中华英雄》,就进一步在其画风的基础上,又有了突破和进步。
由于香江市场就这么大,某种画风一红,大家都互相模仿,于是,后来的港漫风格都严重同质化。
不同漫画公司和漫画家的作品,都有鲜明的“港漫”特征。只要说是港漫,大家都可以想象得出是什么样的画风。
刘森提供的《斗破苍穹》,线条更简洁,有一部分后来东瀛漫画行业的风格。但由于身处华夏漫画行业,又不不可避免的具备一些自身的行业特征,比如,后来的华夏黑白漫画也是卖不出去的,都是要上色,绘制成彩色漫画。
由于市场的不同,尤其是华夏的网络漫画逐渐兴起之后,华夏漫画行业越来越多自己的特征。而且,市场也不是向港漫那么单调,而是类似于东瀛漫画行业那样,各种不同画风和特色的漫画都大行其道。
刘森提供的《斗破苍穹》漫画的前几十页的样稿,跟马龙城、牛大佬后来的成熟风格很不一样。
但是,这两人都很年轻,而且,美术功底扎实。用了两个多星期的适应之后,联合创作了几十页,将《斗破苍穹》漫画存稿增至100页,画风也基本符合刘森提供的样稿。
“可以!”
看完之后,刘森点了点头说道:
“只要维持画风不要崩,以这样的质量连载,已经符合了我的要求!不要有太大的成绩压力,在我看来,每期3000本就可以继续连载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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