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62小说网 > 玄幻 > 极限伏天 > 第二百二十二章 全力以赴

极限伏天 第二百二十二章 全力以赴

作者:天茗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4-11-17 12:06:13 来源: 62小说网

( ) “跑,你们一个也别想跑!”

周少昊冷笑地说道。

“跑,谁说我们要跑。天魔么?别太狂了。”

林凡尘回了一句,同时运转五行道法,在五行道法的加持之下,虽然他只是入道境界,可是气势却一点也不输给天道级别。

这就是五行道法的独特之处。

“五行道法!又一个人族顶尖天才!哈哈,天助我也!“

周少昊先是皱起了眉头,随后便放声大笑了起来。五行道法同样也是天下最强的三十六种道法之一,而且排名还在空间道法之前。

能掌握五行道法的人,说是顶尖的天才,都是对他们的羞辱。

“哼!“

林凡尘冷哼一声,正准备出手,凌云急忙叫住他。

“别冲动,他可不是一般的天魔,而是天魔王座,实实在在的天道级别!比之前我们遇到的能魂王强出不止十倍,难缠不止百倍。“

凌云对周少昊的评价虽然有一些夸张,但也没错。周少昊的实力最少是火力全开的熊魂王数倍,而难缠程度就更高了。

因为面对周少昊这位天魔王,凌云的不朽躯体,以及无上剑道根本派不上用场,林凡尘的五行道法即便合一,虽然五行道法循环之力可破天魔,但是力量无法越过周少昊这位天魔王,明显也是起不到多大的作用。

“嘶!那就联手一战!“

林凡尘很清楚凌云的实力,能让他说出这样的话,自然不能怠慢。

“那就不用藏着了。“

凌云郑重地说道。

“卧,屮!你别告诉我,你还有藏着的手段没用吧?“

林凡尘听了之后,瞪大的眼睛看着凌云。经过之前大战熊魂王一事,林凡尘对于凌云的实力有一定的了解。

倘若他没有修炼补天阁的不传绝学吞天道法,他都无法与凌云并肩。可要是凌云还有手段,那他可就服了。

“拭目以待!”

凌云率先出手,空间道法再一次施展开来。有之前大战熊魂王的配合,林凡尘自然也不会落下,不过为了保存力量,林凡尘只是运用火系道法为凌云掩护。

不过仅仅如此,他们根本攻不破周少昊的天道。有天道守护,不管是凌云,还是林凡尘,若不火力全开根本没意思。

“哇!“

“啊!这特么就是天道之力,太疼了!“

几个回合之后,凌云二人直接被周少昊用天道之力打飞了出去,不过他们可都是皮糙肉厚的主,所以受的伤并不重。

“哈哈,你们联手也不过如此!现在本王没必要跟你们玩下去了。“

周少昊不屑地说道。原本他还有一些忌惮林凡尘,毕竟五行道法可不容易,若是林凡尘的修为达到入道颠峰,他运转五行道法的力量将有可能达到力破天道的程度。

不过经刚才几个回合证明林凡尘的修为明显只是入道初期。那他可就放心了。

“得瑟什么,你不玩,我们也不玩了!“

林凡尘同样不屑地说道。

刚才他可未尽全力,最少他并没有全力施展五行道法,就连吞天道法都没用。他只是想要体会一下天道的力量而已。

“五行转,力循环!火……“

吼!

林凡尘施展五行道法,以五行道法之力加持火系巨兽,火系巨兽的力量瞬间增幅,张口吐火焰长龙。

“哼!找死,天魔手!“

周少昊一记天魔手印打了出去,将火焰压制了下来。

凌云在他出手的瞬间,以空间道法转移到他身后,同时施展生死道法。一黑一红两条巨龙交缠飞扑而去。

“天地有定数,生死皆由命!”

生死道法乃是凌云的主道法,自然也是他所修炼的所有道法之中最强的,只是一直未曾完善。

不过在虎坟之时得到虎祖相助,如今的生死道法已经完善,而且达到入道颠峰的状态!

“哼,想偷袭,不自量……啊!什么鬼…”

周少昊太小看生死道法了,若仅初具形态的生死道法自然对周少昊没有多大的杀伤力,可是完善后的生死道法,却是命。生死皆是命!

也就是命数!

生死道法对于入道者以上, 真正的威能就是破坏命数,可以无视天道守护,倘若周少昊不是小瞧生死道法,直接以天道抵挡,这生死道法自然伤不到。

可他却仅用天道之力,这天道之力被凌云避开,以生死道法攻击周少昊,伤及他的命数。

这种伤不亚于重创,直接造成天道不稳。

“万物为生,吞天为道!吼……“

林凡尘见机也开绝招。吞天道法重击周少昊的天道。

“嗯!你,你竟然可以吞噬得了天魔之力!”

周少昊惊呆了,林凡尘的吞天道法竟然也破了他的天道守护。而破解之法就是吞噬。

“嘿嘿。天魔王也不过如此!啊哒!”

林凡尘借势一记重腿扫在周少昊头上,直接将他打飞出去。凌云配合得非常好,空间穿梭过去,一拳砸在他的背上将其打了回去。

(本章完)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