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62小说网 > 玄幻 > 极限伏天 > 第五百十一章 骗局

极限伏天 第五百十一章 骗局

作者:天茗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4-11-17 12:06:13 来源: 62小说网

( ) 它深深地看着噬天蚕虫一眼,它嘴上没有说,似乎也不想逼迫噬天蚕虫帮它。它害怕失去噬天蚕虫。

不过噬天蚕虫却知道,这会成为玉甲海蛭的心魔。

“你也知道我们是朋友,刚才怎么装不认识了!这有怪我么?噬天,我不是跟你开玩笑的,以你的能力,未必会有危险,你只需要帮我缠住一名同阶强者即可!”

凌云很了解噬天蚕虫的德性,要不逼它,想让它帮忙,真的很难。在此之前,他还在想着用什么办法可以说服噬天蚕虫出手的。

没有想到,噬天蚕虫竟然配对了。

“哼|”

噬天蚕虫冷哼了一声,不理凌云。

不过它显然是同意了!

“先生,您回来了,你之前的朋友,已经走了……”

回到先前的海面上,沽水月依旧在那里等着凌云,不过恶尊却已经走了。

“哦!呵呵。你为何不走……”

凌云早就猜到恶尊会离开,所以一点也不意外。反倒是沽水月,仅仅鬼仙四阶,可他却冒着危险,留在这里等他回来。

“我……”

沽水月低下头来。他其实也想走的。可是他担心半路上会再一次遇到灵兽袭船。以他的修为,可扛不下来。

另外,就是诚信问题。

所以最终他选择留下来。

“我们走吧……”

凌云让噬天蚕虫与玉甲海蛭先回无忧海船,而他则乘坐沽水月的海船,准备送他回去。

虽然现在北海的战斗已经结束了,但这灵兽狂潮却还没有完全平息。倘若让沽水月独自返回灭兽海船,估计没到半路,他便会成为灵兽的腹中食。

“嗯,那不是冷家的海船么?”

凌云原本打算将沽水月送到岛上之后便离开,可来到海岸附近,却看到了冷家的海船停靠在海岛附近。

按理说,先前冷千岁他们被他喝斥离开海岛,短时间内应该不敢回到这海岛才对。

可此时冷家的海船却停靠海岛附近,而且远离海岛码头,说明他们悄悄上岛,怕被他发现。

那么这海岛上,必有他们冷家所重视的东西存在。

抱着好奇之心,凌云索性便随着沽水月一起登岛,不过他却取下了面具,以天地之力掩盖住气息。

只要不是掌握天地之力的鬼主级强者,都无法发现他是人族的身份。

沽水月载凌云前往北海,这一趟可就赚了五百万冥钱。他正好可以用这五百万冥钱,为醉品香楼的丽娘赎身。

醉品香楼乃是附近六座界岛最大的香楼之一,而丽娘则是他们香楼的四大头牌之一。

赎身价格高达五百万冥钱。

五百万,可不是一般的鬼修可以支付得起的。而且这里的香楼,可没有什么花魁姑娘。

所谓的香楼头牌,虽然长得还不错,可却是最受欢迎的姑娘。一般的鬼修可不愿意花这钱为她们赎身,更不愿意娶她们进门。

不过这个丽娘擅长甜言密语,可是不止一个沽水月被她迷得神魂颠倒,对此,知情者也只能表现同情。

因为即便劝说,也是劝不动的。这就是那个丽娘厉害之处。唯有吃过她的亏之后,才能看清她的真面目。

“丽娘,我来了。你看……”

沽水月将凌云送上岛之后,连收拾都不没有收拾,第一时间便跑到了醉品香楼这里来,以两倍的价格,点了丽娘前来陪他。

见到丽娘的那一刻,直接就将五百万冥钱通票砸在她面前。

“哇!这么多!你,你那来的!好厉害啊!”

丽娘的演技可是出神入化,她像是没有见过五百万冥钱的么?可她表现得自己就好像没有见过钱一样,一脸崇拜地看着沽水月。

“我今天赚来的,怎么样,厉不厉害!崇不崇拜!”

见到丽娘那崇拜的表情,沽水月别提有多么春风得意了。

“好崇拜啊!啵!你是怎么赚到的。”

听到沽水月仅用一天便赚到五百万冥钱,丽娘当然吃惊了。

一天就可以赚到五百万冥钱,这可比她在醉品香楼这里当头牌姑娘强者多。要是以后沽水月每天都可以赚到五百万冥钱,又或者一百万也行,丽娘真有考虑跟着他。

可听了沽水月讲叙他这五百万冥钱的来历后,她嘴上依旧崇拜,可心里却是十分失望与鄙视。

她没有表现出来,就是为了将沽水月的五百万冥钱骗到手。

“丽娘,嫁我,我带你走……”

沽水月非常天真地将五百万冥钱交给丽娘,让她可以去赎身,然后便迫不及待单膝下跪向她求婚。

连花都准备好了。

“跟你走?沽公子,别开玩笑了,你养得起我么?”

五百万冥钱得手,丽娘可就变脸了。

“什么?”

可怜的沽水月还没反应过来呢!

他认为剧情不应该这样的,丽娘见到他求婚,不是应该先捂嘴,表现出一脸不敢相信的样子,然后感动得哭起来,再然后扑过来抱住他,说我愿意么?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