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62小说网 > 玄幻 > 极限伏天 > 第五百九十五章 我输了

极限伏天 第五百九十五章 我输了

作者:天茗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4-11-17 12:06:13 来源: 62小说网

( ) “小心,火真斩可是赤焰鬼殿的神级战技。也是他的成名绝技。”

烈焰灵急忙提醒凌云。心中吃惊不已。神级战技,可不是一般的战技可比。而且这火真斩更是赤战天当年成名绝技。

不知有多少鬼族强者,败在他这一招之下。

天地雷印

面对赤战天这种级别的强者,凌云可容不得有半点小视。在见到赤战天凝聚火刀斩落下来之时,凌云立即施展天地雷印,以天地雷印作为护盾。

天地雷印被斩破,火真斩的威力也削弱了许多。

“到我了!”

凌云施展先天力场,爆发雷霆金身的力量,将速度瞬间提升了上去。出拳犹如闪电。三息间出拳达到百次。

赤战天再一次被压制下来。、

“呔,破!金身果然名不虚传!若你能接下我这一刀,那便算是你赢了,”

赤战天全力击退凌云,脸色变得有一些苍白。与凌云这种拥有克制他们鬼族的雷霆强者交手,时间越长,对他越是不利。

因为只要靠近凌云,雷霆之力可是会持续对其鬼体造成伤害的。

“好!”

凌云也是吃惊于赤战天的实力。若不是赤战天的力量受到这里的禁止压制,他的雷霆之力只怕都对赤战天起不到多大作用。

同时刚才那一记火刀,便足以让他受到重创了。

“太乙火真!吼!”

赤战天立马腰弓,双手紧握,身上当即被火焰所覆盖。随着他放声一吼,一尊火焰巨人便显化了出来。火焰巨人伸手出去凝聚火刀,向着凌云斩落。

“凌先生,快退!”

烈焰灵惊叫了起来。这一招可是火真斩最强的杀招。赤战天在五阶之时,曾凭这一招一击斩杀两名五阶鬼仙,而且还是正面迎敌的情况下将其斩杀。

太乙火真的威力可以超乎赤战天自身的力量。也就是说,他此时的力量仅一成,可是施展这太乙火真,可以将力量提升一倍,达到两成

雷霆金身,磁场!显化!

吼!

凌云通过先天力场,强行雷霆金身的力量,刺激雷霆磁场。在赤战天的压迫之一,显化雷霆。如同太乙火真一样显化法相。

雷霆法相显化,巨大的雷霆之力让在场所有鬼族皆感到一种危险的压迫感,连连后退,不由自主瑟瑟发抖。

“这是什么力量!”

“好强!”7问

“这家伙到底是谁!”

“嘶!”

嘣!

太乙火真VS雷霆法相

一为火属性,一为雷属性

两股力量不相上下,力量同时爆炸,不管是凌云,还是赤战天都是倒飞了出去。凌云拥有雷霆金身守护,受的伤并不重。

而赤战天依靠强大的力量守护,虽然受伤,但却也并无大碍。只是受到雷霆的伤害,却非常严重。

“我输了!”

赤战天想不认输都不行。再打下去,他的鬼体将会被雷霆之力所攻破,到时他想不输也不行。

“承让!”

凌云心惊于赤战天的力量,若不是雷霆之力克制着赤战天,那他们这一战,最终落败的只会是他。

“以你的实力,不至于会被擒拿。你们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

通过这一战,赤战天对于凌云的实力有一定的了解。凭着凌云的雷霆金身,一般的六阶鬼仙也拿不下他。

所以他判定,凌云他们并非是被擒拿至此,而是自己来的。

“如何我说,为了救你,你信么?”

凌云笑了笑问道。

“哈哈,你们想要带他离开!烈家丫头,赤焰鬼殿发生了什么事。”

赤战天反应了过来,转而看向烈焰灵问道。

一开始炫通被关入这里,他还真是以为是赤狂天故意将其关进来,想要从他身上探知什么秘密。可是见到由始至终,炫通都不吭一声。

他便猜测极有可能赤焰鬼殿发生如同三千年前一样的事情。

只是他知道赤狂天的能力,除非赤狂天出事,要不然他绝不会让赤焰鬼殿出乱子。

“鬼帝闭关,命我兄长烈火代掌鬼殿,可显王不服,兴兵造反,欲趁鬼帝闭关之际,夺取鬼殿大权。目前……”

烈焰灵将赤焰鬼殿的情况说一遍。

“嗯,不可能!即便赤狂天闭关,鬼殿依旧有判官镇守,区区鬼府,岂敢作乱。”

赤战天虽然在这里被关押了三千年之久,可是他对鬼殿的机制,却远比烈焰灵清楚得多。赤焰鬼殿虽说一直以为就有四大鬼府,但是这四大鬼府之上,却还有判官。

鬼帝闭关,指定代理者。鬼殿判官自然从旁协助。有鬼殿判官协助的情况下,其它鬼府怎么敢轻易叛变呢?

“很多年前,烈太子便怀疑炀大判官与鬼殿以外的势力有所勾结,因此显王叛乱,烈太子认为与炀大判官有关。其次熠和判官更是显王的生死之交。鬼殿三大判官,仅有焰虎判官一直支持烈太子。”

炫通知道的显然比起烈焰灵多一些。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