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62小说网 > 玄幻 > 极限伏天 > 第五百十八章 两大奇术:魅惑天

极限伏天 第五百十八章 两大奇术:魅惑天

作者:天茗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4-11-17 12:06:13 来源: 62小说网

( ) 下

“你的脸!没事了?”

先前凌云他们可是听半煞十三娘亲口说过,她自己毁了容。所以他并不认为,此时半煞十三娘有必要隐瞒,故弄玄虚。

“我的脸!我的脸怎么好了。”

半煞十三娘摸了一下自己的脸,发现自己的脸非常光滑,就好像是幻化时一模一样,急忙跑去厨房内用水照了一下。

“她的脸,好了。”

地狱使者微微一愣,似乎意识到什么。此时凌云也是看向地狱使者。先前地狱使者运用他的力量帮半煞十三娘疗伤,直接便让半煞十三娘的伤口恢复如初,自然有可能是连同半煞十三娘脸上的伤也给治好了。

“看来你的能量,可以帮助鬼族恢复鬼体。”

凌云明白了起来。

“这,这就是你的本来的样子么?”

“嗯!我一直幻化的就是我自己。”

烈焰灵一直以为半煞十三娘之所以这么漂亮,皆是因为她运用秘法幻化。可她本来就长这样,那可就一点也不比她差啊!

再加上人家还会鬼幻术,可以幻化成出不同的面孔,可就比她强得多。

半煞十三娘也正是因为长得漂亮,当年才会祸及家人。

“你的幻化术当真了不起!就连老夫都丝毫未能查觉你一丝幻化的痕迹。能否,展示一番。”

蛇嵬八丈对于半煞十三娘的幻化术也是大感好奇。以前他也听说过这半煞十三娘的本来面目,一边脸尽毁,十分丑陋。

可是见到她时,却未能查觉到一丝幻化的痕迹。要知道幻术模样,大多数鬼族都会,只是很容易被看穿。

可半煞十三娘的幻术,却是浑然天成,根本无法分辨。

“好!”

半煞十三娘应了下来,扣起手印,暗动鬼幻术,催动体内力量转换,转了个身,便幻化成另一个模样。

“嗯!”

“哇!好美!”

“这!这冥界竟有这种精致的面孔!”

……

半煞十三娘此时所幻化的是鬼幻术的终极面孔,冥界第一。

“这,这难道是传说中的魁惑天下!”

烈焰灵惊呼了起来。

“什么魅惑天下!”

半煞十三娘非常好奇地问道。

“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装不知道。魅惑天下与五行绝技并称为冥界两大奇术。难道你不知道吗?”

烈焰灵狠狠地刮了半煞十三娘一眼。冥界两大奇术,半煞十三娘修炼其中一种,她竟然都不知道,太扯了吧?

打死她也不信。

“呃!我真不知道。当年我的宗门,也称之为鬼幻宗,而我修炼的也叫鬼幻术。”

半煞十三娘一脸委屈,冥界两大奇术,她可未曾听说过。更不知道什么魅惑天下!

“那你将你的鬼幻术传给我怎么样,我用炎龙斩交换。”

烈焰灵直接说道。她的炎龙斩,可是烈王鬼府的绝学,同时也是天阶战技。冥界之中战技不少,可是达到天阶的战技却不多。

就算是地阶战技出现,都会引来五阶鬼仙争抢,更别说天阶战技。可想而知这天阶战技有多么珍贵!

不过若是按烈焰灵所说,鬼幻术就是魅域天下奇术的话,那其价值可就比天阶战技更加高了。

“炎龙斩,对我好像她没用。”

半煞十三娘也并非赤焰鬼域的鬼修,更不是火系鬼修,就算把炎龙斩教她,她也学不会。

“好,你把鬼幻术教给我,我到时帮你找一套水系天阶战技,这总行了吧?”

烈焰灵已经认定了鬼幻术就是魅惑天下,用一部天阶战技换取冥界两大奇术之一的魅惑天下,她可一点也不亏。

所以她决定,若是半煞十三娘真的愿意用鬼幻术跟她交换,那么无论如何,她也要找一部水系的天阶战技来换。

“好!给你!”

鬼幻术,半煞十三娘一直贴身收藏,运用魂印封在身上。

“呃!你不怕我食言而肥?”

见到半煞十三娘就这么将鬼幻术交给她,她可就愣住了。现在她可还没有水系天阶战技可以与她交换呢?

“不怕,你记下之后,将其交我吧?”

半煞十三娘相信烈焰灵。她都将鬼幻术传给她了,她又何必骗她。就算被骗了,那又如何!现在这烈焰灵都已经知道她鬼幻术的神奇。

若不给她,只怕以后她会来抢。

所以倒不如自己大大方方传给她,反倒博得好感,也能交个朋友。她的心胸可没有紫芒那么狭窄,想着自己成为独一无二。

“多谢!答应的事,我一定办到!”

烈焰灵十分感动。一下子对半煞十三娘的妒忌便全都消失了。

“我可以看看么?”

烟纤纤也在场,她对于鬼幻术同样也是非常渴望。毕竟谁不想让自己变得更加漂亮呢?

“可以!”

半煞十三娘应了一下来。让烟纤纤也观看,这等于她要卖出去一份人情。这人情当然是落在烟纤纤的爷爷蛇嵬八丈对上了。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