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62小说网 > 玄幻 > 极限伏天 > 第1394章 三峰归属

极限伏天 第1394章 三峰归属

作者:天茗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4-11-17 12:06:13 来源: 62小说网

( ) 神门的存在,一直就是悬在北字区域头上的一柄利刃。一直以来北字区域那些强者,想将其铲除,可惜连门都找不到。

“凌公子不会也妄想除掉神门吧。这显然是有一些异想天开。好了,此来打扰凌公子,只为与凌公子结个善缘。天殿:李家还有一些事情需要我回去处理。李家在天峰的弟子,可就有劳凌公子照料一二。”

李玄重起身辞行。他此番前来找凌云,一是告诉凌云关于北字区域的禁忌,二就是辞行。他要离开御剑圣地,但是带来的李家弟子却会留下来。

虽然仅他与李合离开,但是剩下来的三名至尊境,只是在这御剑圣地的是非之地独木难撑。他告诉凌云关于北字区域的禁忌。

也算是卖份人情给凌云,让他帮忙照顾一下李家那些留在这里的人。

“好说!李二爷尽管放心便是。天峰十号既然送给李家,剑神阁必会护其周全。”

凌云点头应道。

“哈哈,李某信得过凌公子,倘若有空可前往玄字区域,桃园城一叙,李某备酒相迎。”

李玄重笑着说道,随后非常洒脱地场长而去。

“凌小子,你在想什么,是不是想要去找那个神门。”

先前凌云得知神门中人似乎如同他一样拥有远古之力。他便一直想要寻找神门的下落。可惜神门实在太过于隐蔽。

“不错。先前那个天雷门主见到我施展远古之力,便误以为我是神门的人,由此可见。神门的人极有可能都拥有这远古之力。而且我父亲也说过,我的气魂乃是传继于我的母亲。那么神门很可能与我母亲有关。”

“话说你小子的远古之力也实在太特别,乃是老夫生平所未得一见的力量。若是能解开这远古之力的谜,对你或许会有很大的帮助。”

幽子峰说道。

幽子峰生前身为地界十大药神之一,那可是见多识广,可是却也没有见过远古之力。在此之前他甚至以为,天下也仅凌云一人拥有这神秘莫测的远古之力而已。

可现在看来,竟然还有一个势力,都如同凌云一样拥有这远古之力的存在。

“是啊!可惜这神门藏得太深,目前只有两个突破口,一个就是无仙商会,另一个就是天雷门主。不过这天雷门的人,却好像已经离开了天峰,甚至已经退出御剑圣地。”

凌云沉声说道。

半个月后

“公子,地峰那边已经达成协议,天航寺与无仙商会掌握,并未驱赶在地峰之中的任何势力与散修,至于人峰则被风云盟独占。”

竹高赶来向凌云汇报另外两峰的归属。

地峰现在虽然以天航寺与无仙商会为首,但是因为他们并没有吸收与驱赶那些在地峰的中等,下等势力与散修,因此那里变成三教九流之地。

有无仙商会入主地峰,这地峰也将一飞冲天,其发展的速度也将超过另外两峰,当然,那里也将变得很乱。

至于人峰,周少风完全掌权,力压千煞宗,如同凌云一样直接下达驱逐令,让千煞宗滚出御剑圣地。从而风云盟掌握人峰前十号弟子峰。

所有在人峰范围内的势力与散修,若是想要前往前十号的弟子峰修炼,唯一的选择那就是依附,或者直接加入风云盟。

因此现在这风云盟可是如日中天。

“风云盟执掌整个人峰,这怎么可能。就凭周少风,周少云两兄弟的实力,他们怎么可能赶走千煞宗与**门的。”

叶阳生大吃一惊。这周少风,周少云的实力如何,他可是一清二楚啊。就算这一次他们进入御剑圣地,如同他一样实力大增。

可是也不应该能同时将千煞宗与**门都赶出人峰吧?要知道千煞宗与**门那可都不是好惹的。

“这个我就不太清楚了。据人峰那边传来的消息。风云盟拉陇了身在人峰范围内的一门四宗,从而一举惊退**门,另外有消息传来,乃是因为风云盟之主周少风斩杀千煞宗的长老,这千煞宗才乖乖退出御剑圣地的。”

竹高说道。

他们千竹帮在收集消息方面,可是非常有手段的。

“呃!周少风。据有所知千煞宗这一次派来的长老可是一名顶尖的至尊境强者,他竟然死在周少风手中。嘶!”

穆正华倒抽了一口冷气说道。想要斩杀顶尖的至尊境强者,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最少他办不到,就算是叶阳生,他同样也办不到。

至于凌云,则说不准。

先前叶阳生虽然打伤了鬼仆庄的三管家陈空。可就算没有天殿:李家的人出现,仅凭叶阳生一人也是难以留得住他。

打败与斩杀可是不同的概念。

“周少风么?呵呵。我倒想找他算算帐。”

凌云笑了笑说道。

“我跟你一起去。”

秦玉颜知道凌云为什么要去找周少风算帐,这还不是为了她。

“嗯!”

凌云点头应道。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