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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唐 第107章 尼玛

作者:微微的薇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4-10-26 18:06:51 来源: 62小说网

( ) 小部族的人很喜欢颜白,他们对颜白的喜欢是绝对发自内心的那种喜欢。

尼玛,就是一个不知名小部族的首领,他是部族里面唯一的一个成年男子,剩下的族人都是捡来的。

有老人,有没车轮高的孩子,还有十七个没有人抢夺的残疾妇人,十七匹马,一百多头羊,这些羊还是跟着颜白一块从别的部族抢来的。

这些,就是尼玛部族的全部。

他们原先都是其他部族不要的人,一群被别的族群遗弃的人走在了一起。

如果不是颜白发现了他们,那么这个冬天将会是他们部族最后一个冬天,寒冬是每个部族最难熬的时光,一张张吃嘴都是吃饭的嘴。

别的部族之所以把他们赶出去,就是因为付出的劳动少,而且还要吃饭,部族不愿养这些吃得多干得少的人。

所以,每年冬天都会把这些人赶出去。

(都不要笑,尼玛不是骂人的,在藏语里达娃--月亮、尼玛--太阳、白玛--莲花、梅朵--花,在如尼玛——星期日、达娃——星期一、米玛——星期二、拉巴——星期三、普布——星期四、巴桑——星期五、边巴——星期六,我尼玛的意思,我觉得应该是我……)

当听说颜白想找一批人去眼前的大雪山把里面的人找出来的时候,尼玛第一个就站起身,如今他们的十七匹马有十匹是颜白赏赐的,一百多头羊也是立功所得的。

在颜白这里,尼玛重新得到了认可和尊重。

所以,他非常喜欢颜白,并期待着有天能为颜白做些什么。

“你叫什么?”

尼玛把拳头搁在胸口,沉声道:“我尼玛!”

“什么?”

尼玛猛地挺直腰杆,大声道:“我尼玛!”

颜白用马槊搭在尼玛的肩膀上,笑道:“抬起头,看着我!”

尼玛抬起了头,满脸都是狂热。

“怕死吗?”

尼玛摇摇头:“没有先知,说不定我现在就已经死了,现在活着就是赚,不怕死。”

颜白看着尼玛点了点,转头对胡风说道:“我尼玛他是此行的副领队,你知道的,我不喜欢特立独行。

如果有吃不准的事儿胡风你要和他商量,尤其是上了大雪山以后,切记我的话,如果这事儿做得好,回长安,我给你说一门差事儿!”

胡风激动得立刻跪倒在地,想说一番表忠心的话,想了想,终究还是老老实实地回道:

“侯爷,小的记住了!”

陈萦觉得颜白让这些人上雪山是一件极不靠谱的事情,这种事就该自己大唐人去做,不就是上山么,不就是危险么,一千人装备齐整的伏兵,就算遇到敌人,那也是在地面作战。

在地面作战,大唐军人从未害怕任何人,何况自己有一千人,选好校尉和主将,就算对面敌人三倍于自己,这一千人也能阵斩之。

在大唐军人眼里,荣誉,比命都重要。

段志感倒是什么都没说,他隐隐感觉到这是颜白的善意。

他还是太仁慈了,军人就该马革裹尸,战死疆场是荣誉,这是一件很荣誉且正常的事情,但是到了颜白这里。

他却把这群府兵当成了宝贝疙瘩。

颜白知道这两人的怪心思,可颜白执拗地认为不能让自己人去死,可能会遇到危险,可能会死人,但是只要不死自己人,颜白觉得这种结果自己才是可以接受,至于荣誉?

在颜白眼里,荣誉有命重要吗?

看着胡风和尼玛开始去挑人,颜白看着澹台思,轻声道:“我希望你说的是真话,如果你骗了我,你会和梁敬真一样的死法。”

“我是读书人,虽然有过贪念,但我已经迷途知返了!”

澹台思不敢看颜白的眼睛,跟先前不一样,他现在已经对天下的这些事毫无兴趣,原先的确是想获得义成公主留下的那一批人,想在这广阔的西域打造一个理想的国度。

人家慕容氏能做,为何我澹台就不能做。

可随着大唐灭了突厥,身边的吐蕃各族完全地拧在了一起,澹台思明白,就算自己打下了疆土又有何用?

前有蒸蒸日上的大唐,后有吐蕃,身边又有慕容氏的吐谷浑,自己又能做什么呢?

这已经是死局了。

可犯错就要挨打,自己已经对颜白动了心思,以为他就是一个读书人,一个仰仗先祖蒙荫的读书人。

利益蒙心的自己忘了裴炬,忘了颜白还是裴炬选定的人,一个能搅乱西域各族并为之所用的人,一个简单的计谋就险些让隋帝成为突厥阶下之囚的人,他选的人就不是一个心善之人。

(《新唐书》中,说裴矩“其奸足以亡隋,其知反以佐唐”, 司马述:“古人有言:君明臣直。裴矩佞于隋而忠于唐,非其性之有变也;君恶闻其过,则忠化为佞,君乐闻直言,则佞化为忠。”)

一步错,步步错,以至于大雪山在今日之后将不复存在了。

见颜白依旧在看着自己,见左右无人,澹台思扯下象征着大雪山这一脉信物的戒指,交给颜白道:

“山里没多少人,但这些胡人去,去多少也死多少,这是三百多年的底蕴,让他们拿着它,进到山门里面后拿出来,给任何人看一眼就行了,此行就可无恙。”

颜白看着大班指,嘴角露出一丝笑意:“不错,有那个味道了,有武侠的那个味了。”

澹台思看着颜白的笑悲戚得不能自已,这是一个比裴炬还要厚脸皮的人,玩弄人心,他比梁敬真还要强。

这才短短几日啊,都有胡人心甘情愿地给他卖命,他随时都能从大唐边境要来一千精兵,这样的人,自己为什么要去招惹他

尼玛看着原先把自己抛弃的部族头领,走了过去自然的把他腰间一柄好刀拿到自己手里,然后抬起头笑道:

“我先借用了,我知道很危险,但如果这次我活着回来,今后我尼玛,就是部族的首领,自今以后,我叫-我尼玛!”

凶横的部族首领点了点头:

“先知记住了你的名字,你是被神祝福的人,部族交给了你,是最好的选择,但你也要记住,如果明年的冬季你也把老弱赶出了部族,神就不会再垂怜你。”

尼玛点了点头:“如果依旧吃不饱,我自己走,你继续当首领,不过,现在我是首领,今晚你的帐篷就是我的,包括那三个女人,她们都是我的。

当然,我那一百只羊也是你的,你现在就可以去拿了,记得,一定照顾好那些老人孩子,你如果杀了她们,先知一定会杀了你。”

汉子喜滋滋地离开,多了一百只羊,这个冬天族人吃的就够了。

至于当不当首领,汉子觉得无所谓,反正现在最大的首领就是唐人,说罢美美地想了想,自己如果是唐人该多好啊。

永远都有喝不完的茶砖,永远都有吃不完的面粉,永远都是那么地高傲。

为什么这个大唐的贵人记住了尼玛的名字,为什么还叫他我尼玛,为什么不是自己,为什么不是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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