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62小说网 > 仙侠 > 入仙门,一人,一剑,踏长生 > 第183章 锻仙诀第三层

回到心剑峰之后,便开始了准备。

此次外出,关于那锻仙诀第三层所需之物已经尽数得到。

将自身状态调整至最佳,随后打开洞府阵法。

万道一按照功法所记载的,将噬魂花和腐骨藤研磨成粉末,取一部分进行混合备用,又将几种毒物榨出药汁,随后又把血魔花浸泡在一碗清水中,以灵力进行激发。

一段时间后,终于是准备完毕。

再三确认没有疏漏之后,他将身上衣物脱下,随后在体表覆盖一层灵力,将那些药汁或者药粉尽数涂抹在特定的区域。

然后深吸一口气,将幽灵草整个吞下,把那碗浸泡过血魔花的水一饮而尽。

马上开始运转锻仙诀的第三层功法。

幽灵草还好说,并无什么剧烈的反应,但那浸泡过血魔花的水,咽下后宛如吞服了一股炽热的岩浆!

以他的经历,这点痛苦并非难以承受,只是在功法的持续运转下,这股炽热慢慢引动全身的血液,使其开始沸腾!

不久后,他身上的皮肤已经变得通红,并且伴随着严重的痛苦。

终于一天之后,这种情况才缓慢的好转。

然后就是接下来的步骤了,他将心脏外那部分皮肤上的灵力去除,使药粉直接接触到自身。

顿时,与之接触的地方直接开始溃烂,并且快速向他的体内传播。

他持续运转第三层功法,进行辅助。

这种眼睁睁的看着自身**溃烂,却又不去阻止的修炼方式,倒也特别,他不由得感慨道。

几天后,情况开始好转,随后就是下一个区域。

这三四层锻仙诀,说白了就是以特定的毒物对自身某一处进行毒性刺激,使其在溃烂与重生间持续转换,以达到刺激身体潜力,最后在用功法恢复、淬炼自身,使其变得更强。

当然,毒药的用量比例,顺序,以及功法的辅助,都是必不可少的。

半个多月后,终于是将周身全都进行了毒物刺激。

此时的他,看起来极为凄惨,身上多处腐烂,有的地方甚至已经可以看见骨骼,而部分骨骼,已经变得发黑。

虽然功法可以使一部分**重生,但架不住毒性太强。

这也是这部功法难以修炼的原因,稍有差池,毒性大过了功法提供的再生之力,那就只能强行终止修炼。

可随之造成的后果,也就是功法修炼的失败。

要么一切重来,要么只能放弃。

闻着自己身上这难闻的味道,万道一一阵皱眉,不过好在终于是把第一阶段修炼完成了。

紧接着他开始疯狂吸纳四周灵气,如今要做的仅是按照之前的顺序吸纳灵力,修复自身了。

几天后,他身上的溃烂越来越少,身体各个区域都在有条不紊的恢复着,他能感受到,这身体中蕴含了极强的生命力!

又是几天后,他的身体终于尽数恢复,并且身体强度极大的加强。

每一寸肌体都绽放出一种莹莹润润的灵光,仿佛**生辉,诞生了一具宝壳。

体内的气血流动更加旺盛,如同江河奔腾,生命力和恢复力大幅提升。

“此时的**强度已经超越了仙锻宫的那风姚月,可惜离中品法宝的强度似乎仍有不少的距离。”

接下来,万道一将那萧家老者给的破阵珠拿了出来,准备进行炼化。

“据其所言,此物可以轻易穿过三阶阵法,四阶亦可强行破入,如此,倒是非常值得期待了。”

一般情况下,他在面对阵法之时,大多都是强行打破,可一旦阵法等级过高,他也将束手无策。

有此物,也算得上多了一个保命手段。

而且这破阵珠还是一件中级法宝,再加上其特殊的作用,价值可谓极大。

几天后,他将此物彻底炼化,随即动身赶往了炼器堂。

“时间也差不多了,想来那九支箭矢应该已经制作完成了。”

等他赶到之时,却发现是一名金丹期的修士在那店铺中,并未见到上次的那名中年男子,不过倒也无所谓。

“这位道友,可有什么需要?”

“一个多月前,我曾在这里定制了一些法宝,这是凭证。”

“请随我来。”

对方接过凭证后就把万道一带领到店铺之中的一处柜台前。

随后从中拿出了三只巨大的盒子,将其一一打开。

每只盒子中均是装有三支箭矢,并且颜色样式,各不相同,有的箭矢纯黑,有的泛着金芒,还有一支水晶色的箭。

万道一见状心中大为满意,一眼望去,完全不会把这九支箭矢联系到一起。

倒是有点为难那位前辈了。

对方也开口介绍道。

“除了每支箭都蕴含雷属性外,这三支箭矢上的阵法加强了破坏力,可以使其威力更强。”

“中间这三支加强了速度与射程,至于这最后三箭,可以加强附着的属性威力,并且九支箭矢上都还刻画了聚灵印,道友可还满意。”

他听完自是欣喜,已经非常超出他的预期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