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开这一篇就知道,我肯定要长篇大论了。
我思考了一下午,什么是喜欢。
首先我肯定是以自己做材料的,以身为剑,以己为例。
首先,人更在乎的,就该是自己,自己明白了自己的需求,才能理解别人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需求。
当然这是我之前说的,人该做个好人的前提下,才会理解到这件事。
我说过一句话,或者说是我想过的,我不会喜欢,喜欢的人,跟我一起过苦日子的。
这句话我觉得到现在也没变。
但是我喜欢的人是什么?喜欢的事情是什么?
是写小说。
为什么写小说?
因为我喜欢小说中的人物,因为我小说中的人物,既有我喜欢的人,又有我想成为的人。
是啊,那终归是小说,就是达不到,才叫做想成为的人。
包括喜欢的人也是一样的,初衷就是为了改变现状,真的找到法子,找到自己怎么喜欢上一个人。
看看我现在,越是追寻,越是迷茫的样子……
我怎么会喜欢一个,我不喜欢的人呢?
小说中我喜欢的人,确实是完美无缺的。
但是配角,才是真实的。
配角几乎都是一种泪流干的状态,就跟我现在一样。
太多太多的人间百种。
或许这才是人真实的状态吧。
那我对所谓喜欢,似乎也没那么看重了不是。
毕竟我不希望我喜欢的人,陪我一起吃苦。
哎……
是不是以为故事到这就结束了?
不,就算是我最想成为的人,就算我最喜欢的人,他们同样吃了不少的苦,才走到了结果。
就连我最想成为的人,都要吃苦,我为什么会不吃?
一想到一些关键剧情,险些又上班流泪。
好在我最近情绪爆发的有点多,就像刚刚说的,感觉自己的泪有点流干了。
既然喜欢一个人,就是要吃苦的。
还要度过很多的难关,那吃苦的乐趣又何在?
为了给小说增加一些彩头?
我疯了吧我。
不过前面也说过,我真的爱写小说。
但是我写小说,已经写的超过了百分之90多人的量了。
也可以这么理解,因为我喜欢写小说,不说结果如何,至少我比百分之九十的人,喜欢写小说。
或许我对小说的理解程度,达到了百分之九十。
等于说我在小说上下的功夫,快到顶了,几乎没什么东西可以挖掘了。
即便如此,我还是想尽办法成长,还是一如既往的喜欢写小说。
而且是在超过百分之90人的情况下,估计今年可能量比去年更大。
既然小说已经挖掘了百分之九十了,我还是那么乐趣满满,充满活力。
那么我对爱情,或者点题一下,我对于喜欢一个人,同样挖掘了百分之九十了。
那小说可以,喜欢一个人,为什么就不可以继续喜欢了呢?
我开始重新审视了一下喜欢,的这个点。
跨越很多的难关,想尽办法,勇敢解决问题,好像就是我最喜欢的事情。
凭什么小说可以,喜欢就不行了?
我不论如何,得到结果前,定是尽力而为的。
人,就是要勇敢走出自己的路才是。
话在说了,我比大多数人的困难还要少。
我都慌了的话,谁还行?
就好像那些狗资本一样,一个个拿着巨大的资源,半死不活的。
谁还能有信心?
本身已经强大到让人不适了。
所以我得到的结果,就像以前听过的一句话一样。
不管做什么事,想要做就要做的最好。
我觉得这句话完全没问题。
喜欢日记与鉴赏请大家收藏:()日记与鉴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