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62小说网 > 历史 > 港综:开局死靓仔南,邻居马小玲 > 第344章 顺藤摸瓜,有仇报仇(三)

“等一下!你想干什么?!”

这时,刚被邱刚敖的突然飞刀和飞刀威力,震惊得呆了一会儿的张崇邦,回过了神来!

他立马挡在了自己老婆面前,冲邱刚敖等大喊道,

“嫌犯都已经死了,你们还举刀对着我老婆做什么?!

还有,你们杀霍兆堂做什么?!”

“呵...”邱刚敖见之冷冷一笑,道,

“这些人都被鬼附身了,必须杀。

包括你老婆,不然......连环爆炸案还会出现的。”

“什么?!什么东西?什么鬼,你在说什么鬼话?!”

张崇邦一脸不可置信看向邱刚敖等骂道,

“另外,你们不是应该还在服刑吗?!怎么出来的?!

你刚才那手飞刀,又是怎么回事?!”

“对不起,你没有权限知道这些。”

说着,邱刚敖从衣兜里拿出了特别行动部门的工作证,亮在了张崇邦面前。

“这?!”张崇邦见之愣了!

虽然,特别行动部门是做什么的,普通警员们并不很清楚,

但是特别行动部门的工作证,警员们大多都是认识的,而且优先级别还很高!

因此张崇邦都懵了!

怎么本该在服刑的犯人,突然就变成了特别行动部门的作战队员了?!

难道,之前的一切,都是官方做的局吗?!

“好了,该说的我已经和你说了,证件也给你看了,我们要执行任务了,

张警官,请你不要阻挠。”

说着,邱刚敖收起工作证,拿起了飞刀。

“不!你不能杀我老婆!你必须解释清楚!”

张崇邦见邱刚敖掏刀,又想起刚才司徒杰和霍兆堂被爆头的场面,心中一紧,当场就拔出佩枪,指向了邱刚敖!

“呵呵.........”邱刚敖见之摇头冷笑道,

“张警官,你终于明白我们那时的感受了吗?”

“你!阿敖!你...你们是要报复我对不对?!

那就冲我来!不要伤害我老婆!”

张崇邦边说,边向自己身后的妻子方向退了几步。

因为邱刚敖身后的爆珠等,已经开始用包夹的站位,向他的妻子走去了。

“呵呵,我们确实很想报复你~

可现在真不是因为这个~”

邱刚敖继续摇头笑道,“你的妻子现在已经不是你的妻子了~

要是让她体内的东西逃出去的话,又有很多人会被炸死。

那么你选吧,张警官,你要放弃你的妻子,还是让外面有更多人被炸死?”

“你们...这......我不信!

什么神神鬼鬼的!你们一定是在骗人!

我要见你们上司!

即便我老婆真的有什么,也一定有其他的解决方法!”

说着,张崇邦直接枪械上膛,整一副邱刚敖一行再上前一步,他就要开枪的架势。

而他那“老婆”,这时则一言不发,紧紧贴在他的身后,拿他当**盾牌。

“玛德,这飞刀的旺巴丹真不是个人!

孕妇他都想杀?!

这还是官方处置人员吗?!

幸好这孕妇的男人给力!

不过这么下去也不是个事儿,还是得想办法赶紧逃.........”

备用鬼如是想道。

而另一边,张崇邦自是知道自己的小李飞刀,不仅可以一串二,更能挡子弹加拐弯的~

所以单就击杀张崇邦的老婆而言,其实从一开始来讲,对他来说便并没有什么难度。

只是他有点儿顾虑。

这倒不是他圣母心软,不愿伤及孕妇。

虽然吧,江游救邱刚敖一行救得有点早,

所以他们还没像原作里那样,彻底黑化,还是留了点人性和底线的,

但他们也早从江游那儿知道了:

那种鬼魂一旦上了人身,原本的人灵魂就废了,甚至包括她腹中的胎儿,也废了,与死无异。

因此邱刚敖现在杀那张崇邦怀孕的妻子,并没有什么道德上的负担。

只是他现在觉得自己和兄弟们还是挂着公职的,且他大哥江游和大嫂在官方亦有职位!

而凭他曾经当差的经验,杀孕妇这种事情,公职人员要真做了,会很麻烦。

他虽不怕自己再被撤职或关押,却有些担心会连累大哥和大嫂,

所以一时之间,倒是对要不要一击必杀这种事情犹豫了。

“特别行动部门的规矩和其他港江警务部门不太一样,

而且我罩得住!

所以你一飞刀过去没事的~”

正当邱刚敖等,和张崇邦僵持时,江游的声音在邱刚敖耳边响起!

传音入密!

是的,这时的江游,看穿了邱刚敖的顾虑~

另外,他早已经在邱刚敖一行旁边了~

之前陈达华在带人退出地下室后,就已经打电话把这里的情况,汇报给了他。

他那时就已经开着平平无奇,瞬间转移到了这里。

且刚到这里时,恰恰就是那备用鬼上了张崇邦老婆身之后。

而且他还有些惊讶的发现,那张崇邦怀孕的老婆,竟然不是原作中的“蓝可盈”,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