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62小说网 > 玄幻 > 无限复制词条,重生女帝破大防 > 第266章 法宝大殿!极品灵器!激动人心的奖励!

就在徐崇浩卖力赚灵石的时候,虚迷之路上。

“轰!”

随着一声巨响,秦霜击败了自己的幻象,那幻象直接消散。

成功通过了虚迷之路的挑战,让她心中充满了成就感。

她看着迷雾散去后显露出的一条石径,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好久没打得这么过瘾了!”秦霜喃喃自语道。

若是早知道林沐雨能搞出这么好玩的东西,她早就让林沐雨在玄阳宗之内布置一个了。

当然了,她现在依旧觉得点子应该是苏然想出来的,林沐雨应该想不到这么有意思的点子才对。

一边想着这些,她一边沿着石径一路而上,不久之后,便来到了一座宏伟的大殿之前。

大殿之中,光芒璀璨,仿佛有无数星辰在其中闪烁。

秦霜深吸一口气,迈步踏入了大殿之中。

“欢迎来到玉仙宗法宝大殿。”

一个苍老的声音在大殿之中响起,让秦霜心中微微一凛。

她四处张望,却并没有看到说话之人的身影。

紧接着,她又听到那个声音说道:“根据你通过虚迷之路的成绩,可获得极品灵器一件,请选择你想要的法宝类型。”

秦霜心中暗自咂舌,她没想到苏然和林沐雨竟然会拿出极品灵器作为奖励。

要知道,极品灵器在修仙界之中可是非常珍贵的,即便是她这个玄阳宗的宗主,身上也只有两件极品灵器而已。

她甚至开始怀疑,苏然他们这样搞会不会亏本。

但转念一想,她又觉得应该不太可能。

毕竟,那虚迷之路的挑战可不是那么容易通过的,大多数修士恐怕都会被自己的幻象击败,根本无法走到这一步。

更何况,按照这个声音的说法,哪怕是通过虚迷之路,还有成绩不同的情况,显然所能获得的奖励应该也是不一样的。

想到这里,她也不再纠结,随口说了一句:“我要一件辅助型法宝!”

她也很好奇,自己就这么随口一说,这所谓的法宝大殿是否真能够给出回应。

就在她声音落下之时——

“嗡!”

大殿之内传出一声轻响,紧接着就有一道璀璨的流光浮现,直接落在了她的面前。

秦霜定神一看,那是一枚白玉宝珠,上面散发着朦胧的灵光,赫然正是一件极品灵器,而且也是她想要的辅助类法宝!

“好家伙!”

秦霜伸手将其接住,确定那是真实的法宝而不是虚幻,就不由得倒吸了口凉气。

要知道,原本她也只是好奇苏然和林沐雨搞出来这个传承之地的关卡情况,所以跑来试试,没想到还真能得到一件极品灵器。

虽然这一枚宝珠乃是水系,但她用来辅助还是作用很大的!

正在她暗自高兴的时候,那个苍老的声音再次响起:“请选择继续闯关,还是回到虚迷之路入口?”

秦霜下意识地想选择继续闯关,但转念一想,自己如果继续闯关,别人岂不是不知道自己得到了极品灵器?

她觉得这样不好!

肯定要让人知道自己得到极品灵器,他们才会更有动力缴纳极品灵石进入虚迷之路!

想到这里,秦霜喊道:“返回虚迷之路入口!”

她决定回去炫耀自己的收获,以激发其他修士的挑战**。她相信,如果她能够展示出自己从传承之地获得的极品灵器,其他修士一定会更加渴望进入虚迷之路,甚至不惜花费更多的极品灵石。

当秦霜的身影重新出现在虚迷之路的入口时,不少人一下子都将目光朝她投了过来。

然后,她手中那枚散发着朦胧灵光的白玉宝珠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那是……极品灵器?!”

“这个秦霜,拿着一件极品灵器炫耀什么?”

“难不成,她竟然得到了极品灵器!”

“不可能吧?竟然还能得到极品灵器?”

……

秦霜看着众人的反应,嘴角勾起了一抹得意的笑容。

她高举着手中的白玉宝珠,大声说道:“诸位,看到了吗?这就是我通过虚迷之路获得的奖励!只要你们能够通过挑战,同样也能得到这样的极品灵器!”

话音落下,周围的修士们一下子炸开了锅。

“这是真的吗?这传承之地竟然连极品灵器都能拿出来作为奖励?!”

“看这法宝确实不像是现在的东西,而是上古法宝,看来她所说的是真的!”

“没错!这应该就是玉仙宗时代的法宝!”

“不行,我要再进去试试!”

“对,我也要得到极品灵器!不能让这个女人一个人把好处都占了!”

众人纷纷朝着秦霜投去羡慕和嫉妒的目光,同时,他们的心中充满了渴望和冲动。

秦霜看到他们如此激烈的反应,也是有些诧异。

情况竟然比她原本想象中更好?

旋即她又看到了让她更惊奇的一幕。

只见一个个仙宗、妖族修士,竟然纷纷走向了徐崇浩,而后开口对着徐崇浩哀求起来。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