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热搜上出现了一个爆炸性新闻:某某法官被当事人给刀了。
法官被刀这个事儿啊,说明异国秩序崩溃时代开启了!
老师还算最安全的,毕竟都快要下岗了,都知道没娃了,加上老师骂的也特别狠,班主任不能当,容易被刀。有娃的人还是克制的。毕竟没法极限一换一,还得养娃。
医生和府吏真的绝了,现在就是公信力崩溃,内部矛盾尖锐,总统府站在了群众对立面,我也是群众啊!
这件事情,医生从病情分析认为当事人的病情不重,最多只是皮肉伤,我估计也是这样的。伤是真的不重。但是钱要的也是真不多,皮肉伤上法院只要一万八,真的不多,因为上法院耗费的时间精力那是真的大。我觉得这种就算判,抹个零,划到一万五也算行了,法官判的话肯定会降一点。本来就一万多,降个三五千的也就行了。
但是法官对半砍了。这…很难评了!很多人说上法院是因为保险是有审计了,所以上法院其实是保险公司走个流程,但有钱的撞人的全责,估计两万人自己都愿意掏了了事。我觉得应该就是有些人分析的,这个老头可能说话不好听,藐视法庭纪律惹到了女法官。
正常,我在北校区跟那些爷爷们交流费劲了,他们天天挑我毛病。这种底层的他内心多讨厌你,没有的,他甚至不觉得他在给你添麻烦,有些是他真的不懂。
或者说他在底层硬气惯了。撒泼打滚了一辈子改不掉了。但我确实很烦他们,因为天天打电话怼我。这种无儿无女的老光棍更是这样。动不动就把我没有文化挂在嘴边。但这样的人能一步一步走到法院,并且请了援助律师,应该是费了很大很大的力气了。
或者说保险公司肯定也承诺了我赔你多少钱,但你要先去法院走个流程。耗时耗力还要垫钱。最后只赔九千,起诉费还在里面,抛下起诉费医药费,住院期间的开销,误工费,九千真的可能是赔钱的。被撞还要赔钱搁谁谁也想不通。说白了,就是法律不独立的结果。
我觉得我都八百个心眼了,但是面对法院和医院,还是处处都是坑。
甚至我把啥都弄好,然后我爸和我弟交个材料都没办法,人家一句话就给拒回来了,他俩没一点办法。
再说说异国的法律。
法院的问题是——我们不知道谁对谁错,我们只看证据。按照证据来判案。并且大部分奉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举证困难。
谁也不知道他们后面会不承认啊!除了律师真的大部分人没有干啥都录音的习惯。就是录音了还牵扯是否合法,如何证明录音中的人的身份的问题。
这就意味着大部分的原告的合法权益会因为举证困难而受到侵害。普遍导致赔偿金额小于实际损失。这应该完善的是法律啊!
这么说吧,法律是人定的,它的根本目的是保护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群众里面有坏人,但你不能因为有坏人就伤害绝大部分人的合法权益。这也说明了法律应该做的是尽可能还原事情原貌。这个案子和扶不扶,虽然两个案子是两个极端,但都体现了一个问题,把本就具有争议的事情交给一个人手里显然是不妥的。这也是很多人提到的,我们需要陪审团。
这次的事情能够得到如此大的反扑就是法律没有维护到公平正义。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原告没有通过法院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大部分人的维权是受到损害的。
法院是为人服务的,却站在了群众的对立面,其实已经说明了我们的法律体系是具有漏洞的。一言堂是最危险的,因为一个人的认识具有局限性,会有很多的主观。
我确实比较认同男性比女性更客观这一点。女性更感性一点。可能男性普遍比女性更适合当法官,但是一个人远远不会有两个人客观。我们真正需要的不是把法官变男的,而是增加陪审团。
说白了法院缺少监督造成了现在的局面。医生被杀其实存在医疗水平并不高的客观因素。但是法官被杀就完全是因为法律的漏洞了!前者应该限制的是医生的准入门槛,后者应该限制的是法官手里的权力。
这件事情以后,法院肉眼可见的害怕了,一直让鉴定。我家掏不起鉴定费,现在开始说服被告掏鉴定费了。又可以赚钱又可以摆脱自己的责任,鉴定多少钱就判多少钱,法院现在都是这。责任外包了。一切看鉴定绝了,确实很安全啊!
以后的时代就是:生的憋屈,死的随机。
这一天天的 ,不是看网上刀人就是看网上找工作。嗯…我想被裁了去找个有劳动法的国家。
我真的感觉我就不能上网,不是刀人的,就是维权的,要么就是失业率出生率的,还有一堆预测战争的。感觉内忧外患的。
我真的真的不喜欢这个环境。现在活着就无非是行尸走肉般地熬着,也没啥灵魂。我觉得我内心对待死亡还是恐惧的。潜意识里想活,但现实是不知道咋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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