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县衙,风气太差,就像个大泥潭。不管多优秀的人才,在里面混几年,也都混成黑煤球了。”
“这种人一旦入京,根本无心办案,只会蝇营狗苟。”
“捕门喜欢的人才,是出身名门正派,世家大族,血气方刚,质朴纯良的小伙子。”
凌铳介绍完捕门的风气,突然话锋一转:“当然,萧兄弟这样的人才,捕门也欢迎,就是你这双眼睛吧,实在不好办,但想进捕门的话,也不是完全没办法。”
“哦,凌爷怎知道,我有心加入捕门?”
“令尊是捕门中人,你又这么热心地来帮忙,说对捕门无意,谁信呢?放心,咱们早点了结本案,一起返程回京,之后的事情,我来安排。”
凌铳的承诺,比薛义等人果决得多,萧麦自然开心。
子承父业,缉毒缉凶,一直是他的理想。一朝穿越,警察做不成,做个锦衣捕快,也能扫奸除恶,伸张正义。
更重要的是,官侠天赋“辟邪之眼”,最适合的就是捕门捕快、大理寺卿士、刑部官员这几个职业。
入捕门难度很高,可大理寺、刑部的门槛只会更高。
一旦入了捕门,到时候处理不完的公案,就是源源不断的奖励点。
称霸武林,指日可待。
暗喜过后,萧麦又想起一事,说道:“届时怕不能与凌爷同路,我还要护送张小姐回京。”
“我们玄黓队用人,不拘一格,兄弟何必还要讨好着庸队?”
张小姐是着庸队掌旗秦锐的未婚妻,凌铳以为萧麦此举是向着庸队示好。
萧麦解释道:“凌爷误会了。我遭遇仇人追杀,倒伏路旁,幸得张小姐出手相助,赠医施药。无论跟着庸队有无关系,这份恩德,我都必须偿还。”
“啊?”凌铳惊讶出声,或许是穷凶极恶、卑鄙无耻之徒见多了,再听到萧麦这番发言,多少有些不适应,许久才笑了笑,“言必信,行必果,知恩图报。兄弟有侠客君子之风啊,哈哈!”
戴完高帽后,凌铳再次邀请萧麦一起进山。
见萧麦面露迟疑,索性用上了激将法:“少侠若实在害怕,就在山外,等我们的好消息。”
闻听此言,萧麦只觉脑子嗡嗡响。
跟着去吧,有性命之虞。
不跟着去吧,以系统的悭吝劲,铁定不会给奖励,等于一趟下来白忙活儿。
河西屠村案,一千多条人命,就是一千多个奖励点。
萧麦现在,好似面前摆着一把左轮手枪,里面不知装了多少子弹。
朝脑门上来一发,枪响了,死;枪没响,赚一千多万。
犹豫到最后,萧麦自己都笑了,觉得换成寻常小说里的主角,莫说左轮,加特林都敢往脑门上怼。
知道自己有不死之身,就是这么豪横!
可萧麦,真的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不死之身。
在这场与自己的生死博弈中,最终取到决定性的砝码,还是那一千多条冤魂。
正义感,让萧麦选择开枪。
“好,我与大家一起进山。”
此刻,距离冷却期结束,还剩2个小时。
与河西村毗邻的山丘,因多年滥砍滥伐,光秃秃地不见一棵树。
土壤失去树木的保护,一下雨就流失,结果露出大大小小的石头,使得山上连荒草都见不着几根。
众人连着翻过两道山岗,终于见到了远处谷地中的一抹绿,犹如镶嵌在黄金上的绿翡翠。
然而,这块美丽的绿翡翠,却让村民望而生畏,两股战战:“差爷,你们要找的林子,就在前面,时辰不早,小人还得回家造饭呢。”
“行,你先回去吧。”
得到凌铳的许可,村民掉头就走,越走越快,最后变成了疾速狂奔,似乎生怕林子里冲出恶鬼,将他生吞活剥。
一名捕快,望着远方的霞光,不无忧虑地说道:“头儿,天快黑了,林子里一定更黑。真凶出招又快,夜战于我们不利。”
萧麦赶紧应和:“言之有理。不妨于此安营扎寨,待到明日再与他决一死战。”
此刻,距离冷却期结束,还剩1个小时。
凌铳回头,对四名捕手说道:“记住,咱们是锦衣捕快,不要怕夜战。书上不都说‘锦衣夜行’吗?夜里才是锦衣捕快拿人的最好时机。”
萧麦心中吐槽:“凌爷,你是不是曲解了‘锦衣夜行’的意思?”
但有句话,萧麦很认同:“锦衣捕快不要怕夜战。”
夜晚,让懦夫愈懦,让勇者愈勇。这世上有无数罪犯,既喜欢借助夜色的掩护行凶,也喜欢借助夜色的掩护潜藏。
捕快如猫,贼人如鼠,猫欲捕鼠就必须熬夜,捕快抓贼就得习惯夜战。
“说起来,还是我功夫不到家,否则夜晚就是我真正的舒适圈。”
萧麦越想越后悔,没能及时认识到内功的作用,把武技点都加给了玄黄印。
“无论如何,这次都要大赚一笔,把吐纳练上去。”
望山跑死马,谷地看着很近,实则跑了二十分钟,才来到林地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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