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62小说网 > 历史 > 精灵普及大唐,李二跪求一条龙! > 第50章 神奇的百变怪!

两位国公听到李世民的话,一脸懵逼的看着超梦,

虽然他们没有见过超梦,但是也能猜到这也是宝可梦,正好奇这只为何看起来这般怪异的时候,

李世民连忙跑了过来将两人拉走...

看到李世民这般行为,李凡撇了撇嘴,这是被超梦整出心理阴影了...

“陛下,你这也太夸张了,其实只要别主动招惹他,他也不会随便伤人的,对吗?超梦。”

听到李凡的话,超梦虽说面无表情但还是冷酷的轻轻点头,

而疯狂给两人讲解“程咬金事件”的李世民看到超梦那张冷血的脸,依然保持在原地不动,眼神中充满了怀疑。

“接下来让你们见识一下百变怪的神奇之处!”李凡笑着继续说道:“百变怪对超梦使用变身!”

“忙忙~”随着百变怪叫了两声,

众人这才注意到这只宝可梦长得异常的怪异!淡紫色的身体如同一摊泥巴一样!丑陋不堪!

接着在众人震惊的眼神当中,百变怪淡紫色柔软的身体发出一道亮眼的光芒,接着开始扭曲变形起来!

片刻之后!

一个拼夕夕版的超梦出现在了众人的身前!

之所以说是拼夕夕版,那是因为这只超梦的眼睛是豆豆眼...

跟眼神充满杀气的超梦相比,简直让人不忍直视...

而且似乎体型也要比正版的超梦肥了一圈,

如同买家秀与买家秀一般。

在设定里,百变怪虽然种族值只有288,但是他却可以一瞬间变成自己见到过的宝可梦,甚至可以使用对方的绝招!

传言这百变怪就是用梦幻的基因在制造超梦时产生的失败品。

虽说传言可信度不高,但是百变怪确实在这一点跟梦幻很相似!

“国师!他竟然能变成神兽!!??”人群中的李世民扯着嗓子连声音都变得尖锐了起来!

看到这一幕的李世民气血上升,整个人都精神了起来!

变成神兽!这能力太逆天了!

而就在这时,一直没有说话的超梦看到眼前山寨版的超梦,一双豆豆眼盯着自己,似乎还在对自己笑,

如此的滑稽!如此的可笑!

孤傲的超梦什么时候见过这种画面!

一股无名之火瞬间在心底燃起!

紧接着,超梦迅速抬起手臂,三指弯曲,无数的蓝色精神力在手掌迅速聚集起来!

而百变怪那边也有样学样的弯曲手指,竟然也有几丝淡蓝色的精神力在手掌汇聚!

随着精神力如滔滔江水般快速汇聚,逐渐凝成实质,一颗伴随着白色闪电的深紫色能量球在手掌中越变越大!

而不远处李世民等人惊恐的瞪大着眼睛看着这一幕,嘴巴也随能量球越张越大!

就算站在远处,他们依然能感受到能量球中蕴含的恐怖能量!

犹如站在深渊一般!

这就是神兽的恐怖力量吗!众人第一次见超梦使用这般威力的招式,心中那股绝望感蔓延全身!

李世民甚至在心中庆幸那日若是超梦使用的是这一招,程咬金怕不是早已灰飞烟灭!

而另一边的百变怪此刻手掌中的小型能量球也已经成型。

就在众人准备欣赏这场精神力的碰撞时,

李凡轻轻挥了挥手,两颗能量球瞬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众人:卧槽!

这是什么招式!!

“超梦你是想让着长安城消失吗?”李凡严肃的说道。

众人:???

对这一招没有概念的众人,此刻心中瞬间激起惊涛骇浪!

什么!!

这个半米宽的紫色小球能让长安城消失??

又想到这可是仙人说的话,可信度极高!

瞬间对刚刚准备观看强者对决的幼稚想法后怕不已!

而看到自己能量球消失的超梦,立马就想到了是李凡搞的鬼,冷哼一声便消失在了原地,回到后院继续沉睡去了。

没办法,打又打不过,只能生生闷气了...

看到超梦离开的瞬间,李世民一马当先兴奋的来到百变怪的身边,仔细的端详着,越看越是喜欢,这可是能变成神兽的宝可梦啊!

“国师!朕就要这只!现在就付钱!”李世民激动的说道,接着拿出图鉴记录起来。

滴~百变怪,变身宝可梦,一般属性,

编号:0132

特性:变身者

种族值:288

招式:变身。

可以自由自在的充足身体细胞,有变身能力的宝可梦,他的绝招只有一个,就是变身。

“国师!他还能变成其他的宝可梦吗?”李世民看完信息发现虽然只有一个招式,但是兴奋感依然未减半分!

“理论上是可以变成任何宝可梦。”李凡想了想说了一个保守的答案,其实他也不是很确定,

百变怪在动画里变过很多普通和准神宝可梦,虽然有的很像,有的不忍直视,但是都变成功过。

刚刚让超梦跟着出来也是为了验证一下这个想法,

如果能变成一级神超梦,那么讲道理类似,固拉多,盖欧卡这些应该也是能成功的。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