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62小说网 > 军事 > 废妻后,暴君前夫追她火葬场 > 第41章 离散夫妻,都是心眼小的人

卿予知道,一个嘴唇红肿,青丝散乱的女子,却身着男子的圆领袍出现在街市上,定然会引来路人的频繁侧目。

于是她托克奉去坊市的摊贩处,给她买根木簪回来。

克奉怎么敢给未来的中宫娘娘一根寻常的木簪绾发。

他很快从长安有名的金玉坊里,给卿予寻摸来一根上好的和田白玉簪子。

“韩常侍,这簪子的钱,你且去找暴……找你家皇帝赔。”

卿予隐忍的说,她拾掇好自己,也不停留,转身往林府的方向走去。

今日被李皓宇肆无忌惮的一通欺负,那顺利收缴银子的几分高兴,全都没了。

她在大街上胡乱走着,

打算还要在街上多转几圈,免得回去被娟娘看出异样,引发她担心。

自从五年前东临王收复边疆后,长安因为广开贸易,取消了宵禁。

此时,已经接近傍晚,各处胡姬酒肆,勾栏瓦舍内热闹非凡。

卿予走了许久,入目的人间烟火抚慰了她躁动的心境。

此时,红袖招门前,云鬓柳腰的美人,团扇遮面,媚眼如丝,懒懒倚门,挥着彩袖向她招手。

“公子,奴家名芸怜,斗胆请公子入内去听听小曲。”

那勾栏娘子挥着皙白的小手上前与卿予攀谈,心中盘算,不消几夜,她定然能凭着一身好本事,掏空这位公子哥儿的身子,再掏光他的钱袋子。

卿予回眸一笑,梨涡浅浅,带着一抹颠倒红尘众生的魅色。

那花魁呆愣了一瞬,这般俊秀白皙的贵胄公子,若能有一夕贪欢,也算缔结了一段风流佳话。

且这位贵哥儿还颇懂风情,从衣袖里取出个圆圆的物件,递了过去。

卿予朝她拱手,“姑娘,你是这红袖招的姑娘吗?在下姓林,改日定来拜会。”

芸怜转到暗处一看,原来帕子里包着一颗鸡子大的夜明珠,

天呀,她一时间欢喜的不知如何是好,忙小鸡啄米般朝卿予点头。

“林公子,奴家随时恭候公子大驾光临。”

处理了暴君给的明珠,卿予此时心口憋着的气少了几分。

……

回到林府,正是晚膳时间。

“今儿逢五,是食肉的日子。给你烧了爱吃的姜汁鸭子。”

娟娘喜滋滋的招呼孩子们一道儿开饭。

“嘶。”

白粥才喝了一口,卿予就痛得呼了一声。

“先生你怎么了?”祈墨关心的问。

卿予本想说被狗咬了,却又不好解释怎么会咬到唇,

她只得恹恹的对孩子们说,今日不小心撞柱子上了。

“先生,以后你太过操劳,我与秀韵就做你的眼睛。”

祈墨懂事的说。

卿予笑笑,她勉强喝了一碗白粥,又指导完孩子们的诗书文章,此时已晓挂霜天,月影婆娑。

她慢慢踱步,回到自己的听雪斋中。

昔年她未出阁时,每到深秋夜里,听雪斋廊下总是挂满了各式各样的宫灯,屋里也早早燃上了红萝碳。

她怕黑怕冷,哥哥就无比娇宠她。

此时的听雪斋寂静无声,只有她孤独的脚步声在暗夜中响起。

卿予放下灯笼,点上了灯台,然后撑着脸,独坐在书桌旁。

身旁无人,脑子里又乱纷纷一片,浮现出今日马车里被李皓宇搂着肆意轻薄的画面。

如今这个暴君是越发混蛋了,对她想抱就抱,想亲就亲,简直罔顾一切男女之别,君臣纲常。

“林爱卿,若下次再披散头发出现在朕跟前,朕一定成全了你爬龙床的机会。”

暴君的话,此时不断回响,让她羞愤交加。

而这个混蛋戏谑的眼神,手指抚过她肌肤的触感,让卿予心底发凉,眼底一片恨意。

但坐以待毙永远不是她的性格。

既然不让她安坐,那她也不会让暴君好过。

卿予展开信笺,提笔蘸墨,即刻修书去药王谷。

她要向叶昀讨一份无色无味,能送人去西方极乐世界的毒药。

只要李皓宇还敢动她的发簪,休怪她干一票大的。

不就是弑君吗?反正她也没九族可诛了。

这大逆不道的危险想法,也没能让卿予心头的火熄灭。

暴君的话,依旧犹如魔音入耳,不断在她脑海中盘旋。

所以,下一次单独相处,他就有可能管不住自己精虫上脑了?

卿予气得在信柬上补了一句话,若毒药能让人口眼歪斜,七窍流血,就更好不过了。

入夜,紫宸殿内。

崔逖拖着伤腿,跪在殿中。半只银色眼罩,遮住他的左边眼睛。

他才去太傅府不到一日,就被教坊司主动接回了宫中。

接回宫中,不过是回归身份,重新为帝王驱使罢了。

可新的任务没派下来,皇帝竟然传他觐见。这是他成为皇室暗卫十年来,第一次和帝王单独相对。

就算垂头跪着,不能窥视天颜。一股无形的威压,也压制着他的丹田,让吐息都不顺畅了。

“把你在林府这一月的所见所闻皆细细回禀圣上,不许有任何遗漏与隐瞒。”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