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62小说网 > 玄幻 > 修炼从简化功法开始 > 第一千四百三十五章 旷古烁今剑章

想到借,陈斐的眼睛不由得微微亮起,这是个好主意。

不过陈斐刚刚将温正已的封地全卖了,还从司仪忠那里得到一笔极品元晶,这种情况下,还要向其他至尊境借极品元晶,那就显得有些古怪了。

很多时候,一个修行者做出一件怪事,并不是值得关注的事情。

但是当那个修行者,连续做出古怪的事情,这当真必然隐藏了一些事情。

就像南才明斩杀九阶后期,乃至是九阶巅峰,这都不是什么事情。但南才明连续斩杀九阶强者后,还发动空族搜捕一些九阶强者。

这些事情连在一起,就显得南才明很奇怪。

其实有一些至尊境强者,心中已经怀疑南才明的空间天道是不是出了问题,所以才变得如此疯狂。

可按照常理去推断,这又是最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南才明都掌控空间天道多少年,哪里有至尊境可以从南才明的手中抢走空间天道的权柄,即便对方神魂特性再符合空间天道,也没有机会。

且南才明要真的空间天道出问题,那这个过程起码也是上百年,乃至数百年起步的事情,南才明根本不用如此疯狂。

不少至尊境更多怀疑,是不是南才明发现了有关于成仙路的一些秘密。

如今对于这些顶尖强者而言,似乎只有成仙路才会让他们变得疯狂。

陈斐想了片刻,该如何借极品元晶和天材地宝,但又不会引起怀疑,但思来想去,破绽都有些大,太过冒险。

“融合!”

陈斐收敛心神,对面板下达了一个指令。数十个光团在面板上相互靠拢,接着完全融合在一起。

这次融合花费了一些时间,陈斐的眼中露出一丝期待之色。

那些九阶上品传承不谈,另外十八部可是九阶极品传承,除开当中的天门剑诀,那也有十八部。

陈斐之前知道的九阶极品功法的名字,都没有这么多,而这一次却是获得了货真价实,且完整的九阶极品传承。

“发现新功法,浑天剑章!”

陈斐元力功法的熟练度,直接从大圆满境,一路滑到了圆满境二成的位置。

只从功法熟练度上看,就能看出这门新的功法,层次相比玄武剑诀提升了一大截,说是拉高了一个层次,都没有什么问题。

陈斐感知着新功法浑天剑章的玄妙,片刻后,陈斐醒转过来。

归墟界第一元力功法?

这么说的话,应该问题不大,尽管浑天剑章没有达到龙象归墟这么夸张的程度,但相比其他九阶极品功法,确实强了一大截。

浑天剑章相比其他元力功法,最大的一个区别,就是在九阶中期突破九阶后期的时候,就可以凝聚属于自己的道,并将自己的道寄托虚空。

这相当于在九阶后期,就拥有了九阶巅峰的大部分特性。

也许基础力量还比不上九阶巅峰,但是在元力和神魂的精纯度上,可谓相差无几,能够调动的天地元气范围,也远远超过其他九阶后期。

而且浑天剑章还有一个最过分的点,当九阶后期要突破到九阶巅峰的时候,之前自己凝聚的那个道,可以在虚空中,强行汲取其他天道本源。

一旦成功,自己凝聚的道,威力将直线提升,达到九大天道的程度。

如今那些外域顶尖强者,是拿当初自己位面的本源,注入归墟界的天道中,让自己达到了道祖的力量。

陈斐这不用其他位面本源,直接用功法撬动归墟界本源,让自己的道达到道祖的层次。

从这一点上,浑天剑章绝对算得上旷古烁今,只是相比龙象归墟凝聚超越道祖的体魄,自然还是差了一些。

毕竟浑天剑章凝聚出的道,虽然达到了九大天道的程度,但毕竟还是有其他方法可以做到,例如那些外域强者。

而龙象归墟超越道祖体魄,这点是真的没有至尊境可以做到。

“简化!”

“浑天剑章简化中…简化成功…浑天剑章→玄武剑诀!”

陈斐眼中露出笑意,右手挥动,玄光微粒自藏元钟内飞出,落在了面前的极品元晶上,浓郁的灵机一下将陈斐笼罩。

浑天剑章、龙象归墟、霁之天道,三种感悟海量出现在陈斐的识海当中,陈斐快速将其吸收。

时间一点点过去,陈斐的气息在不断加强。

浑天剑章确实跟之前的玄武剑诀大不相同,随着浑天剑章的熟练度不断上升,陈斐能够感觉到之前掌控的四条天道,它们相互之间的联系正变得前所未有的紧密。

九阶后期凝聚自己的道,就是从自己掌控的九条天道中,汲取足够的底蕴,从而一举踏出那一步。

陈斐之前将玄武剑诀修炼到大圆满境,如果修为已经是九阶后期顶峰,那陈斐要凝聚自己的道,不会有任何的阻碍。

最多就是因为掌控的九条天道很普通,会让自己凝聚出的道,也趋于普通。

因为突破九阶巅峰,对于陈斐没有任何关隘,所以陈斐清楚知道突破的时候,会有哪些情况出现。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