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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小说网 > 历史 > 战争宫廷和膝枕,奥地利的天命 > 第一百四十八章 晚宴

( ) 弗兰茨有点无语,不想继续这种无意义的事情,索菲夫人也觉得无趣。

“母亲,听说您在斯图加特(符腾堡王国首都)发生了一些不愉快?”

索菲夫人的脸色一冷。

“不过是一群小肚鸡肠又喜欢翻陈年旧账的胆小鬼罢了。”

历史上在拿破仑战争之中,符腾堡王国作为德意志西部的前哨站在于法国人交战时并没有得到奥地利帝国支援,而符腾堡王国之后转头拿破仑攻打奥地利帝国,因此双方积怨甚深。

如今索菲夫人又要来坏符腾堡王国的好事,可即便如此后者依然没有办法拒绝,因为此时无论是在德意志邦联,还是在德意志关税同盟之中,奥地利帝国都占据着绝对的优势。

想到之前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索菲夫人旋即脸色一变。

“还不是因为你!下个月亚历山德拉皇后将会带着奥尔加·尼古拉耶芙娜女大公来维也纳,你给我好好表现!不要搞出什么幺蛾子!”

“嗯。”

弗兰茨的态度倒是蛮诚恳,毕竟理论上讲与俄国联姻也算是此时最好的选择,而且这也是索菲夫人的一片苦心。

但后者却觉得前者的态度不够积极,不由得额头青筋暴起。然而说又说不过,打又打不动,她只能愤愤地离开。

晚上的家庭聚餐极为丰盛,只不过大量的香料让菜品失去了原有的味道。

其实专业的厨师比弗兰茨懂这个,但这是一种传统。曾经可以使用香料是贵族们的特权,而皇室为了彰显自己的财力自然要多用一些。

尤其是现在弗兰茨打通了桑给巴尔和印度,以及东南亚的香料通道。宫廷厨师们用起香料来就像是不要钱一样.

奥地利的宫廷大餐与法国人的不太相同,有着浓厚的意大利色彩和捷克风格。

奥地利帝国的宫廷厨师大多数是捷克人,他们在精益求精的同时喜欢搞一些发明创造,通常会带来一些惊喜。

当然有时候也会是惊吓,比如弗兰茨之前无意间提到的【黄金开口笑】(中华小当家中的一道菜品)。

宫廷厨师就对其进行了复刻,做出来的东西并不会笑,倒是会喷。

当弗兰茨用刀切开外皮的时候一股糖浆激射而出,好在他身手敏捷避过了这突如其来的一击,但是身后的侍者就倒霉了。

随着一声惨叫,大量宫廷侍卫冲入宴会厅,在一阵谁都说不清的混乱之中直接搅黄了整场宴会。

有了上次的前车之鉴,宫廷厨师们也收敛了一些,至少不会在此时的家庭晚宴上搞什么幺蛾子。

一份白米饭被放在弗兰茨的身前,因为他从小就有吃白米饭的习惯,所以宫廷内的人早就见怪不怪了。

不过只在家庭晚宴上才有这个待遇,如果有宾客在场,弗兰茨是不能抱着白米饭啃的。

事实上在西餐中大米算是一道菜,而不是饭。至于面包,通常是用来擦嘴和垫盘子的。

不过这一习俗在法国大革命之后便渐渐消失了,但这并不包括奥地利宫廷。

虽说是现代很常见的白米饭,但价格不菲,因为欧洲大米种植得很少,而弗兰茨喜欢吃的是一种产自伊比利亚半岛的大米,光是运输费就已经是天价。

当然这些弗兰茨是不可能知道的,他还觉得自己很节俭。

弗兰茨小的时候有老皇帝护着,长大一点便自己可以赚钱了,所以索菲夫人也没有干涉过。

但这在马克西米利安眼里完全就是偏心,所以他也要每顿饭都抱着大米饭啃。

索菲夫人对于次子的无理取闹也不在乎,反正钱都是从马克西米利安的财产里扣的。

家里的其他人对于大米饭就没有任何偏好了,他们更喜欢吃甜食。

除了大量的糖以外,牛肉汤里也加了奶酪,玛利亚正抱着一小盆巧克力火锅狂炫。

弗兰茨曾经试图在奥地利推广火锅,这主要是来自于后世的经验,他感觉欧洲人对火锅相对来讲比较感兴趣。

然而现实是贵族们由于传统观念的问题很难接受这种东西,而且用刀叉吃亚洲火锅也十分困难。

但是区区困难是拦不住吃货的,很快供单人食用的小型火锅就被开发出来了,这种小型火锅巧妙地避免了卫生问题。

然后针对刀叉不适合涮火锅的问题,他们直接从实验室里拿出了镊子.

再之后就是本土化发展了,奥地利人喜欢直接用芝士或是巧克力,甚至是奶油做锅底。

这在弗兰茨看来完全就是黑暗料理,不过他们自己吃得蛮开心的,弗兰茨也不好说什么。

各种奇葩的火锅摆在眼前,弗兰茨反而觉得自己的清汤锅有些格格不入。

不过这也算是此时奥地利宫廷的一道特色菜品了。

之后便是炸猪排,这算是奥地利帝国的特色了,其他国家更喜欢吃牛排。

这倒不是因为猪肉便宜,实际上这是有原因的,奥地利帝国的特产绵羊猪。

这是一种浑身长着软趴趴长毛的猪,这家伙远远看去就像一只很大的绵羊。

而更奇葩的是绵羊猪的毛真的可以织成毛衣,同时这种猪的体脂率可以达到惊人的70%堪称猪中和牛(最高等级和牛体脂率可达56%)。

另外说一下,通常来说油脂越多越适合做牛排,相反则适合炖汤。

十九世纪的奥地利甚至有人将绵羊猪当成宠物养,主要是因为这种猪的性格温顺稳定,而且智商相当高。

但弗兰茨并不是战斗民族,他没法接受一只将近五百斤的宠物。

绵羊猪倒是不错,但是这玩意对于粮食要求高,而且肥肉太多,弗兰茨并不喜欢,虽说猪排肋很好吃,但是价格太高。

如果作为贵族的食物或者说是奢侈品没有问题,但是想要推广难度就太大了。

兰德瑞斯猪,也就是后世闻名的长白猪,这里的长白猪并不是长白山的猪,而是形容这种猪又长又白。同时也是为了大白猪约克夏区分开来。

长白猪是1950年之前世界上最优秀的瘦肉猪,这家伙吃得杂,长肉快,瘦肉多。

所以弗兰茨第一时间开始推广的是长白猪,但很快就遇到了问题。那就是普通人家根本养不起,而且体质较弱需要完善的猪舍。

这对于当时普通农民来说是几乎无法实现的,因为他们自己还住在四处漏风的房子里。

而且长白猪没有奥地利本土的绵羊猪适应环境,更没法面对欧洲灰狼、郊狼之类的猎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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