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62小说网 > 玄幻 > 投资郡主后,她竟叫我相公 > 第127修 无心真正的身份

公孙青柠赶忙过来,从方雨怀中接过王妃。

“娘亲,你没事吧?”

好在王妃只是一时气恼,并无大碍,加之先天之气仍在发挥作用,很快便恢复正常。

她望着女儿,又看向方雨,叹息道:“女儿啊!你还是尽早与方雨完婚吧!有些事,男人比女人更顶用。”

公孙青柠张了张嘴,想要解释,却不知从何说起,最终讷讷说道:

“娘亲,这些我都懂。”

“你懂什么懂,那种事……哎!懒得跟你说,反正去找你师父商量,定个日子把婚事办了。”

公孙青柠羞赧不已。

那种事,她确实懂,而且其中的妙处,她觉得自己比母亲体会更深,还是提升功力最快的途径。

可这些,她怎能跟母亲讲?

就因与简佳有那么一点点可能的误会,就被母亲这般贬低,要是让母亲知晓,在成亲之前就已失去清白,还是自己主动的,母亲估计得发疯。

“娘亲,小雨现在还小呢!按照武林的惯例,还要四年时间。”

“那也要先把婚事定了,先办订婚。”

王妃之前对方雨各种小心试探,观察其人品和能力。可一看到女儿和简佳有可能在一起,立马果断要定亲。

看样子,甚至暗示女儿可以尝试男人的好,这其中的冒险和用心良苦,唯有她自己默默担忧。

公孙青柠见母亲如此坚决,也不好直接反对,只能先应下来。

但她清楚,哪怕只是订婚,麻烦也不少。

单单是走武道定亲还是文道定亲,这都能让朝堂争论许久,选择任何一方都是对国家下一步动作的倾向,足以让一些人拼命争夺。

方雨在一旁听着,心中哭笑不得,但也乐意接受这样的结果,这意味着横在两人之间的最大问题解决了。

怪不得那些媒婆故意贬低当事人,又把对象的优点说出,就是为了提高成婚概率。

这不,当公孙青柠有“贬值”的趋势,立刻就让方雨过来结婚,哪怕是订婚也行。

不过,此刻的方雨没心思和王妃母女谈论这些,而是默默走到一边,心神进入空间内。

空间里,地面上呈现出一个画面。黑夜中,无心和尚正在运河上脚踩一块木板冲浪前行,很快上了岸。

又经过三四里,来到一个庄园。

他刚落下,很快就被一群蒙面人包围。

这时,为首之人站了出来,扯下面巾,正是普林和尚。

无心立马单膝下跪,“徒儿见过师父。”

“无须多礼,起来吧!”

普林和尚先让无心起身,又严肃问道:“为师安排你做的事,做好了没有?”

“已经按照师父吩咐,全部完成。”无心恭恭敬敬地回答。

“你确定?”

“徒儿亲自操办,而且也亲眼见他吃下去。不只是他们,今晚连容嬷嬷和公孙青柠都吃了不少,绝无作假的可能。”

普林和尚点点头,仍有些不放心,转身看向一个黑衣人。

“陶先生,你的东西不会有任何问题吧?”

“效果如何,大护法不是已经试过了吗?”苍老的声音从这个黑夜蒙面人传出,语气中带着不满。

普林和尚倒也未生气,笑呵呵说道:“老衲也是为了万无一失!倘若公孙家有慕容家的解毒丹,最快多久能解毒?”

老者深知事情的重要性,不敢胡乱保证,沉吟片刻,才说道:

“慕容家的解毒丹效果固然厉害,我们如今用的也并非三绝毒,自然能被化解。不过,咱们的毒药中加入了教主赏赐的‘凝血散’,慕容家的解药想要化解,起码需要一天半的时间。”

“一天半吗?那也足够了。”

普林和尚露出满意的笑容,接着又问:“依你估计,何时毒药会彻底发挥作用?”

“吃完饭两三个时辰吧!丑时到卯时。”

“那行!免得夜长梦多,咱们丑时动手。无心,你也别回去了,就留在这儿。”

“是,师父。”

普林和尚又带着十几个高手隐匿于暗中,庄园里恢复平静,仿佛无人来过,也没有一丝灯火。

方雨让追踪虫停留在一棵树上,监视着这里的动静。

他将心神收回,思考着如何应对当前局面。

要知道,既然幽冥教敢对老王爷下毒,难保不会对其他和尚也下毒,即便下的量不多,也是对战斗力的一种压制。

别到时候那些和尚不知自身状况,猛冲上去,被幽冥教如砍瓜切菜般解决。

他刚要开口,忽然发觉自己的丹田涌现出许多浓郁的元气。

他知晓,这是下线有人功力大增的表现。

在几个下线中,能有如此浓郁元气的,唯有安碧如那个女人了。

那如石头般的女人,终于开始修炼了,而且是从打开穴道开始,并非吸收天地元气。

方雨脸上露出笑容,运转内功心法,吸收这股元力。

他吸收极快,十几个呼吸便已完成,内力增长了一小截。

他内力的波动,引起了公孙青柠的注意,她看了过来。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