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62小说网 > 武侠 > 从笑傲开始,无限被动光环 > 第283章 城市之光?三观不正的主角

世界:《穿越,我为城市之光!》

穿越模式:随机替换,完全替换!

封印:完全封印……

光环:无

(小说世界,以小说时间线为主!)

法院门口,凌异一边吃着汉堡,一边看着乱哄哄的人群。

“齐媛同学,如果下次再遇到同样的情况,你还会这么做吗?”

记者对身穿校服的女孩问道。

女孩脸上的表情木然,淡淡的说道:“不会了!”

说完之后,女孩转身离开。

而这时,一名油头粉面,穿着一身灰色西装的男子从法院之中走出,记者再次围了上去。

“任川律师,你难道就不怕自己冤枉了好人吗?”

被叫做任川的律师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嘲讽一般的说道:“好人?这个世界上,还有见义勇为的好人吗?”

听完这人的话,凌异不屑的冷笑一声,转身离开。

这是一个小说世界,一个以电影为背景的小说世界。

根据这个世界的名字,凌异基本上能够猜测,主角是一名魂穿者,而且,十有**魂穿到了江亚的身上。

也就是那个自称为城市之光,打着正义的名义,却滥用私刑的神经病。

城市之光?这个光,照亮了什么?他并没有照亮人们心中的正义,恰恰相反,他照亮的是人们心中的那一份隐藏在黑暗之中的恶。

这个世界凌异的身份,是一家超市老板。

但今天上午,凌异已经将超市给兑了出去,利用这笔钱,凌异租了一个高档公寓,购买了一台配置极高的电脑。

凌异要告诉这个三观不正的主角,什么才是真正的城市之光。

这只是一个普通的世界,凌异没有开启任何光环,也没必要开启光环。

以他掌握的知识,就算是不开启光环,在这个世界也依旧是神一样的存在。

第二天上午,某个直播平台上,一个叫做城市之光的账号突然开启了直播。

而直播的内容,瞬间引爆了网络。

在直播画面中,之前那个为被扶老太太辩护的律师任川,正被捆绑在了椅子上,胶带粘住了嘴巴,一脸惊恐的看着摄像头。

他的身上,绑着一个炸弹,上面,正有数字在跳动。

一个带着兜帽的神秘男子,就站在他的旁边,用阴沉而沙哑的声音,缓缓说道:“我,是城市之光!”

“这个人,相信很多人都认识,他就是那个无良的辩护律师任川。”

神秘男子用手指敲了敲这人身上的炸弹说道:“在今晚八点之前,如果超过十万人投票,这枚炸弹就会……嘣!”

说完,他按住任川的脑袋,指了指屏幕的方向道:“看见没有,这个数字就是投票的数量,现在才二百多人投票,或许,你会活下来。”

任川双眼都红了,冷汗顺着脸颊滴滴答答的下落,他拼命的摇头,希望观看直播的人不要投票。

“任川律师,祝你好运!”说完,这个神秘男子转身离开。

随后直播间里传来了房门关闭的声音,接着便陷入了安静之中。

直播间的人数飞速增加,而投票数量,也在缓慢的增加着,弹幕更是不断的在刷屏。

但大多数弹幕的内容都是……支持投票,无良律师必须死。

新海城警局很快就得知了这个消息,刘局长在确认了不是恶作剧后,立刻召开了紧急会议。

“有没有人联系直播平台,确定这个城市之光账号的地址和身份?”刘局长沉声问道。

女警米楠道:“刚才直播平台就已经主动联系了我们,但这个城市之光是一个很厉害的黑客高手,他已经控制了后台的全部权限,直播平台的技术员根本无能为力。”

“能不能先关了这个直播间?”

“直播间的负责人之前就收到了城市之光的消息,如果关闭直播间,就会立刻引爆炸弹。”

“也就是说,我们现在对这个城市之光束手无策?”刘局长冷声道。

众人都无奈的低下了头,如果是现场抓捕,与歹徒搏命,他们都会毫不犹豫的冲上去。

可这种高智商犯罪,这些人根本没有办法,毫无头绪。

“任川这两天并没有离开新海城的记录,所以,现在也应该还在新海城。”米楠说道。

刘局长点点头道:“只要还在新海城就好,这件事的影响十分恶劣,出动所有警力,给我全城地毯式的搜索。”

“是!”

众人立刻起身离开出去安排了。

米楠也随着众人离开了会议室,她知道盲目的寻找,几乎是大海捞针。

想要短时间内找到人,太困难了。

她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拿着手机看着直播间的内容,希望能够从中看出一些线索。

虽然是白天,但任川所在的房间中却开着灯,房间中的窗帘都是拉上的。

房间的一角有两双一次姓的拖鞋,这是一家宾馆。

她立刻将这个发现发到了各个小组负责人的群里,让他们优先以酒店和宾馆为主,排查拉上窗帘的房间。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