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62小说网 > 玄幻 > 在下核爆真人,请指教! > 第60章 变回男人哩(喜)

原鸣兰被糟老头子秀了一嘴的狗粮,她一个人默默地走出藏经阁,娇小的白色身影显的是如此的孤寂没落。

等我学会这千幻诀,我一定要找一对如花似玉的女道侣!

原鸣兰恨恨的想着,便朝着自己的洞府飞去。

到洞府门口,原鸣兰给小白随手丢十几瓶丹药进入了洞府。

玉佩空间之中,原鸣兰打算先把这二十三本心法学会在练千幻诀,于是她便进入了闭关之中。

…………

20年后

“呼呼,终于把万道轮回诀之中容纳的三十二心法全部都融会贯通了。”

原鸣兰从玉佩空间之中醒转了过来,她站起身,准备活动活动筋骨。

纤细白皙的小腿还没迈出几步,一下子被绊倒了,脸朝地,“哐当!”一声砸出了一个大坑。

原鸣兰坐了起来,有些迷糊揉了揉小鼻子,扭过头去康康刚刚绊倒自己的东西究竟是什么?

原鸣兰看到了一头雪白的长发垂落到地上,散落蔓延了三四米远,还有一丝白发缠绕在了原鸣兰光滑细腻的脚腕上。

“额,我居然蠢到会被自己的头发绊倒。”

原鸣兰拿出一把灵剪法宝,对着白发剪了两下发现剪不断,剪刀居然没有在白发上留下一丝痕迹。

额,emm

原鸣兰抓起自己头上的一缕白发双手用力从中间扯了一下,发现扯不断,韧性还挺好。

“奇了怪了,之前头发明明用地阶上品灵宝就很好剪断的,难道是蛮荒锻体诀的锻体效果,已经将头发的强韧程度提升到了天阶灵宝的程度吗?”

原鸣兰想了想,左手将一头雪白的长发束成一捆,将一捆白发拿在身体前面,再给右手施加了个凡阶中品法术锋化术,将右手横为刀直接“咔嚓!”一声将那束白发斩断。

原鸣兰将右手的锋化术解除,然后将剩余齐腰长的白发甩到了身后,脱下身上的衣服,使用了人阶下品法术清水术清理了一下身上的污垢,身上虽然没落下多少灰尘与污垢,但还是清理一下为妙。

原鸣兰换了套干净的衣服,然后躺在草地上侧过身子,盯着她刚刚用右手砍断的那三米多长散落了一地雪白的头发发呆。

像条咸鱼一样躺在地上盯了一个多小时之后。

额,要不用这些头发织一件衣服?

这样想着原鸣兰开始翻找城隍神格中的传承信息,找到了相关制作仙袍的信息。

原鸣兰拿出拿出织布机和灵宝梭子,将白色的头发卷绕到梭子上,一边踩着脚踏,然后控制着织布机开口、提综、投梭、卷取,每一下注入一些灵力淬炼丝线。

二天后,原鸣兰终于织成了一匹银白色的丝绸。

然后原鸣兰将这匹丝绸淬火煅烧裁剪,加入无数炼器材料,经过七七四十九天,终于打造成了一件天阶上品灵宝月白仙衣。

…………

原鸣兰本来在等待神兵劫的到来,想着又能蹭一波天道反馈。

结果等了许久发现神兵劫一直没有来。

额。。。

难道打造方式不对吗?是天阶灵宝没错啊?为啥没有神兵劫?

这时在原鸣兰身体内的七翠琉璃剑触动了一下,剑灵上传来了神念。

“剑主,这月白仙衣没有器灵,自然引不来神兵劫,这神兵劫的降临就是在考验新生的器灵,剑主你不过是气运逆天刚好打造我的时候诞生了剑灵。”

“哦,是这样啊!小七。”

原鸣兰有些遗憾划破手指将精血滴在月白仙衣上,月白仙衣没有任何阻碍的认主了。

然后原鸣兰将月白仙衣穿在身上感觉凉丝丝的很是舒服。

原鸣兰照着神格中的法门施法将这月白仙衣变的很是普通。

在其他修士眼里看来这就是一件普通的衣服。

原鸣兰深知怀璧其罪的这个道理,她可不想被化神期修士追杀,那些化神期的老怪才不管那些礼义廉耻,为了争夺一件天阶灵宝绝对能够打起来。

现在的原鸣兰的炼器水平已经相当于五品炼器师,已经达到了炼器宗师的水平。

现在是时候去练练千幻诀了,原鸣兰这样想着拿出这枚刻有千幻诀的玉简开始阅读起来。

原鸣兰发现这篇功法有三层。

第一层是虚有其表,第二层化虚为实,第三层是凝形化质。

第一层练成了之后是可以变成你想变的身形与外貌,但你变化后的身材比原来身材多出的体积并不能触碰到东西。

第二层练成了之后变幻的身材多出的体积是可以触碰东西,但是却没有触碰到的感觉,可以使用一些简单的法术,嗓音也会变成自己想要的样子,但与人大战的话会立马原形毕露。

第三层练成了之后你多出的体积不仅可以触碰东西,而且皮肤还有触碰的感觉,嗓音可以随心变化,可以与人大战几百个回合。只要灵力不耗尽,就不会显出原型,当然如果灵力被封锁住会立马显出原型。

原鸣兰便开始照着这篇功法中的口诀与法门开始练习起来。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