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62小说网 > 玄幻 > 我只想毁灭宗门,咋逆天成神了 > 第764章 昊天宗一日游精品团!

花喜忠是一边尿一边爬呀……

一路在地上拉出一条长长的黄色痕迹……最终爬出了宅子的区域……

靠在一处无人之地的花喜忠这会儿已经不是屁滚尿流那么简单了……伴随着碧血蚊被击杀,身为主人的他也受到了重创……

这会儿花喜忠是七孔流血啊……

那本来竖着的尖耳朵这会儿都耷拉在脸皮上了……

可花喜忠顾不得自己有多狼狈,在腿恢复了知觉的第一时间,花喜忠是能跑多远跑多远……

一边跑,花喜忠一边回想起刚才的气息,然后因为过于恐惧,脚下一个踉跄,直接跌入臭水沟里……

从臭水沟里连滚带爬的出来,花喜忠一路逃出这座城,在城外的一处荒地上才总算是稍稍平静了下来。

八品碧血蚊,被人当成普通的蚊子一巴掌拍死了?

如果之前有人这么告诉花喜忠,花喜忠一定会说你在这说尼玛呢?

可是刚才那一瞬间……花喜忠知道,八品碧血蚊在那位的眼中,跟特么普通的蚊子根本没有任何区别!

因为那位乃是半步玄神!

在一位半步玄神面前……你告诉我八品碧血蚊和普通蚊子能有什么本质区别?不都是一巴掌拍死的结果吗?

花喜忠这会儿脑子都木了……

那什么……有没有人能好心出来给我解释一下……刚才那就是传说之中的魔门副宗主吗?

说好的魔门很弱呢……说好的他们在昊天宗面前唯唯诺诺呢?

说好的他们副宗主甚至连我的修为都不如呢……

这特么魔门副宗主一言不合就是半步玄神?

这是什么鬼?

我们灵兽洲除了女皇之外,四大氏主也就是半步玄神……

可我们四大氏主哪一个不是咳嗽一声就让整个灵兽洲抖三抖的存在……

而现在……在烈阳大陆……魔门副宗主就是半步玄神?

一个副宗主是半步玄神的魔门被特么昊天宗逼的都开始送快递打工了?

副宗主就是半步玄神了……那特么魔帝巫行云得是什么修为?

按照正常套路,他至少也得是个半步玄神无限接近玄神吧……甚至魔帝巫行云难道直接就是玄神?

可不管魔帝巫行云是半步玄神还是玄神……魔门至少至少都得有两个半步玄神吧?

有俩半步玄神的魔门这会儿被昊天宗压的连个屁都不敢放?那昊天宗到底是什么实力?

玄神多如狗?他们该不会有主神吧?

花喜忠第一时间点燃了通灵香联系四位氏主!

而大半夜被花喜忠吵醒的四位氏主虽然有些不爽,但也意识到花喜忠胆敢在这个时候点燃通灵香,必然有着非同寻常的事情。

“花喜忠,可是有魔门的消息了?”

“有……有了……”花喜忠这会儿说话还带着颤音呢……

随后花喜忠也没有任何隐瞒,将最近自己如何打入魔门,魔门有多么离谱的事情是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四位氏主。

可还不等四位氏主开心,花喜忠就将那位半步玄神级的魔门副宗主的事情说了出来。

一瞬间……世界一片安静……

灵兽洲的四位氏主甚至都有那么一瞬间怀疑花喜忠是不是睡迷糊了……

可是当看到花喜忠那狼狈的样子以及因为碧血蚊被击杀之后的反噬之时,四位氏主再次沉默了……

一个魔门副宗主就是半步玄神?那魔门宗主呢?那昊天宗呢?

那其他势力呢?

这特么烈阳大陆跟我们想象的不太一样啊……

冥氏主:“诸位莫要如此……我们灵兽洲实力也不差……再说了,我们跟烈阳大陆和平相处,有什么可怕的!”

其他氏主:“???”

不是……冥氏主啊……头两天说进攻烈阳大陆的好像是你吧……你这一言不合就和平相处了是不是有些过于离谱了?

不过想想冥氏主说的也没毛病……烈阳大陆虽然强大,可我们也有女皇这位玄神啊,更何况我们四位氏主也都是半步玄神,我们之下还有很多的武神……

“我们只要跟烈阳大陆和平相处,我们带着诚意,烈阳大陆也不敢轻易对我们动手吧……”花氏主也开口了。

崔氏主开口道:“花氏主说的有道理……我们灵兽洲历来爱好和平,我们从未想过劫掠烈阳大陆,想来烈阳大陆也不敢对我们轻易动手!”

宁氏主也点头表示灵兽洲信奉和平之道,我们完全是可以跟烈阳大陆和平共处的!

花喜忠:“???”

要不说人家是氏主呢……你瞧瞧这话说的有多不要脸……

四位氏主在瞬间达成一致……

什么玩意儿?你说我们灵兽洲之前打算劫掠烈阳大陆?

笑话……我们只是随口说说,你哪只眼睛看到我们灵兽洲要动手了?

我们灵兽洲在没有动手的情况下,你凭什么说我们喜好和平灵兽洲要劫掠烈阳大陆了?

你这是诽谤……这是绝对的诽谤!

在四位氏主的研究下,灵兽洲劫掠计划直接作废,和平相处计划开始制定……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