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62小说网 > 仙侠 > 低调在修仙世界 > 第五百五十章 巫道战法,一境一法!(新年快乐!)

第550章 巫道战法,一境一法!(新年快乐!)

吴涛的目光落在寿命一栏,不禁自语道:“不知不觉已经六十五岁了,来到这个修仙界也已四十年!”

“若是能够在五年突破一层,那么一百岁便能金丹圆满,准备突破元婴境界。”

吴涛目光下移,落在功法一栏,见《九曜融阳极真功》已被收录,从明日开始便可进行正式的修炼,展望元婴。

至于五年突破一层的期望,也终究只是期望罢了。

金丹绝不可能这般容易修炼。

“不管是修炼《九曜融阳极真功》还是《金丹九炼》,都需要用到灵火跟灵水,但以我现在的薪酬待遇,完全不够我日常修炼使用的。”

“还是得为炼器堂做贡献,做任务,以及等碧星岛正式开始产出资源,收入灵石,或者售卖法器,这样才能满足我的日常修炼。”

“对了,上次与刘师兄聊天,听闻刘师兄说过密市一事,过几日,再去找刘师兄闲聊打探一番。”

这两个月以来,吴涛并非只是埋头在余志新交给的讲师任务中,他还找到机会结交了刘义道,毕竟刘义道乃是炼器堂的三阶中级炼器师,对星辰仙宫极为熟悉。

几番结交下来,吴涛又迎合刘义道,刘义道跟吴涛说话舒服,慢慢地便与吴涛有了交情,说出的信息也越来越多。

就比如那密市之事。

“听刘师兄所言,密市的性质跟黑市是一样的,在不暴露身份的情况下可以处理一些不可见光的东西。”

“就是不知道密市中能不能将魔族的魔宝售卖出去……”

吴涛心思转动,他在魔域试炼战场,可是诛杀了很多魔族,收获了很多魔宝以及魔族的一些宝物。

若是密市能够将这些东西处理掉的话,他将会得到一大笔收入,可以用来购买灵火和灵水填补当前所需要的空缺。

只要度过这个空缺期,等他的碧星岛正式经营收入,以及成为正式的三阶低级炼器师,在炼器堂接任务,给其他金丹真人炼制真器,届时,修炼资源就不会短缺了。

这般思索,吴涛的目光继续往下移。

移到了法术一栏。

这两个月,他主要的精力还是放在参悟《九曜融阳极真功》,参悟三阶低级真禁之上。

所以其他的法术进步并不太大。

不过总的来说,吴涛进入了星辰仙宫,成为了星辰仙宫的炼器师,有了一座最大的靠山,终于可以安稳的修炼了。

法术当前慢一点便慢一点吧。

“三阶低级真禁早在十多天前就已参悟入门,现在到了1%的进度……”

“估计钱昌和卫周都未入门,我之所以能入门,是我底蕴更深,灵虚宗到底是有元婴真君镇守的仙道大派,传承久远,虽不如星辰仙宫……”

吴涛目光落在三阶低级真禁之上,经过这两个月的参悟,吴涛发现。

三阶低级真禁,并不像参悟二阶法禁那般,需要分类去参悟,参悟真禁,是分等级去参悟,一个等级便包括了全面的真禁符文。

“不知道是星辰仙宫炼器堂对真禁的统筹、整合、理解更高明,还是所有的真禁都是如此进行一个参悟练习……”

吴涛这般想着。

或许等他在炼器之道上更进一步便能够明白为何会如此。

最后吴涛的目光落在副职业体修一栏。

两个月前,王前辈送了六万斤星城石,他便开始每日都必须修炼周天星辰炼体功,现在进度已经到达了60%。

按照当前的进度,再有两年多时间,他便能突破真体二层。

想起王景,他又不免想到体修法术一事,他跟王景提了,王景似乎答应了,但现在将近两个月,王景都没有将体修法术送来。

不能光修炼体修境界,还得要学会体修法术,才能运用境界。

而且这两个月来,吴涛也知晓了王景在星辰仙宫的地位。根本不用他特意打听,什么星辰海修仙界十大真君之首,星辰仙宫第一元婴真君。

名气之大,比星辰仙宫的宫主还要大。

难怪之前王景来碧星岛见他之时,王景说化神神君不在星辰仙宫,谁能窥探到他的行踪。原来除了神君,这星辰仙宫,就他修为最强。

这让吴涛微微有些欣喜,感觉抱了一条非常之大的大腿。

“罢了,若是王前辈没有送来,找机会自己去弄来。”

吴涛沉吟道。

再度快速看了一遍个人信息,吴涛直接关闭,然后从蒲团上起身。

今天。

已经到了余志新交代他们提交教案的时间。

在七天前,吴涛便开始书写教案,书写了整整一本教案,深入浅出的解析了二阶低级炼器之道,到时候就以这教案给那些二阶低级炼器师讲解炼器之道。

“不知道这教案能不能让余师兄满意?”

这般想着,吴涛走出修炼大殿,目光落在大殿外修炼的通雪白毛虎身上。

另外的大地熊妖兽和金刚猿妖兽,则是在正殿之外镇守。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