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62小说网 > 军事 > 足球:拒绝国足,我入德国国家队 > 第1152章 这个金球奖,舍我其谁?

随着11月9日的比赛结束,国际比赛日如期而至。

11月15日,德国有一场主场对阵直布罗陀的欧洲杯预选赛。

11月19日,则是有一场客场对阵西班牙的友谊赛。

叶辰、王楚跟吕迪格都是被征召入队,而勒夫也是亲自找到了叶辰。

因为知道下一场他们有关键的比赛要踢,所以提前告知,对阵西班牙的比赛不会让他们三个上场,他们可以自己选择是随队前往西班牙的维戈,还是提前返回俱乐部。

叶辰认真的考虑了一下,还是决定随队观战。

毕竟德国队是一个整体,自己没必要搞特殊。

甚至连上场比赛都可以,要知道友谊赛是19日,而对阵巴萨的比赛是23日,中间隔着好几天工夫呢。

对此勒夫也是点了点头,“要不这样吧,到时候看看你的状态,如果状态好你就踢半场,算是提前看看巴萨球员的水平!毕竟西班牙国家队的主力球员里有一半是巴萨队的。”

“行!”

这次勒夫的问候对于叶辰来说是尊重拉满的。

当然,尊重是相互的。

再加上叶辰超强的实力——

这一切就变得理所当然起来。

在回归国家队之后,克罗斯、格策跟胡梅尔斯等等好几个兄弟们又凑到了一块。

有格策这个开心果在,一直都是热热闹闹的。

“辰哥,你最近看新闻了吗?”格策一看到叶辰就整个人扑了上来,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熊抱。

“看了看了!”叶辰立马点头,“现在的切尔西真的太强了,当之无愧的全球硬实力第一!”

有时候足坛是很玄学的。

阿森纳当初的不败纪录是49场,而终结他们的就是红魔曼联。

而在切尔西冲击第50场不败的时候,同样遇到了曼联——

最相似的是——切尔西也是客场对阵!

所以那场红蓝大战可是噱头满满。

一是穆里尼奥再次面对老东家,而另一个噱头则是曼联能否像终结阿森纳一样终结切尔西的连续不败纪录!

当然,当年阿森纳冲击的是50场纪录,最终止步49场!

曼联主场2比0击败阿森纳,鲁尼成了关键先生。

如今只要切尔西不输,就能超越阿森纳的不败纪录。

所以这场比赛在全球范围内都备受关注。

比赛时间是10月27日,刚好那天塞维利亚在踢比利亚雷亚尔的比赛!

那场比赛叶辰有如神助,上演了西甲乃至于五大联赛最快的帽子戏法——

可切尔西却是踢得很挣扎。

穆式曼联的防守固若金汤,切尔西虽然狂轰滥炸,但直到53分钟才由克罗斯的一脚远射攻破了曼联的大门。

最后时刻的曼联更是吹响了反击的号角。

最后时刻范佩西在90 4分钟绝平切尔西——

不过还好,切尔西算是达成了50场不败的纪录,创造了新的历史!

在被曼联绝平之后,切尔西一鼓作气,分别在联赛2比1拿下了女王公园巡游者,2比1击败了没有了苏牙的利物浦,所以现在切尔西的不败纪录来到了52场!

最主要的是他们的联赛不败纪录还在延续——

现在回头看看切尔西的阵容。

叶辰自己都有点害怕!

要是自己的球队在欧冠碰到这支切尔西,会不会被虐哭?

别看在赛季初的时候超级杯上是小负,被格策绝杀。

但双方都知道那是表演性质的友谊赛,大家都踢得很放松。

真到了欧冠淘汰赛,情况就截然不同了。

那就是真刀真枪的真干了!

在缔造纪录之后,各大媒体也是在宣扬这件事,并且还弄了个功劳簿——

【盘点切尔西创造神奇52场不败纪录的最大功臣!】

第一赫然是打进了83球的叶辰!

是的。

上个赛季叶辰在英超足足打进了80个球,再加上前一个赛季最后那场比赛的帽子戏法——

在切尔西创造52场不败的比赛阶段,叶辰的进球最多的。

其次功劳第二大的是不知疲倦的世界级中场莫德里奇。

第三才轮到门将切赫——

虽已不在切尔西,但切尔西流传着他的传说!

格策嘿嘿一笑,“嘿嘿——那还不是辰哥眼光独到!头儿说了,就这套阵容,今年还能冲击一下六冠王!”

超级杯、社区盾已经拿下了,联赛杯也是进了八强,足总杯还没开打,但这个赛季他们还有世俱杯要踢——

而且跟塞维利亚在欧冠的挣扎不同,切尔西四战全胜,已经提前确保头名出线了。

很多其他欧冠球队都在铆足了劲,就是怕成为小组第二,到时候抽到了大魔王切尔西。

叶辰倒是很淡定——反正今年的欧冠并不在范围内。

所以七个冠军拿下六个,极有可能。

“哎,就切尔西现在的阵容,谁看了不流口水?”叶辰感慨一声。

“话不能这么说,你就不稀罕!”格策撇嘴。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