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62小说网 > 历史 > 都市剧:从相亲拒绝樊胜美开始 > 第13章 谁是猎人,谁是猎物?

周辰在吧台上唱了一首那一夜,他让在场的所有人都记住了这个不着调的家伙,谁让歌词能够让人胡思乱想呢?

当周辰唱完下台的时候迎来了热烈的掌声,不是因为他唱得有多好,而是因为他唱到了一群老色批的心坎里去了。

他们当然要起哄来烘托酒吧里气氛了,这样才能够刺激他们的肾上腺素,这样才能够产生放松娱乐的效果。

唱完歌的周辰走到吧台直接拉起恐恐准备离开这里,他的行为吓了恐恐一跳。

显然恐恐可不是曲筱绡那种放得开的人,因此突然有人抓住她的手,这顿时就让她以为有人想要占她的便宜。

毕竟这里可是酒吧,有的人喝多了就会没分寸,没有分寸就会动手动脚。

恐恐抬头看去才发现是周辰,这顿时让她松了一口气。

嗯,为什么要松了一口气或许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也或许因为对方是个帅哥吧?

周辰看到她如惊慌之鸟一样,当即就调侃道:“美女,我的歌已经唱完了,该到你履行约定的时候了,咱们走吧。”

恐恐下意识的问了一句去哪里?

周辰有些怀疑的说道:“当然是去找个酒店让我们深入的交流一下,你不会是想要反悔吧,还是你想继续留在这里让人看笑话。”

周辰的话顿时让恐恐彻底的清醒过来,她想起了自己的目的。

没错,她还要狠狠的收拾面前这个小流氓呢,自己可不能让他小看了。

“走吧,我可不是说话不算数的人。”

说完恐恐上前主动揽住了周辰的胳膊,做出了一副很亲密的样子。

另一只手却在身后对着曲筱绡的方向打起了手势,似乎在说计划开始了,你们赶紧跟上来。

当然她的小动作周辰并没有发现,二人来到停车场,看着面前停放的保时捷卡宴,这车最起码也要几百万吧。

此时周辰心里顿时泛起了嘀咕,貌似今天好像踢到铁板了。

看样子对方确实是个富二代呀,招惹这样的人,周辰已经能够想象自己的结果了。

恐恐似乎看出了周辰的心思,于是她开始激将道:“怎么啦,现在你这是害怕了吗?

一辆豪车就把你给吓住了,你刚才亲我手的时候可是超勇的,帅哥,你这是要认怂吗?

你不是想和我深入交流吗?我给你机会,但是很可惜你自己不中用呀,这你可就怪不了我喽。”

呵呵,虽然明知道这个女人是在激自己,但是周辰却不能不往里跳,因为男人岂能让女人看不起呀。

周辰的目光从豪车移向恐恐的身上,随后在对方震惊的眼神中再一次把对方搂在怀里。

“没想到你真是富二代呀,富二代更好,我这人比较喜欢吃软饭。

美女,你这么刺激我真的好吗,你信不信我现在就化身狼人吃了你。”

被揽着的恐恐觉得很是别扭,她开始剧烈的挣扎起来。

“放开我,你勒疼我了。”

可惜周辰无动于衷,依旧没有放开这个女人。

[混蛋,我先让你猖狂一下,等一会儿我一定要让你跪着求饶,哎,也不知道小伙伴们跟过来没有。]

周辰的耳边传来恐恐的心声顿时就让他警惕起来。

这女人是啥意思,这是有人跟着他们嘛,难道这就是她想要报复自己的手段?

周辰不动声色的开始打量周围的环境,很快他就发现了几个鬼鬼祟祟的人以汽车做遮挡盯着二人,想来应该就是她口中的小伙伴吧。

因为距离太远的缘故,周辰并没有认出其中的曲筱绡。

呵呵,既然你想算计我,那就别怪我对你不客气了,咱们谁是猎人谁是猎物还不一定呢?

周辰的眼珠一转顿时就有了主意,他必须要先拿到车辆的控制权。

于是他故意大声的说道:“你这个小富婆居然敢威胁我,不过我喜欢,一会到了丽都酒店看我怎么收拾你?

车钥匙给我,我还没有开过豪车呢?”

恐恐没有怀疑周辰的意图,见他要开车直接把钥匙交给了他。

周辰坐进驾驶室,恐恐上车前目光还扫视了一圈,看到自己的小伙伴们,她顿时就松了一口气,随后坐进了汽车。

随着汽车的启动,曲筱绡他们当即也坐上汽车跟了上去。

透过后视镜看到后面跟来的汽车,周辰顿时就笑了,接下来该自己的表演了。

周辰故意压着速度,眼瞅着绿灯将要结束,他连忙换档冲了出去。

突然的加速着实吓了恐恐一跳,她当即提醒周辰慢一点,仅仅过了两个红绿灯周辰就把几个跟屁虫甩开了。

随后周辰并没有去刚才所说的丽都酒店,而是朝着反方向疾驰而去,刚才那么说就是为了给他们一个假目标而已。

丢失了前车的踪迹,曲筱绡只能对着姚斌埋怨起来,两个红绿灯就被人甩没了踪迹,你们真是有够废物的。

他们也只能朝着周辰口中的丽都酒店开去,此时的他们还没有意识到事情已经超出了他们的掌控。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