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62小说网 > 都市 > 无限末日里的挂逼玩家 > 第465章 双子蛇杖!璇玑龙图!

“我看你还能往哪跑!给本座炼化!”

一声冷哼,宣告了敌人死亡的命运。

刚刚落入铜阙鼎的紫色星龙还想要强行挣脱重力拉扯从里面逃出来,然而另外两件星辰法器也一拥而上,把它重新砸了进去。

铜阙鼎全力镇压敌人,同时隔绝掉天上的灾星跟它的联系;

荧惑炉在鼎内空间中全力释放青绿火焰,无止境的燃烧炼化;

金錾剑和银镮刃也在鼎内疯狂切割它的身体,把它不断切成碎块,让火焰能够更高效更均匀的燃烧。

在这种攻势之下,紫色星龙再强大也无济于事,只能被不断炼化,再也翻不了身。

这个时候结局已经注定,任由四件法器继续运行,褚焱自己则从空中落下,在远处找到了游民小队。

“怎么样?没有人受伤吧?”

“大人,您回来啦!多亏了您留下的灵兽,我们全都及时撤离了,您又救了我们一次!”

赛弥亚一见到褚焱就很激动,率先表示感谢。

她根本就没想过,他们遇到的这些危险,实际上也是褚焱带来的,要不然凭他们的档次,怎么可能会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不断遇到四阶级别的坠星兽袭击?

这只本源灾星为阴系最强灾星之一璇玑星的紫色星龙,应该也是追着褚焱的黑夜神权气息才来到这里的。

只不过来的有些慢,正好碰到褚焱暂时离开去追杀其他猎物,所以才对有着褚焱气息的座山龙出手。

估计也是因为它的目标是座山龙,所以这些游民才能够全部及时撤离,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这是褚焱自己的猜测,但大概率没错。

不过他也没有说出来,告诉他们真相的话不利于他当老大。

确定无人受伤之后,褚焱决定接下来在野外不再跟他们分开,就算临时要离开一会儿也得留下一只坠星生命体守护。

至于牺牲了的座山龙……

褚焱为它默哀了一秒,以告慰它的忠诚和奉献。

然后他就转头去办自己的正事了。

四件法器继续炼化璇玑星龙的时候,褚焱拿出双子魔蛇留下的双头蛇骨,对它使用夜帝宿魂的能力。

赋予坠星遗物灵魂的过程中,璇玑星龙彻底死亡,只留下一张布满星辰光点的紫色龙皮,如同一片紫色的星空,深邃而美丽。

褚焱没有理会,让四只坠星生命体在身边护法,然后继续点化遗物。

等到漫长的黑夜之时结束,幽恒星隐去,曦照星在天边闪耀,辉光映红夜空。

褚焱成功赶在黑夜结束之前完成了两件坠星遗物的灵魂赋予,然后又花了两个小时用曦皇烛命赋予了它们生命和实体身躯,让它们变成完整的坠星生命体。

最终,双头蛇骨变成了一根精致的双头蛇纹手杖,有点像西方绅士随身携带的那种。

杖身通体黑褐色,光滑的表面之下隐隐可见一层蛇鳞花纹。

杖头有两颗栩栩如生的蛇头形状,一前一后,正好形成握手。

有需要的时候它会变成一条双头魔蛇,变化随心。

与它的原身不同的是,它可以彻底分裂成两条蛇怪,一冰一火,实力也都能够保持在初入四阶的水准。

双蛇合并的情况下,实力倍增,不会比其他坠星生命体弱一分。

紫色星空龙皮则是被炼化成了一张星空图,紫色的深邃星空中,由一条星河模拟出一条抽象神龙的图案。

它的生物形态跟它前身的差别就比较大了,头上的树状鹿角变成了正常的一对向后倾斜度龙角,背上的翅膀也没有了,也就是尾巴的几十条触须还在。

整体来说就是一条全身紫色、布满星辰光点、隐隐有些虚幻的中华龙。

性格方面,双子魔蛇像是得了精神分裂的、会说人话的碎嘴蛇,而且很喜欢怼人,不仅怼别人,还经常相互之间斗嘴,实在是很吵,所以褚焱干脆让它们一直保持双子蛇杖的形态握在手里,让它们一直闭着嘴。

而璇玑星龙就是比较单纯活泼带着一点憨的那种,像个没长大的小女孩,声音软软糯糯的,夹带着些许空灵。

此时褚焱手下已经有了六只四阶坠星兽了,有时候他自己想想也觉得有些梦幻。

明明只是个新副本,但他在这个副本中收获到了力量,居然超过了之前的任何一个副本。

不仅如此,在这个副本里斩获的传奇点数也达到了63点,全是通过击杀四阶坠星兽得到的。

仔细想想,这个副本对于他来说也是纯纯的福利副本,低风险高回报,简直爽翻天!

现在他手头的传奇点总数已经来到了193点,努努力的话估计回归前就能达到200之数。

到时候留下100点用来突破心灵使徒破局《假面迷城》,还能有100点再给另一个体系的力量突破四阶。

这样的话他出发去外国旅游之前就能达到四阶境界,搞事的时候更多一分底气。

带着这样的想法,褚焱心中斗志昂扬,带着游民部队再次出发,继续在荒野中扫荡。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