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62小说网 > 仙侠 > 长生不死,从洞天福地开始 > 第七十二章 十年磨一剑、大肆购宝

十年后。

丹阳派,翠竹岩。

“废物。”

一片翠绿的竹林内,随着一声闷响,叶凡的身体狠狠的撞击在一根粗壮的翠竹上跌落下来。

“彭!”

还不等其抬起头来,便有一股重力镇压而下,将其头颅挤压在了满是泥泞的地面上。

“还以为你多厉害,结果十年的时间,居然还停留在练气三层。”

“李师兄,你可千万不要这么说,他当初可是差一点被掌门收为亲传弟子了呢。”

“哈哈哈......”

此话一出,众人顿时一阵哄笑,只剩下原地一片狼狈的叶凡,躺在了泥土里。

“门规第十七条,肆意霸凌欺辱同门者,该当何罪?”

正当众人笑的其乐融融的时候,突然一阵严厉的话语,从高处传来。

众人询声看去,就见穿着一名银色长袍的青年,正目光冷冽的看着他们

“启禀郭师兄,我们并没有欺辱叶凡,是他要和我们切磋,弟子才动的手。”

闻言,领头的李正一正言辞的狡辩道。

“你练气九层的修为,要和一个练气三层的师弟切磋,当真是好大的本事。”

听到这话,上方郭师兄冷哼一声,一股强大的筑基灵压顿时横扫而下。

在这股灵压之中,众人只感觉有一股大山压在头顶,不由自主的跪倒在了原地,汗如雨下。

“门规第七十二条,凡霸凌同门者,且不思悔改还妄图狡辩者,责令扫山十年。

尔等,自去执法堂领罚,若是一个时辰之内,我在执法堂没有看见你们的备桉。

则从今日起,逐出师门,滚。”

伴随着此话的落下,一股大力汇聚成一阵狂风,将领头的李正众人扫飞出去,纷纷撞击在翠竹之上。

“多谢郭师兄手下留情,我们这就去执法堂领罚。”

李正等人感受到灵压的散去,纷纷如释重负的爬了起来,连忙向着远处奔逃而去。

纵然丹阳派的门规极为森严,可是在知晓其他门派对弟子的情况之下,他们也不想被逐出师门。

尽管,自从出生之日起,他们这些人还从未离开过丹阳岛。

可是,自从加入宗门之后,每隔一段时间,关于外界的种种事情,以及门下弟子处境,却也是不时传到他们的耳中。

“叶师弟,你手中应当有举告灵符,此符在他们欺辱你之前,便可以告知宗门。

你为何不告?”

待到李正等人离开之后,郭师兄看着从泥地里缓缓爬起来的叶凡,沉声问道。

“你想自己解决,还是在担心自己的颜面受损?”

见叶凡不答,郭师兄继续开口说道。

“门规第十条,处于宗门所在范围内,面对恶行需要及时禀报。

你没有做到这一点,本应该同样受罚,但念在你方才始终不肯屈服,故而此番网开一面。”

话音一落,郭师兄便准备离开翠竹林。

“师兄方才一直在观看?”

正当郭师兄即将离开的一瞬,一声倔强的声音传来,其回头一看,就见叶凡的双眸之中,有着一股无法言语的怒火。

“不错,从头到尾我都在观看。”

迎着叶凡的目光,郭青沉声说道。

“就因为我没有撕碎举告灵符。”

叶凡反问道。

“举高灵符乃是宗门受创,为的就是让每一位弟子,在面对欺压之时,有着一次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

这机会,如今就在你的手中。

身处于泥潭之中时,如果你自己都不愿意伸出手爬出来,那么就不要指望别人会无偿的帮助你。

叶师弟,你好自为之吧。”

说到这里,郭青当即头也不回的向着远处飞去。

看到这一幕,叶凡愤愤不平的握住了自己的右手,但良久之后,终究是缓缓的松开。

“如果你自己都不愿意爬出泥潭,又怎么期望别人帮你,可是我本该高高在上才对。”

随着此念的浮现,叶凡向着竹林之中的某处小道走出。

等到其回过神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已然在不知不觉之中,来到了翠竹林的山顶。

望着远处的云海,看着下方的山涧,他的心中突然涌出一股无法言喻的悲愤,向着悬崖下冲去。

可就在即将跨出悬崖的一瞬,其脚步却是生生的停了下来。

“为何不跳。”

良久,一声温和的话语,从一旁传来。

叶凡扭头看去,就见如今的丹阳派掌门方子全,正静静的看着他。

“突然想到,若是我死了,岂不是再也没有证明自己的余地了。

如此,便不想跳了。”

叶凡嘴上倔强的说道,心中却是明白。

自己之所以没有跳下去,是因为怕,当那山崖下的风迎面而来的一瞬,他怕了。

“怕死,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等有勇气直面死亡,才算是真正的智慧。”

方子全倒也没有直接拆穿,只是静静的说道。

“心中可还有恨,要知道,当年若不是太上长老出手,你现在已然是丹阳派的天之骄子。”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