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62小说网 > 都市 > 开局见神不坏,横推诡异八万里 > 第565章 天灾人祸,突破炼虚巅峰

于是你就先将心思,放在了修炼上面。

争取早点将修为更进一步。

与此同时,你听闻南州边缘有妖族暴动,你本能的有些不好的预感。

但却一时间找不到源头。】

【194岁:你正在潜修,并且距离突破炼虚巅峰更近了。

可同时,你听闻妖族暴动也越来越严重,甚至形成了灾祸。

而同时,南州很多域之内的凡人国家之中,都开始出现天灾**。

不是大旱,就是洪水,或者蝗灾和瘟疫。

而天灾又会接连引起**。

活不下去的百姓,只能选择揭竿起义。

于是战火竟一时间燃烧起来。

实际上,天元界幅员辽阔,只单单南州地域便广阔的难以想象。

很多凡人因为交通不便利,终其一生也就只在自己国家当中活动。

哪怕是能在凡人当中掌握大权的,或者身居高位的,其眼光也只能是附近几个国家。

再高也就只能具现在一域之地内。

想要放眼其它域,实在是千难万难。

跟修仙者不一样。

但其实哪怕修仙者,大多也是以域划分。

比如天南域修仙界,斗门域修仙界,互相之间基本上互不打扰,各成一派。

除非是极为强大的宗门势力,能横跨好几个域,还有影响力。

比如四象宗,身处在南州较为中心富庶的位置,并且辐射向周边数个域,都有庞大的影响力。

在如此广袤的大地上,其实战争一刻也没有停止过。

不止修仙界之间弱肉强食,相互算计和针对,没有停止过。

凡人更是从未停止过战争。

因为土地太辽阔,而凡人哪怕一时间形成庞大的帝国,统治一片疆土。

但因为治理等问题,也会在几百年时间内,快速重新分裂。

就好像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一样。

而修仙界跟凡人之间,总有一层肉眼难以看到,但却真实存在的鸿沟。

双方互不打扰,凡人想要寻仙问道,都是非常非常困难的事情。

所以对于凡人国家当中发生的战争,修士们一向是不去管的。

可这一次,很多修仙者都察觉到了不对劲。

这一次足足有好几个域,都同时燃起了战火。

并且还都是天灾引起的**。

再加上妖族暴动。

很不像是自然形成的,反而有可能是背后存在某种推手。

虽然这风波还没有蔓延到四象宗的势力范围之内,但也要未雨绸缪一下。

还是派遣了几个修士,前去探查情况。

可是在经过探查之后,却并没有发现什么太大的不对劲。

这令四象宗等一众察觉到不对劲的宗门,更加疑惑。

而此时,你的闭关也进入到了关键时刻。】

【195岁:妖族的暴动被众多修仙宗门联合,给压制了下去。

但天灾却仍旧在不时的爆发,人间的老百姓生存更是越来越困苦。

有些修士忍不住看到世间疾苦,便亲自下山,救助黎民百姓。

可这样根本无济于事,只能算是治标不治本。

并且这个范围似乎还有正在扩大的趋势。

从原本只在一个域内偶尔出现天灾,到后来连续出现天灾,再到后来蔓延到隔壁域。

一直到现在,连续好几个域都频繁出现天灾,然后引起大量**。

战火连绵,尸横遍野。

才引起了修士们的广泛注意。

可在检查之后,却又没有发现什么可疑之处,实在是令人感到心生疑窦。】

【196岁:你陷入顿悟状态,使用雷火锻体,你的肉身强度进一步提高。】

【197岁:你终于成功突破到炼虚巅峰。

出关之后,发现出现在南州的天灾,已经很多很频繁,黎民百姓更是在这些连绵的天灾当中死伤惨重。

你之前因为一直在闭关,宗主师父也并未前去打扰你,你只是对此听说了一些而已,根本不知道多严重。

而现在亲眼看到,才知道事情竟已经严重到了这个地步。

更离奇的是,一众修士都根本没有察觉到这背后究竟是谁在搞鬼。

当初妖族的暴动,早已被打压了下去,可灾祸却一直还是没有断过。

哪怕有修士到处救火,在天灾爆发之前,便运用大神通之力,将之所有灾难消弭于无形。

甚至有修士移山填海,阻挡灾难的发生,却也只能救得一时。

如果找不出这背后的原因,仍旧还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

你亲自前去发生天灾的地方查看了一下,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你感受到了一种异样的气息,很明显这些天灾都是有人在背后操控的!

然后你发现,之所以你能感受出来,而其他人却怎么也找不到,只能推断是有人在背后推动。

却苦于没有证据。

其中的根本原因,便在于你懂得《天妖屠神**》!

这是一门妖族的强大功法,你之前在围攻天妖盟之时,触摸到狼牙棒之时,得到了残缺版的《天妖屠神**》。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