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玩意儿简直化成灰王二三都认识。
不就是太爷爷的洗脚盆吗?
盆子就这样静静沉在水底,按理说,黄铜放久了多少会有些铜绿,但它不是,依旧黄澄澄的。
关于这盆子,不知道从哪来的,也不知道谁用过,更不知道究竟是用来洗脸还是洗脚的。
阿庸的血与铜盆相融,铜盆泛起了一圈金色的光晕,唰地笼罩在昏迷了的男人身上,然后消失。
此刻男人似乎已经快断气,鼻子里冒出了最后两个小小的气泡,顺着水流,摇摇摆摆地往上浮。
“噗啊,咳咳咳!”
一阵猛烈的咳嗽后,阿庸醒了。
王二三眼前又是一黑,他知道画面又要切换了。
果然,他看见阿庸跪坐在院子里,这里应该是一户人家,简陋的竹竿上打着两个破了洞的簸箕。
簸箕上晾着一堆发了霉的野菜。
簸箕旁边挂着一件胳膊破了洞的衣服,细细看来,应该是那个叫二妞的女孩身上的。
院子的中央挖了两个土坑,身边零零散散地放着一堆白骨,白骨里只有一个脑袋。
王二三强忍住内心的不适,粗略数了一下,这堆白骨大大小小有一百多根,绝不是一人所有。
阿庸此刻像一尊雕塑,脸上没有表情,随手捧起一抔白骨,撒进土坑,再捧起一抔,撒进另一个。
将面前的白骨一分为二放进土坑中,在那个稍小的坑里,阿庸宝贝地从怀里掏出一根扎头带,轻轻放进去。
他抡起铲子将坑填好,又重新跪下。
这次,他走路也不跛了,身上半点伤口也无。
想来也是,洗脚盆直接跟他相融,恢复区区两条断腿,也就是一两天的事。
天空阴沉沉的,落下了一颗颗雨点,阿庸没有进屋躲雨,只是将头仰着看天。
嘴巴大张着,似乎想呐喊,却始终发不出一个音节。
就这样,他任由越来越大的雨水击打着,仿佛想让老天惩罚自己。
雨滴落在眼睛里,痛得他想闭眼,但他就是狠狠地睁大眼睛,就要让老天爷看看,他是多么不公!
水流汇集成一股股小溪,从他脸上滑落下来,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泪水。
两天前,阿庸发现身上的伤好了,腿也好了。
心中大喜,准备回家就带着娘和妹妹到山里隐居,日子苦是苦了点,但至少他们能在一起。
就在他推开家门呼喊时,娘和妹妹已不见踪影。
邻居大娘从门缝里探出脑袋,她是个幸运的,大儿子从军当了个小军官,让她免于一死。
大娘让他去乱葬坑找找。
果然,在乱葬坑边最上面一层,在一堆眼熟的衣物里找到了布袋包着的一堆森森白骨和妹妹的扎头带。
那一瞬间,他多想跟着娘和妹妹化成白骨一起到地下团聚,可他不能死!
他还没有报仇。
这是个人吃人风行的时代,没有男人的家庭,女人和小孩只会成为社会的拖累,结局只有一个——被高门大户无情吃掉。
他似乎听见了娘和妹妹的哭喊,可刽子手还是毫不犹豫地挥出了手中的砍刀。
他似乎看见姓王那家人和官兵从一人高的大汤锅里舀出雪白的肉汤,啃着骨头,哈哈大笑的画面。
他似乎看见好心的小厮从残羹剩饭中捡出骨头,然后包裹起来放到乱葬坑的画面,那么大两个人,怎么就变成了一堆白骨。
哭过,雨停。
一个人打着锣从家门前走过,曹丞相招军咯,曹丞相招军咯,军钱每月二两,军钱每月二两。
阿庸擦干脸上的雨水,他笑了,阿娘,二妞,你们等着,我会成为你们人上人,我会为你们报仇。
熟悉的黑色蒙住双眼,阿庸,你会怎么为亲人报仇?
再次看见东西时,阿庸已经满头白发,盘腿坐在一处亭子中央。
“胡校尉,今日曹丞相邀您前往花园对弈。”一个小厮模样的人跪在地上,颤颤巍巍地说道。
他面前这个人,可谓是当前曹公面前的大红人,跟随着曹公出生入死,传说他杀人甚至都不用动一个手指。
“我知道了,你去回话,说我有事,改日赴约。”阿庸随意答道,似乎丝毫不惧怕那个身份尊贵之人。
“小、小的这就去回话。”那人站起来,腿一软,差点又坐回去,连滚带爬地离开,好似阿庸会吃人一般。
“呵呵,阿娘,二妞,你们等着,就快团聚了。”阿庸看向天空中一只归巢的燕子,嘴角轻扬。
下一秒,王二三已经身处一处青山绿水间,看着似乎有些眼熟,这不就是仙人坑么?
仔细一看,阿庸的面容竟有七八分与佛塔上那老者相似!答案呼之欲出!
阿庸盘腿坐在一处蒲团之上,身侧有仆人伺候,面前是一个胖乎乎的男人,穿金戴银,打着哈哈问道,“仙人,黄金宫已经建好,我真的可以得到永生吗?”
阿庸闭眼,淡然回应。
“一切皆有机缘,你我皆是世间因果中的一粒尘埃,你为了灵珠,杀生太多,只能自救。当下。还差一座佛塔便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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