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62小说网 > 都市 > 赘婿炼丹,老婆撞见,奉我为仙人 > 第1402章 剑下亡魂

始祖魔像是九幽之地古魔们的原型,就好似地球的模具一般,所有的九幽之地古魔们,都是以这些始祖魔像为原型与起点诞生而出的。

始祖魔像具有九幽之地古魔们最原始的生命力,每一尊始祖魔像具备的先天之气基本相同,若诞生的生命越多,分摊到每一个单独生命的力量便越弱。

相反,十尊十灭强者的始祖魔像只分别诞生了一尊生命,所以十灭强者力量要远超过九幽之地其他任何一尊生灵。

眼下悲之十灭借助始祖魔像之力,霎那间十尊与悲之十灭一模一样的生灵从魔像中分裂而出。

这些生灵与悲之十灭无论气息还是外型完全一模一样。

而且,他们的境界也与悲之十灭相同。

“哦?想不到当初蚩尤利用始祖魔像创造生灵时,并没完全消耗掉始祖魔像的力量?”

通天魔眼看到那些分裂而出的生灵后,有些诧异了起来。

显然,当年蚩尤创造九幽之地,并以始祖魔像为基础和模型创造出的无数生灵,其中有些始祖魔像并没完全耗光力量。

简单而言,这些还保留力量的始祖魔像,目前还可以创造出生灵。

“又多了十尊悲之十灭,加上原有的悲之十灭,一共有十一尊!”

王朝面色凝重了几分,目光看向其他九尊十灭强者,心头升腾起不妙之感。

果不其然,就见沮之十灭等其他九大十灭强者纷纷找到自己的始祖魔像,并且学着悲之十灭的举动,分别分裂出十尊十灭强者。

眨眼功夫,一共一百一十尊十灭强者出现在叶无尘一行四周。

“该死,他们借助始祖魔像,强行将战力提升了至少十倍以上!”

王朝低骂一声。

他知道多了一百尊十灭强者,对方的战斗能力将至少倍增十倍。

“提升十倍又如何?就算他们提升一百倍、一千倍,我又有何惧?”

叶无尘全然不惧,直接看向悲之十灭,“你们以为多分裂一些十灭强者,便可战胜我?真是天真!”

说完,叶无尘抓出冥河,一剑斩出。

磅礴的剑气,顷刻间斩过一百一十尊十灭强者。

面对这一剑斩来,悲之十灭发出悲凄的怪笑,“叶无尘,你想一剑斩了我等,不可能!!!”

话音刚落,磅礴的剑气从十灭强者身体斩过。

一百一十尊十灭强者连反应都没反应过来,直接被斩成了两半。

“怎么可能?你的力量为何如此强大?”

悲之十灭眼睁睁看着自己身体变成两节,眼中充斥着难以置信的神色。

“哼!老子现在的战力可以与一星域炼虚大能一较高下,你们数量再多又如何?还不是老子剑下亡魂?”

叶无尘冷笑一声。

“不!”

悲之十灭等强者发出一阵不甘怒吼后,一个接一个的暴毙。

他们一死,一道道先天之气从他们骸骨中飞出,没入到相应的始祖魔像之中。

看到这一幕,叶无尘这才注意到不止十灭强者始祖魔像如此,其他古魔的始祖魔像同样如此,不断有先天之气涌入始祖魔像之中。

只不过涌入其他始祖魔像的先天之气,比起十灭强者那十尊始祖魔像要弱无数倍。

“小子,这些始祖魔像是九幽之地古魔们的起始,同时也是他们的终点,那些九幽之地的生灵陨落后,它们体内的先天之气便会回到始祖魔像之中,这样一来,始祖魔像会形成循环,可以不断诞生全新的生灵!!!”

通天魔眼走到叶无尘身旁解释了一番。

叶无尘神色微动,忽然有了种想法,好奇的问道:“那,要是我灭掉了这些始祖魔像,他们对应的古魔们会不会死亡?”

“当然会!”

王朝也走了过来,注视着一尊始祖魔像说道:“这里是九幽之地所有古魔们的起源,你若灭了它们的起源,它们将再无力量轮回和诞生!

并且那些尚且存活的古魔们,也会因为没了始祖魔像的力量,进而加速衰老死去!!!”

“小子,你为何突然询问这个?难道你想到了什么?”

通天魔眼看向叶无尘。

以他对叶无尘的了解,此子不会无缘无故询问一些有的没的事情。

果不其然,叶无尘咧嘴一笑,“那是自然,我所创造的宇宙中,目前虽有一些生灵,但这些生灵太过弱小了!

若我能掌握始祖魔像创造方法,我岂不是能随意创造强大的生灵?”

目前为止,他只是领悟了一些创世神翅传授的创世仙法,虽然能创造宇宙与世界,但一些强大生灵他完全无法创造。

“你想领悟始祖魔像创造之法?”

通天魔眼与王朝对视了一眼。

叶无尘点头,“我需要在我所创的宇宙中放入强大生灵,否则让宇宙那些生灵自我进化着实太慢了!

另外,我想要更多的信仰之力,越是强大的存在,越能为我提供更多的信仰之力!”

前段时间他通过创世神翅,已经很清楚的知晓自己未来最大劫难是焚天了。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