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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1995小农庄 第一百六十六章 坏事

作者:叶公好龙A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4-11-02 14:26:04 来源: 62小说网

( ) “哎哎哎,可不敢瞎说啊富贵,不能对龙王爷不敬。”

周围人听到陈凌的话,被吓了一跳。

先是对他一阵责怪,而后又帮他向龙王爷求情,求龙王爷别跟他这个小年轻一般见识之类的。

陈凌被搞得无奈,也跟着拜了拜。

心想还不是你们说得太夸张了?之前还说一口吃下去一只鸭子呢,转眼就说能一口吃下一头牛犊子了,有鳞有爪又头上长角的,这说法不往龙身上靠都说不过去啊。

不过拜完之后,眼见着大家伙全都紧张兮兮的,就道:“大家别害怕,太平盛世,能有啥妖怪?估计就是啥鱼在搞怪,以前堰塘的蛇头鱼老大的个头,不也吃鸭子么?小鸭子一口一个,估摸水库里的跟这个也差不多吧。”

村里这水库修建于五六十年代,而且以前这里就有水,跟老河湾相通,一直没有干涸过,养出来啥大鱼也是很有可能的。

“不是,绝对不是,要是鱼俺们还能不认识?这玩意儿就是跟妖怪一样一样的,青面獠牙,那大嘴一张真的能吃下牛犊子哩……”陈泽几个号称亲眼见过的, 急忙辩解。

听他们越说越起劲,越说越夸张, 陈凌就没兴趣再听他们瞎白话了。

在乡下很多时候就是这样, 见到稀奇古怪的东西, 很容易就有人夸大胡吹,最后说的自己都信了, 其实只是自己吓唬自己。

就起身到大坝北侧的池塘附近挖了点泥土,提着鱼回了家。

屋门前,王素素正在陪着妹妹写作业, 趁着温暖舒适的阳光,小媳妇捧着簸箩,拿着一块蜡给棉线上蜡,这是在纳鞋底之前的准备。

入了秋, 棉鞋要开始备上了,她自己的,陈凌的,还有王真真的。

见丈夫出去这么久才回来,便抬起头, 随口问了一句。

陈凌就把今天水库里的发生的事情简单说了下。

“水库真有妖怪吗姐夫?我能不能去看看?”王真真听到这样的稀奇事立马有点坐不住。

“哪有妖怪,都是他们瞎说的。等你写完作业,我带你过去瞧瞧, 不过以后你们出去玩的时候,记得不要往那里跑,水下的东西有点凶。”

临近中午,陈凌就是简单把花盆收拾了一下,这些还是他爷爷奶奶留下来的玩意儿, 他母亲嫁过来后,才开始每年种些好看的花草,一到春天就满院子芬芳, 使他的童年记忆都伴随着花香。

后来只剩下他们父子两个, 就再没那份闲情雅致了, 到现在好些年没用过,堆在角落积灰。

这几个花盆都不小, 圆的、方的、六角的都有, 最小的也有二十公分的直径, 是本地窑烧出来的残次品, 哪个人家买水缸、水瓮, 就免费送几个,但是在外观上还是不错的。

毕竟不好看的家里也留不下来,很多不是打碎了,就是当成牲口槽、腌菜罐用了。

吃过饭后,陈凌就领着媳妇和小姨子去水库附近转了转,看了看稀奇,过了晌午,也还是有不少人在大坝上来回晃,想看那妖怪长得到底是啥模样,可惜再没露过头。

沿着大坝来回看了看,眼见着王素素姐妹两个去和村里的妇女们说起话来,陈凌自己就又去挖了点土回家,开始摆弄自己的花草。

早上把这些菊花、兰花往回带的时候,他是特意用湿润的泥土护住了根部的,每棵的根子上都带着大块的泥土,也不用打掉,等在花盆覆好土之后,直接栽种进去就行。

当然了盆栽的是兰花,菊花就没必要往盆里栽了,挖两道沟种地上就行,菊花生命力顽强,是很好活的。

这些菊花、兰花是山中纯野生的花草,在洞天内部也是野蛮生长的状态,生命力是顽强了,花朵更肥厚也更大了,但是并不美观。

他现在带出来的菊花、兰花各三种。

兰花挺好的,他很满意。

菊花就不太一样了。

山中的野菊花不管是什么种类的,都有一个共同特点, 就是开的花都很小,最大的也不过就是两个铜钱那么大,而且花瓣单薄, 通常也就只有一两层。

并不会像普通菊花那样开的花团锦簇,繁复重叠,即使小雏菊, 也是多层花瓣。

虽然野菊花在这点上比不得普通菊花,也不是没有好处。

花虽小,但很精致,适合大面积种。

等来年,围着院子中央的小竹林密密麻麻长一圈,金黄、紫红、雪白三种皆有,会比普通菊花还要漂亮的。

这三种野菊花里面,白色的最好看。

属于绣线菊,一朵朵白色小菊花攒成半个绣球状,花朵虽小,却很繁茂。

栽种在洞天里面的,已经成了规模,尤其在花开时,整株的枝条全部被细巧的花朵挤满、覆盖,形成一条拱形花带,树上树下一片雪白,极其惹人喜爱。

但菊花也就是点缀和陪衬。

让陈凌比较重视的还是兰花,虽然也是野生种,但总体来说,在洞天生长的这几天时间,变化却是相当之大。

每株兰花漂亮了不止一个档次。

而且根本不需要修剪,往花盆里一栽就足够美的了。

浓香、幽香、淡雅三种兰花,花香不同,外观也不同。

其中浓香的那一株最为惹眼。

墨绿色的叶子,每片叶子仿佛包裹蜡质一般,肥厚而有质感。

花瓣金黄,呈狭长的椭圆,纯净无暇而没有丝毫杂色。

在阳光的照射下每一片花瓣都呈现极其鲜亮的金黄色。

这株兰花外观虽然雍容,但并不艳丽,反而有点冷清的感觉。

给人一种这朵花刚被蒙蒙细雨洗礼,很清新,很干净。

与它浓郁的花香形成极大的反差。

令人一眼惊艳。

另外两株则没有这个醒目。一株是玉白色的花瓣,状如梅花,内里泛红,也有一株淡蓝色的,如蝴蝶,花苞颜色很淡,但是开花之后,颜色就会慢慢浓厚起来。

都有各自的特点,与菊花搭配,非常赏心悦目。

下午两点忙活到四点,兰花入了盆,菊花则种在竹圃前挖的两道沟里,翻过土后铺了层塘泥,摆放好,稍微修剪之后,就不再多管了。

等过段时间,它们会长得更好。

闻着花香,陈凌心情舒畅的哼起了小曲儿,把厨房的鱼提溜出来,在井边一通收拾。

媳妇怀孕了,鱼不能少。

洞天的红鳝鱼都吃了好几条了,煎炸蒸煮各种方式都尝试过了,比普通鳝鱼更好吃也更滋补。

经常就是每周吃两条洞天内的鱼类,吃的时候搭配着外界的鱼类做汤,这样来弄的。

现在陈凌自己的生活重心就是自家媳妇,一日三餐不带重样的,以往无聊的时候,说不定还要去县城摆摆摊,赶个大集。现在根本就没那个心思。

不止是他高兴,关心他的,跟他关系要好的,也跟着高兴。

这不,他把鱼杀好,准备再从洞天搞两条山鲶鱼出来,梁红玉和秦容先两人就推着车子,陪着王素素和妹妹一块进了院子。

他们两个在国庆的时候,回了趟京城,见了见老友,住了阵子,昨天上午才返回的凌云。

这次还把女儿带了回来。

知道王素素有了身孕后,二话没说直接就打电话把女儿喊了过来,说让过来的时候买点东西。

那家伙吃的、穿的、玩的,都给买全了。尤其将来孩子的小衣服小鞋子备了一堆,小号的大号的,估计能穿到两三岁。

互相认识之后,自然又是一阵欢畅热闹,晚饭都吃到夜里九点。

老两口这女儿年纪并不大,才三十岁出头的样子,是位女歌唱家。

她是随父姓的,叫秦月茹。

身材很高挑,烫着卷发,漂亮大气。

主要是气场很足,平常不说话的时候,会给人很难接近的感觉。

但只要一说话,一笑起来,那就跟换了个人似的,眉眼弯弯,极为柔弱的样子,说话也是柔声细语,娇娇气气的,比王素素说话声音还要低。

上个茅房居然还要王素素守在外面别走,说是怕黑。

这下陈凌终于知道她女儿小栗子的脾气怎么来的了。

他们这一家之后,没过两天,韩闯也带着江晓庆过来了,不可避免的,也带了很多罐头、补品。

陈凌还纳闷他怎么知道的。

结果他说是邮递员那儿听来的。

这邮递员确实大嘴巴,陈王庄水库的事就是他给说出去的,搞得这两天附近村里、县城里的,好多人过来看稀奇。

韩闯就是听说了这事,准备来找陈凌玩。

然后一说陈凌的大名,就从邮递员嘴里知道了陈凌媳妇怀孕的事。

也的确,这邮递员经常过来送报纸的,这点事儿哪能瞒得住他?

来了热闹了半天,本来是要吃晌午饭的,没想到村里临时有事,把陈凌喊了过去,他们当天也没留,只说过些天,等村里都收了秋不忙了,再过来耍。

村里的事情其实也简单。

还是陈二柱剩下的那点烂摊子怎么处理。

这两天县里来了口信儿,说这龟孙子判刑了,犯的事挺多,想出来估摸着有点难。

王来顺就想着把二柱包的地,商量商量,看看是不是把承包费稍微退回来点,继续把耕地种上。

那片很多都是河滩附近的良田,荒着太浪费了。

另外像陈凌这样的,和二柱交换了耕地的,之前他们家的十亩地也可以再还给他,只需要每年给大队交点钱就行,也不太多,甚至先欠着也行。

这样种地的事,自然是很好解决的。

陈凌觉得太麻烦,不想再收回来,其他人却非常好说话,种地谁不会,村民们对耕地的热情是无与伦比的,把地要回来,种点菜吃也方便。

《从斗罗开始的浪人》

赶着秋收前,菠菜、萝卜、白菜啥的都能种,种完菜还不耽误种冬小麦,这多好的事啊。

不种小麦,土豆也行,按季节说属于冬洋芋,吃起来不太好吃,口感上有点麻嘴。

于是,这件事非常顺利就解决了。

陈凌家以前的十来亩地最后也让几家分了分,在两年多的租期之间先种着,时间到了再说。

于是以前把耕地承包给二柱的几户人家也开始忙活起来,在村南又是犁地,又是垄沟的,连续好几天人都不断。

王聚胜也有两亩多地在那边,准备种点土豆,就把陈凌喊了过去,赶着牛帮他犁了两遍地,犁完又把土豆种下去,好一通忙活。

没办法,他们自家的老子娘跟亲兄弟都指望不上,只能往这边找了。

……

秋意渐浓,陈凌倚在院里的躺椅上,望着天上如棉絮般的白云,觉得时间过的好慢,这两天做梦,老是梦到满炕的娃娃,咯咯笑着,爬来爬去。或是流着口水,趴在他胸口,含糊不清的喊他爹的景象。

睁开眼,结果发现是场梦。

还要等媳妇怀胎十月才能见到小孩儿。

太难熬了啊。

轻轻叹了口气,把怀里的报纸放到一旁。

突然,目光被不远处的人家里缀满枝头的柿子所吸引,黄澄澄的,在阳光下泛着光泽,已经熟透了。

“素素啊,今天晌午想吃啥?要不我给你烙点柿子馍?”

“咱们家没柿子啊,还是煮玉米棒子吧,好吃也省事。”

“玉米棒子也没了啊,聚胜哥给送来的那些,昨天就吃完了。”

“你还想吃吗?想吃我去给你掰点。”

王素素很喜欢吃嫩玉米,百吃不厌的那种,蒸的、煮的、放在汤里的,她都喜欢。

“我去吧,老是掰别人家的不太好,我淘两碗大米去二婶子家换点。”

“别啊,她家今年没怎么浇水,结出来的玉米棒子又短又小,玉米粒都是瘪的,咬下去全是水泡子,根本不好吃。”

陈凌摆摆手,王老太太中秋就让闺女接走了,儿子也就是庄稼收割的时候才回来,其它时候没啥人管地的。

“你去备两碗大米,我去换,我知道谁家的玉米棒子好吃。”

由于本县稻谷种植少,用大米这东西拿出来换,别人家也高兴,觉得是精贵玩意,比较受用。

王素素听他这样说,没啥意见,丈夫嘴挑她是知道的,他说好吃的肯定不会差,就去装了一瓷盆的大米,放在篮子里用布盖好,给他提了出来。

其实今年嫩玉米能吃了以后,前院玉强最先给了点,王聚胜和王立献两家也给送了两次。

吃的并不算少。

这东西可蒸可煮,味道香甜,吃一个意犹未尽,吃两个也不占肚子,不会感觉到饱。

所以只要是有,饭桌上经常一天三顿都不落下,大人小孩都爱吃。

这样吃得就非常快,不怎么注意,就吃光了。

陈凌换玉米棒子去的是二毛驴家。

他家常年养羊、养驴,这两样粪肥是相当有劲儿的,二毛驴家开春的时候,耕地也没变动,田里的地力很肥,结出来的玉米棒子又粗又长,粒大饱满,味道也好。

陈凌是第一次上他家,这汉子见他上门很是热情的拉他坐下喝茶聊天,知道他的来意后,二话没说就去田里给他掰了满满一大袋子玉米棒子。

一路上还兴致勃勃的聊起来前些日子进山的情况。

这人对陈凌热情不是没来由的。

他是陈玉强干爹,小森的干爷爷,陈凌之前是救过这小娃一命的,人家这边也一直念着。

“还听说你前阵子从乡里牵回来两只大肚子羊啊,路又远又难走的,费老鼻子劲吧?”

“是啊,老费劲了,走一阵歇一阵的,都不敢走快了。”

“哈哈哈,要是换往年啊,俺家羊这时候也就怀上羔子了,也不用你跑那么远,从俺家牵回去一只就成。”

“没想到今年家里进了狼,把羊吓坏了,大公羊也让吓得不中用了,配了几次没配上,唉……”

“驴子哥,你找人给看看啊,这不算啥大毛病,喂点药打个针,也能治好的。”

“对,估摸着是能治好,俺准备下个大集上去乡里找人问问。”

“不逢集也行啊驴子哥,家里没活忙的话,直接去乡里畜牧站,找老巴头,这老汉是老兽医了,这样的毛病一看一个准。”

“哎哟嘿,你娃现在熟门熟路了啊。”

“行啊,照你这么说,俺这两天就去看看。”

二毛驴戴着草帽牵着几只羊,陈凌扛着玉米,两人笑谈着往地埂上走。

刚出苞米地,突然看到南边浓烟滚滚,隔着田地里青绿的秸秆,隐隐约约还能看到火光。

陈凌瞧的一愣,二毛驴却跳起脚来,大骂着跑了过去。

“小忘八羔子,让他不要瞎胡闹,还是给老子惹出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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