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62小说网 > 都市 > 权力巅峰:从领导大秘开始 > 第27章 你们这样办案,让我们情何以堪?

“叶浩,通过视频来看,你在实施强-奸犯罪的同时,导致许薇薇死亡——你故意杀害了许薇薇!”

林毅察觉到了叶浩和侯天明的震惊,但没有揭秘,而是继续审问。

叶浩心头一震,下意识否认:“不是……”

“那是什么?”

林毅冷眼盯着叶浩,充满了压迫感。

叶浩脸色发白,冷汗直流,张了张嘴,没有说话。

“叶浩,我提醒你,云山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吴志强,正在接受调查。你那个局长爹,现在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你不要幻想他能救你!”

林毅看出叶浩心中还有一丝侥幸,冷冷说道。

叶浩心头巨震,眼中的恐慌根本无法掩饰。

虽然他不知道,叶云峰和吴志强到底都做了什么事情。

但他知道,叶云峰是吴志强的第一嫡系,吴志强出事,叶云峰绝对跑不掉!

林毅见状,趁热打铁:“叶浩,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性质完全不同。你要是不主动交代,最后很有可能定性为故意杀人……”

“我不是故意杀她的,那是一个意外!”

叶浩如梦惊醒,下意识为自己辩解,话一出口,又后悔了。

他的回答,等于承认杀害了许薇薇。

“叶浩,放弃幻想,主动交代。林组长对事件的经过一清二楚,而且掌握了相关证据,只是找你核实而已。如果你拒不交代,不光过失杀人会定为故意杀人,而且还要替其他人承担责任,这些罪加起来,你铁定要挨枪子!”

就在这时,侯天明也开口了,连哄带骗,主打一个吓唬。

然而——

叶浩吓得浑身发抖,差点小便失禁!

因为,林毅连视频的秘密都一清二楚,掌握其他证据,非常合理!

“我交代,我全部交代……”

惊恐之下,叶浩的心理防线彻底崩塌了,他不再顽固抵抗,全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根据叶浩的交代,他一共强-暴了十二个女孩,包括三个未满十六岁的少女。

其中,黄燕、柳茹、曾倩和许薇薇的家人报案了。

其他八个女孩,有人因为担心事情传出去,影响清白,不想报案。

有人因为知道,叶浩的父亲是公安局局长,怕被打击报复,不敢报案。

而黄燕、柳茹和曾倩报案第二天,就遭到了张彪的威逼利诱,最终选择撤案私了。

许薇薇是最悲惨的。

她在被叶浩强-暴的过程中奋力反抗,结果被叶浩掐死了。

许薇薇的事情是叶云峰摆平的,尸体是张彪处理的。

张彪按照叶云峰的指示,让法医出具了假的尸检报告之后,直接让人将许薇薇的尸体送到火葬场火化了。

许薇薇的家人,连许薇薇的遗体都没有见到,只见到了伪造的尸检报告和骨灰盒!

一个花季女孩,就这样含冤离开人间!

“候……侯叔,我都交代了,能争取宽大处理吗?我不是故意杀死许薇薇的,肯定不会判死刑吧?”

交代完毕后,叶浩下意识冲侯天明问道。

侯天明冷冷道:“第一,我不是你叔,不要瞎叫。第二,你不是嘲笑林组长不懂法吗?那你肯定很懂法,还用问我?”

“叶浩,你放心,我一定会尽最大努力,让你挨枪子,最次也要让你牢底坐穿!”

林毅眯着眼,语气森冷如冰。

虽然按照现有的证据来看,叶浩掐死许薇薇属于过失杀人。

但叶浩强-奸了那么多女孩,数罪并罚,判死刑也是有可能的。

“噗通!”

再次听到林毅的话,叶浩吓得瘫在地上,整个人像是从水中捞出来的一般,浑身上下都湿透了。

“林……林毅,我错了!我不应该招惹你同学,更不应该跟你叫嚣,求你放过我!”

惊恐中的叶浩,连滚带爬地来到林毅的身前,开口求饶。

这一刻,他完全没有了往日叶少的风采,像是一条垂死挣扎的恶犬,希望林毅饶过他!

话音落下,他将叶少的尊严和骄傲拿去喂狗,一个劲地给林毅磕头认错,砰砰吱声不绝于耳,去比清明祭祖卖力多了!

林毅不予理会,起身准备离开。

叶浩下意识抱住林毅的腿,哭丧着道:“林毅,求你了……”

“滚!!”

林毅一脚将叶浩踹开,恨不得当场处死叶浩。

哪怕他通过上一世的记忆,知道叶浩糟蹋了很多女孩,但具体的过程还是触目惊心,让他心中有股怒火在燃烧!

侯天明跟着林毅走出审讯室,说道:

“叶浩这种人,仗着父辈的权势,为非作歹,横行霸道,一旦心中的依仗没了,怂得跟狗一样。”

“凡是拼爹祸害社会的,最终都会坑爹!”

林毅深以为然。

未来,无论是火遍全国的“我爸是-李-刚”,还是某省的周公子,都堪称坑爹的典范。

短暂的交流过后,林毅和侯天明,又来到了张彪所在的审讯室。

“林科,我发誓,我真没有对沈楚楚用刑逼供……”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