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62小说网 > 玄幻 > 极限伏天 > 第六百十七章 人皇的来历

极限伏天 第六百十七章 人皇的来历

作者:天茗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4-11-17 12:06:13 来源: 62小说网

( ) 目前只有三人可用!”

刘能瞥了虎祖一眼,这老东西太多事了。人皇座下五将,那可是五大主道强者啊!

这能随便借么?

那五人的实力,都不见得比虎祖差多少。

不过虎祖既然提醒了凌云,他也没办法。凌云若想借,他也得回去找人皇商量一下。

这事他做不了主!

不过若是借其它人,他倒是可以做主!

“能借么?”

“我做不了主!若是他们之下的人,倒是可以!”

“只要能抗衡得了无上天人,天道十层以上的强者就行。“

凌云想了一下,他也不一定非要借人皇座下那五大高手,因为那五人,他镇不住。

以他现在的修为实力,在那种人物面前,当不了大爷,只能当孙子,何必呢。

而且人家还是人皇座下最强的五大高手,他也难以随意使唤。因此退一步,是明智之举,没必要给自己找难堪。

“这就好办了。我手下正好有一人,无上天人境,天道十二层颠峰,可好。”

凌云没有点名要五大战神,刘能顿时松了一口气。

不过他的话,却让凌云深吸了一口气。

天道十二层颠峰,这代表什么,真正的大道以下,战力天花板啊!

这可不是一般的无上天人境可比的。

“好!就这么定了。“

“多谢,还请凌殿主出斗令!”

刘能郑重地说道。

斗令,也就是一张行文,只不过上面必须印有镇魂天印的印记,占上天地功德,这样他们才能得到天地认可。

所以借地,并不是空中无凭的。

凌云根本不用担心刘能这边会食言而肥。他借地之后,不借人给他。毕竟天道十二层颠峰,刘能说出来那是非常随意。

可想而知,一名天道十二层颠峰的强者,对于人皇那边来说,根本不算个事。

就算直接讨要,估计人皇都有可能会给。

只是这样的人会只忠于他么?估计凌云这边对那人再好,对方也不见得会死忠于他,最少面对人皇时,随时会反水。

所以就算刘能要送,凌云也不要。

“你胆子可真大,就不怕他们借了不还么?“

刘能离开后,虎祖便开口。

“刚才你怎么不说,不会是怕他们吧?“

凌云刮了他一眼说道。

“你真说对了!“

“……“

凌云还以为虎祖会借机装一下十三,就算真打不过,装一下十三也不错的。

结果虎祖却非常实诚。

明显就是服气的那一种。

“人皇真那么厉害么?“

凌云很好奇,同时上古前的强者,虽说实力也会有三六九等,但是堂堂虎祖,竟然如此服气。

说明人皇的实力,远在虎祖之上。他们之间根本不是一个量级的。

“那还用说么?当初的三界九皇,可不是浪得虚名的!除了九皇以外,能与之并肩者,屈指可数。“

“嘶,虎祖,这人皇到底是什么来历,他不是斗界的人么?“

凌云郑重地问道。

“当然不是,他来自天界!乃是当初天界四皇之一!可惜另外三皇最终都被魂族吞噬!唯有他带领天界仅剩天道以上人族逃至斗界!“

人皇来自天界,当初天界沦陷,他先知先觉,所以才逃过一劫,尽他最大的能力,带领天界仅剩的人族天道修士逃到斗界避难。

虽说那时候三界各大势力的关系并不很好,也很紧张。但是人皇到来带来了魂族的消息。

斗界一众强者皆意识到情况不妙,因此便联同人皇一起,造就了一个大局。

从而封印了整个斗界,让另外两界的魂族道祖无法进入其中,同时天下道祖纷纷假死避世,同时抹去了一切有关于他们的痕迹,斩断了天道晋级之路。

原因正是因为天道之上的魂族,拥有吞噬天道之法。因为他们才斩断天道之上的路。

将斗界魂族的境界都压制在天道范围内,以便后世人族可借此战胜魂族,守护天地道统。

也就是说,这天下之局,其实早在上古前便延续下来。斗界承载着三界人族最后的希望。

这一点虎祖并没有直接告诉凌云,但凭凌云的智商,自然可以猜得到。

也正是因为人皇那边的人,并非斗界人族,所以他们出手,不至于破坏大局。

不过他们的力量也是压制在天道的范围!

而此次人皇向凌云借地,索取天地功德,也正是为了恢复他们真正的修为!

只等修为恢复之后,也正是他们杀回天界之时!而刘能想要争取多一些时间,那便是为了一条退路!

“虎祖,能否说说关于三界九皇的事迹!“

“这倒可以!“

关于上古前的事,现在可不能随意透露,因为容易被魂族道统所窥视!好在凌云这边有人族道统庇护,只要不是关于上古前那些强者斩道假死避世的关健,虎祖都可以告诉凌云。

(本章完)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